劳荣枝是否该判死刑(劳荣枝案有新进展,称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她会被判处死刑吗?)
参与杀害七条人命的主犯劳荣枝肯定会被判死刑或者死缓,但她绝对不会被枪毙。首先,劳荣枝和法子英一起共同策划,一起共同实施,她以色诱绑架杀人的恶性犯罪行为,且在实施...
非常感谢大家对劳荣枝有活命的可能吗问题集合的贡献。我会努力给出简明扼要的回答,并根据需要提供一些具体实例来支持我的观点,希望这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劳荣枝是否该判死刑
参与杀害七条人命的主犯劳荣枝肯定会被判死刑或者死缓,但她绝对不会被枪毙。
首先,劳荣枝和法子英一起共同策划,一起共同实施,她以色诱绑架杀人的恶性犯罪行为,且在实施犯罪行为中,起着积极主动和重要作用,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劳荣枝的积极主动参与作案,法子英一个人是无法实施那么多起色诱绑架杀人案的,因此,劳荣枝和法子英是系列色诱绑架抢劫杀人案的共同主犯。
其次,劳荣枝参与作案手段血腥残忍恶劣,在南昌灭门案中,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实施了色诱绑架被害人熊某某,并残忍杀害熊某某并分尸,劳荣枝与法子英手拎着装有被害人血淋淋尸块的袋子,根据酷刑逼迫被害人说出的家庭地址,上门以被害人血淋淋的尸块恐吓被害人妻子拿钱,最后竟毫无人性地杀害被害人的妻子和年仅三岁的女儿!
第三,劳荣枝没有认罪悔过之心,她在经历了二十年的畏罪潜逃后,活得非常潇洒自在,抓捕过程中劳荣枝拒不配合承认自己的身份,她报假名字假身份,仍妄想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终厦门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劳荣枝的真实身份,揭穿其谎言,依法将其抓获到案。
第四,犯罪证据非常充分。既然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劳荣枝与法子英一起杀害7人,连3岁的小孩都不放过,杀人后她还可以与死者同床共寝,然后乔装打扮,一逃二十年。
第五、劳荣枝参与多次犯罪、有预谋犯罪,且犯罪目的就是为了敛财,主观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大,人身危险性极大。
第六、劳荣枝和法子英感情非常好,法子英在归案后最担心地就是劳荣枝的安全问题,故劳荣枝系主动参与犯罪,不存在被胁迫的可能性;
第七、劳荣枝至少单独承担了色诱被害人的分工,无论其是否直接参与杀人,其在犯罪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扮演了重要角色,不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或胁从犯;
第八、潜逃20年,不存在自首、悔罪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也缺少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条件和能力。
如果二十年前的1999年劳荣枝与法子英一起被抓获,她肯定会被判处死刑并枪毙。
但现在劳荣枝被抓获,即使被判死刑,也绝对不会被枪毙,而是注射死刑。因为从2010年以后女性死刑犯基本没有被枪毙的报道。她甚至有可能被判死缓。
劳荣枝被判死缓首先因为她是女性,众所周知,同样的犯罪情节,女性罪犯往往比男性罪犯判得轻。比如丈夫杀害妻子现在判死刑的仍然很多,甚至自首也判死刑,比如著名的冰箱藏尸案。而妻子杀害丈夫的无论情节多么残忍,无论丈夫多么无辜,一般都不判死刑。比如一个女儿为了谋财害命杀害亲生父母因为兄弟出谅解书而判处死缓。而一个儿子为了骗保杀害母亲,尽管有兄弟出谅解书,仍然判处死刑。
其次,没有劳荣枝亲自动手杀人的证据。这七条人命基本都是法子英亲自动手杀害,只有那个被劳荣枝色诱并绑架的男人有可能是被她亲手杀害,但也可能是法子英被警察包围前杀害的,这个细节最终有可能决定她最终被判死刑还是死缓。
第三,劳荣枝在逃亡二十年的过程中没有继续作案,证明她的社会危害性不是非常巨大。
第四,最重要的是现在的法律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越来越慎重,对死刑犯尤其是女性死刑犯判死缓的情况越来越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九条_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_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劳荣枝案有新进展,称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她会被判处死刑吗?
