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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发生男女关系,做父母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我发现我儿子和女儿在—起了,我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就离家出走还拿白杀威胁我,怎么办?)

发生这种事,讲真,对于父母来说,相信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会感到惊慌失措,尴尬又很无助,尤其是女孩的父母。不是自责为什么之前没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就是打骂孩子怎么...

下面,我将为大家展开关于和女儿发生了关系怎么办的讨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大家的疑问。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和女儿发生了关系怎么办的问题。

孩子发生男女关系,做父母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我发现我儿子和女儿在—起了,我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就离家出走还拿白杀威胁我,怎么办?)

孩子发生男女关系,做父母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发生这种事,讲真,对于父母来说,相信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会感到惊慌失措,尴尬又很无助,尤其是女孩的父母。不是自责为什么之前没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就是打骂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做出了让他们“丢脸”的蠢事来。

既然事情已发生,生米已煮成了熟饭,作为父母,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呢?该如何正确处理此事呢?

1、及时止损。若是不幸中的万幸,孩子发生关系后,出于害怕怀孕最终被家长发现,当天或次日女孩就将此事告诉了家长,此时家长正确的方法应该给女儿服用事后避孕药,而非打骂孩子,给她造成二次伤害,并安慰女儿说没事的,以后千万不要再做这种蠢事了。

父母这样理智的做法才不会给女儿造成心理阴影,并教育她今后要学会如何保护好自己,要自尊自爱,切不可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2、作为男孩的家长,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但要学会自我保护,还要学会勇于担当责任,保护好女生。

发生这种事,无论是女孩还是男孩的责任,男孩家长必须要与孩子一起到女方家里,当面向女孩和其家长表示道歉,在这方面,毕竟是女孩受到的伤害更重,若是因男孩而导致的过错,作为男方家长,还得适当赔付女孩家长一些钱财,作为女孩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失费。

3、凡事都要防患于未然,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错误认为此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要知道如今的孩子发育比我们那个时代更早,而且他们处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媒体等信息如此发达,比我们那个时代见识不知强多少倍,如果你不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正面教育,他们就去网络、网吧等场所接受负面的教育。这样的话,孩子学坏是迟早的事。

我发现我儿子和女儿在—起了,我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就离家出走还拿白杀威胁我,怎么办?

先让他们回家,然后耐心教导,其中的利害你自己要明白。看看网络上有没有类似的事件,是怎么解决的。不要打骂了,都十四岁了,你打他有什么用,还有可能造成可怕的后果。也可以给亲人或者老师公开了,让他们一起到你家,所有人在一起给他们俩说到说到,但是我觉得虽然还小,也有影响,这个效果可能有,但是隐私没了,可能会对将来造成很大的影响,要慎用。我觉得这事不是一两天的事,得慢慢来,你也不想他们记恨你一辈子吧,先让他们回家再说,不然在外面吃什么、住哪里。还有这件事每个人的看法和做法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看法也就不一样,你不要过度相信别人,别人说的都是建议只能用来参考。或许这事需要让他们回家后直接关禁闭,当机立断,也是有可能是需要的,你现在需要询问很多人的建议才行,我感觉你出了这样的事觉得挺麻烦的,也没办法帮到你,你在问问别人,多问问,还有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只能做参考

贵州一男子离婚后三年内多次性侵自己八岁亲生女儿,被判刑十四年,你咋看?

贵州一男子离婚后三年内多次性侵自己八岁亲生女儿,被判刑十四年

贵州发生了一起让人发指的性侵案。男子龙某离婚后,便独自抚养8岁的女儿晶晶,可是在抚养女儿晶晶期间,龙某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多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龙某竟然录下了不雅视频,不仅如此,晶晶的朋友13岁女孩小倩来晶晶家玩耍时,又遭到了龙某的猥亵,案发后龙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庭审中,龙某辩解称对起诉指控犯强奸罪的犯罪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对指控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及罪名有异议,辩解以为小倩是女儿,开灯看发现是小倩。

最终法院并没有听信龙某的说辞,法院认为龙某利用是晶晶的监护人身份,利用被害人身心脆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等特点,对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多次性侵,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同时,龙某对未满14周岁的小倩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两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可以说龙某真的是禽兽不如,竟然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难道龙某不知道这样做会对女儿产生多大的影响吗,说不定这种影响将会伴随晶晶的一生。本身来讲,龙某和妻子离了婚,自己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作为一名父亲,更要守护好自己孩子的成长,做一个合格的父亲。

本案中,龙某对不满14周岁的女儿实施性侵,基于法律对幼女的特别保护,即无论是幼女是否同意发生关系,这种承诺都是无效的,但是对于主观上认为对方已满14周岁的,需要综合对方身体发育、举止言谈来评定。

小编看法

但是本案中,龙某对女儿多大岁数一定是知情的,所以就不会涉及到知不知道已满14周岁的情形。同时在与女儿发生关系时,龙某采取的是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而非是女儿自愿与之发生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龙某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女儿发生关系,将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最终法院认定龙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样在此后,龙某又对13岁的小倩实施猥亵,这样的行为属于猥亵儿童的行为,由于是儿童,同样也是无需征得其同意的,只要是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会被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龙某因此获刑两年。

其实龙某用手机拍下的不雅视频,成为了指控龙某实施犯罪的重要证据,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指控父亲性侵女儿实际上是比较困难的,而指控强制猥亵女儿,更是难上加难,但是,只要是实施了不法侵害,就会留下证据,并不是说这些视频是唯一证据。经历了这场变故后,晶晶的抚养权也会转移给母亲来抚养,也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剥夺龙某的监护资格。

和自己的女儿发生了怎么办呢

犯罪构成四要件为: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犯罪客观条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必要条件,即任何犯罪都必须必备的条件,如危害行为。另一类是选择条件,即某些犯罪所必需必备的条件或者是对行为构成因素的特别要求。

3.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哪些具体的要求。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孩子发生男女关系,做父母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我发现我儿子和女儿在—起了,我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就离家出走还拿白杀威胁我,怎么办?)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和女儿发生了关系怎么办”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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