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铁塔维护高空作业安全常识(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呢)
1.高处作业的安全检验常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劳动保护中高空作业的标准是多少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劳动保护中高空作业的标准是多少的话题。
移动铁塔维护高空作业安全常识
1.高处作业的安全检验常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防措施。3、高空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如检查起重工用具是不是安全可靠,起重机械的制动、保险装置和保护装置等是不是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高空作业处应设置安全围栏和正告标志,制止行人、车辆通行,避免落物伤人。
5、高空作业时,应始终把安全帽戴在头上,不得随便摘下。6、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制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2.在高空作业时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2、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3、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4、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5、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有哪些基本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基本规定如下: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 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 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 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 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 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 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 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 。
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 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 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 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 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 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 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 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 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 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 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 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 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 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 的要求。 。
4.通信工程高空作业,主要防范哪些安全
一、防人身伤害、防坠落、防滑事故 一、冬施时,加强劳动保护,施工人员配戴手套、穿胶底鞋,增加防滑措施,严禁穿硬底鞋。
二、进工地施工必须戴安全帽,防寒帽子不能代替安全帽; 三、露天作业要配齐防寒用品,在架上施工要慎防“探头板”踩空,高空作业要悬系安全带,在高度超过一.5米马凳上,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 5、四级以上大风禁止塔吊安装、顶升作业,陆级以上大风禁止吊装作业和高空作业; 陆、在负温度下绑扎、起吊钢构件用的钢索与构件直接接触时,应设防滑隔垫。检查吊物钢丝绳有无破损,U型卡是否锁紧,吊钩保险是否有效; 漆、因冬季材料脆性大、易滑,所以吊拉起重大吨位货物工具要留有更大的安全系数以充分保证安全; 吧、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二、防火灾、防中毒事故 一、要防止火灾,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能用,机房(基站)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安全员要定期对施工现场供电、防火进行检查,防止通信、火灾事故和盗窃事情; 三、严禁在工地动明火取暖,特别是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予以重罚; 四、在下人井作业前应做到“一通、一检”: (一)在人井作业前应将作业区的前后人井盖启开,先做通风处理。 (二)检查人井内有无毒气和有害气体,确保井内安全。
5、在人井内作业必须做到“一戴、一看、二不准、三禁”:(一)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上防水裤和胶靴。 (二)井外(上)应有专人看守。
(三)不准在井内起燃喷灯;不准在井内抽烟。 (四)禁止非作业人员围观;禁止在人井内带有易燃物;严禁将易燃物清洗电缆(汽油、酒精、甲苯等)。
三、防中国络安全事故 一、机房内施工严禁使用高热灯具(如太阳灯等)做临时照明,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等非施工用电热器具; 二、冬期施工温度低,施工人员关节不灵活,衣物较多,行动不方便,安装设备、布防线缆时,应注意设备和现中国安全,杜绝因施工引起现中国业务中断事故; 5、光(电)缆割接、迁改或拆旧前,必须制定周详割接、迁改或拆旧方案、步骤,进行彻底的分析,对现场资源进行仔细勘察并核定割接、迁改或拆旧资料,在割接、迁改或拆旧方案、步骤和方式(包括人员、生产仪器具、防寒、防冻、防风等辅助工具)确定和批准后,在各参建单位的技术员(管理员以上人员)再次核实现场,经维护派驻现场的督导技术人员指挥下,方可进场实施,以避免发生割接错误、中断业务或误拆等通信事故发生; 陆、在市区、镇内进行管道光(电)缆施工时要求每个井口都要放置安全牌,并需留人看守,注意来往车辆,单盘光(电)缆长度较长时,人工施放时所需民工较多,在各复杂路面施工时必须严格组织、密切配合,配备良好的通信联络工具(如无线对讲机、喇叭等)使施工人员动作协调一致,保障人身安全和光(电)缆安全; 漆、在公路边施工时,尽量多设安全生产标志牌和标语,将标示牌用反光带串联起来,市区夜间施工还需设防雾灯示警,并安排人员配合交通部门疏导交通; 吧、钢管焊接前,均应进行试焊,试焊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焊接,对焊钢管时,为防止温差过大,影响焊接质量,焊完的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下雪时应用适当物品覆盖,焊后未冷却的接头严禁碰触冰雪; 9、加强施工质量监控,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当有一个接头不符合要求时,应对该批接头进行检查,剔出不合格品,重焊后,再进行二次验收,施焊在有挡风结构内施工,当温度低于-二0摄氏度时,不再继续施工。 四、防交通安全事故 一、加强对工程用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由于车辆故障而引发事故; 二、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驶、疲劳驾驶; 三、遇严重冰雪天气,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防止尾追事故的发生。