劳荣枝能判死刑,如今同意她上诉不过是想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她从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做错事并且认同法律的判决,眼下的上诉不过是拖延时间罢了,最终的结果还是会被判处死刑,毕竟二十年前那场令人发指的连环杀人案是真实发生的事实。
首先,执行死刑的目的是惩恶扬善,威慑那些蠢蠢欲动,准备走极端的潜在犯罪分子,并且对广大遵纪守法的善良公众予以精神上的宽慰。当你面对任何生活上的困境,对未来产生怎样的绝望,也绝对不要去伤害其他人,否则法律会给予你最严厉的惩罚。
其次,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徒,但也不会随意枉杀一个无辜之人。而枉杀一个无辜之人造成的恶劣后果,远胜于放生一个恶徒。
劳荣枝到底是一个穷凶极恶,应该判处极刑的恶徒,还是一个真的被胁从的无辜之人,在终审判决之前,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哪怕在老百姓心中已经对其定罪,并且恨不能早日将其执行。但现在的劳荣枝只是一个嫌疑人,而不是已经定罪的杀人犯,她依然享有上诉以及为自己免罪的辩护权,这是谁也剥夺不了的。
2021年11月19日,劳荣枝家属向媒体透露,劳荣枝二审将会委托律师吴丹红、赵德芳为辩护人,一审法律援助律师陈通华不再担任辩护人移植。而新的辩护律师已经跟劳荣枝本人面谈,其初步的辩护意见跟一审一致,仍然是认可抢劫等部分事实,否认参与杀人,并且坚持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不应当判处死刑。
劳荣枝一审判决书现在已经公布到网上,全文有接近四万字,对法子英劳荣枝的所有作案过程做了详细陈述,也列举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以及司法鉴定结论。总体来说,对于整个案情的推理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是一审判决最大的问题,也就在于“推理”本身。也就是说,对于劳荣枝参与杀人的部分,基本上都是靠推理完成,并没有特别有利的实证可以形成证据链闭环。
这并不是司法机关工作有漏洞,最大的原因就是劳荣枝逃窜二十余年,而当年被抓现行的法子英几乎扛下了所有的罪责,对劳荣枝的参与全部予以否认。而在四个作案现场提取的凶器,指纹,尸体上的生物痕迹等,基本都指向法子英一人。也就是说直接杀人者只有法子英,再者穷凶极恶的法子英一出手就没有活口,导致了其具体杀人过程没有直接目击证人。
而幸存者刘某夫妻能够提供的证词,只是劳荣枝参与了绑架,其跟法子英里外配合勒索巨款。对于劳荣枝是否有强烈的杀人动机,只能凭刘某夫妻的主观感受来推断,这就属于比较弱的证人证言。
最要命的一点,从专业法律人的角度来说,刘某对劳荣枝的不利指控,存在相当强烈的主观导向。因为刘某是去找坐台**认识的劳荣枝,而且被色诱后,遭到法子英的绑架跟恐吓,劳荣枝去跟自己妻子对接,在妻子的哀求下法子英放了两人。
但刘某寻花问柳是两人惹祸上身的根本,可谓是丢人丢财。所以从刘某的角度来说,对劳荣枝自然是恨之入骨,最后法子英放了夫妇两一条生路,但他们的证词能够证明的也只有两点:行凶者是法子英,劳荣枝是参与者,而且最后只取了财,并没有要命。
说白了,没留活口的,所有实证指向法子英。留了活口的,也证明不了劳荣枝杀过人。
假如二十年前能够将法子英劳荣枝一起抓获,通过审讯和严密的取证,大概率能发现有利的线索,以此为突破口将劳荣枝的谎言戳破。
但这场时隔二十年的审讯,所有现场都已经无法还原,而且法子英还替劳荣枝扛下所有罪责。所以公诉人在反驳劳荣枝辩解的时候,只能通过逻辑推理,以及证言的矛盾之处作为突破口,证明劳荣枝跟法子英是杀人共犯,而不是胁从犯。可这种在弱证据(证人证言与询问供述)基础上做出的推理,缺少实体证据的支持,是无法完全证明劳荣枝不是胁从犯的。
劳荣枝被提起公诉,将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相关消息,在2020年8月31号,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提起公诉。那么,劳荣枝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劳荣枝的犯罪经历。劳荣枝1974年出生在江西九江,曾就读于九江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教书,当时她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两三百块钱,这在当时已经是非常多了。但是,就在1994年,劳荣枝的人生因为一个人而改变,此人就是法子英,两人相识于一个朋友的婚礼上,婚礼结束之后,法子英骑着自己的摩托车送劳荣枝回家,从此开始追求劳荣枝,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就在两人相识的第二年,法子英就因为其抢劫伤人离开九江市,而劳荣枝竟然毅然决然地辞去稳定的教师工作,跟着法子英踏上亡命之旅。从1996年开始,劳荣枝就与法子英一起作案,他们先是杀死了熊某及其家人5人,然后再次开始逃亡生活。
法子英在1999年的时候被公安机关逮捕,劳荣枝也就此隐姓埋名,迫于生存的压力,此时的她只能打短工,混迹夜场。随着时间的推移,劳荣枝似乎忘记了自己是杀人犯,从她的朋友圈就看得出来这一点。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最终还是被警察逮捕。那么,现在劳荣枝已经被提起诉讼,她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都认为会判劳荣枝死刑,事实上,判劳荣枝死刑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她还是有活命的可能性的。
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说明:
事实上,从劳荣枝参与的几起案件上来看,她涉嫌绑架、故意杀人、抢劫等罪名。单看这些罪名,不管是哪一个罪名,基本上都是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只要触犯其中一项基本上都是死刑,更不用说劳荣枝触犯了其中几项,可以说是判死刑的可能性极大。再者,劳荣枝参与的几起案件中,不仅造成多名被害人死亡,而且她的手段极为残忍,可以说是惨无人道,犯罪情节非常恶劣,而且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影响也是非常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劳荣枝的犯罪情节非常严重,属于从重处罚的范畴。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劳荣枝可谓是在劫难逃。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共同犯罪,在这几起案件中,她都是起的主要作用,在整个犯罪行为中是不可或缺的,她与法子英在案件中是属于不同的分工。因此,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劳荣枝二审维持判决后的法定程序
劳荣枝案若二审维持原判,依据二审即终审的相关规定,劳荣枝一案已结案!当然,二审之后,如果劳荣枝依旧不满判决,可以向最高法提起申诉,最高法在核实一审二审卷宗之后,会给出驳回申诉和案件发回重审这两种结论!如果最高法驳回了劳荣枝的申诉,那么,在死刑判决报备最高法核实之后,劳荣枝的生命就会进入倒计时,她很快便会被执行死刑!
采访
劳荣枝的二哥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们会继续申诉,如此以来,劳荣枝借申诉拖延时间,申诉驳回之后,死刑上报最高法审核又需要一段时间,介于此,只要劳荣枝二审之后提起申诉,她大概率又可以多活一年半左右!如此,即便是我们希望劳荣枝立即被执行死刑,按照司法程序来讲,是无法实现的!
现在是法治社会,依法办案,案件必须履行程序,这也是为了尽可能避免冤假错案!劳荣枝的二哥称劳荣枝在“里面”过的很不好,很难睡觉!睡不着再加上吃不好,劳荣枝的头发都白了!劳荣枝的二哥很心疼劳荣枝,但劳荣枝二哥的一系列言论却引发了争议,网友认为劳荣枝害死七条人命,劳荣枝的二哥属实有些是非不分,本末倒置!网友称劳荣枝头发白了,而那些被害人已经成为了白骨!劳荣枝必须被判死刑,否则无法告慰那些被害者!
好了,关于“劳荣枝有活命的可能吗”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劳荣枝有活命的可能吗”,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