五、冬季取暖防火 一.冬季施工宿舍内采用燃煤取暖应防止住宿施工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宿舍应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每间宿舍根据房间大小设置通风漏斗,通风漏斗尺寸:长不小于50cm、下口宽不小于三0cm、上口宽不小于5cm,每间设置的通风漏斗至少不少于三处。 二.每日熄灯前设专人封火,燃煤采暖设施严禁敞口,应将炉盘、炉盖扣严;如炉盘、炉盖不能完全扣盖严密的,应用黄土泥将其抹严,以防煤气渗漏。
三.取暖设施排烟管道安装,每节管道承口应朝介质流通方向安装,接口处并用胶带封好;排烟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二.0m,水平管距房屋顶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风吹来的东北方向。 四.排烟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设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有毒物质。
5.封火时清出的没有燃尽的燃煤应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将未燃尽燃煤熄灭。 陆.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烫伤、煤气中毒等事件发生,并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的医疗抢救、紧中国处理教育。
漆.宿舍、办公室、库房严禁接拉电热毯、电炉子等取暖设施;更不准用碘钨灯在室内、现场进行取暖。
5.高处作业需使用移动梯子时应如何做
应该:①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检 査 ,平 时 有 专 人 负 责 保 管 、维 护 、修 理 。
② 梯 子 在 使 用 前 ,必 须 放 置 稳 固 ,与 地 面 夹 角 以 6 0 ° ?70°度 为 宜 ,梯 子 顶 端 应 与 建 筑物 、构 筑 物 靠 牢 。 ③ 在 木 板 式 地 面 上 使 用 梯 子 时 ,梯 角 应 有 金 属 防 滑 器 ;在 混 凝 土 式 硬 光 滑 的 地 面 上 使用 时 ,梯 角 应 有 橡 胶 套 合 成 纤 维 防 滑 垫 ,必 要 时 应 有 专 人 扶 持 。
④ 严 禁 两 人 同 时 站 在 同 一 单 梯 子 上 进 行 工 作 ,作 业 人 员 不 得 站 在 梯 子 顶 端 ,用 靠 梯 时应 距 顶 端 不 得 少 于 四 步 ,用 人 字 梯 时 不 得 少 于 两 步 。靠 梯 、人 字 梯 应 用 绳 索 进 行 固 定 ,且固定 连 接 绳 索 在 作 业 前 要 检 查 合 格 ,不 得 用 电 线 等 其 他 物 品 代 替 。
⑤ 梯 子 上 有 人 时 严 禁 移 动 梯 子 。⑥ 在 转 动 机 器 附 近 使 用 梯 子 时 , 应 在 梯 子 与 机 械 的 转 动 部 分 之 间 设 置 临 时 防 护 隔 离设 施 。
6.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有哪些
(1)高空作业工人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2)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滑鞋,挂好挂钩,并有安全防护栏和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在高空作业条件较差时,避免单人单独操作;
(4)高空作业时,对施工工具和材料要有保护措施,避免掉落,严禁向下方丢弃废物
(5)在搭设电动吊篮时,要统一指挥、协调作业,严禁使用材质、规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6)拆除脚手架时,要按搭设时相反的顺序拆除;
(7)严禁操作人员以绳索及起重机作为梯子上下,严禁在未固定的脚手架上工作;
(8)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配足照明设备,有塌陷、空洞地区要设有明显的标志;
(9)高空作业附近有高压线时,应先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呢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工作包括: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
法律主观: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上的高空作业。根据《劳动法》第60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关于具体的禁止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1条的规定,《劳动法》第60条中的“高处作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低温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冷水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的作业。
法律客观:劳动法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具体如下:由于女性的生理机能和身体结构都与男子不同,各种不良劳动条件及各种职业危害会对妇女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的劳动,因为矿山井下一般劳动条件都是非常艰苦的,作业环境差,危险因素多,劳动强度大。从事矿山井下劳动这里是指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到井下进行治疗和抢救等。目前世界各国法律都规定禁止妇女从事矿山井下的劳动。劳动法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少。《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一级;指数大于15小于20,体力劳动强度为二级;大于20小于25,体力劳动强度为三级;大于25,体力劳动强度为四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也就是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千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的劳动。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其他禁忌性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业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对女职工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还肩负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主要职责。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是完成这一人类自身再生产重担所必不可少的时期,在女职工生理机能发生变化的期间,更需要对女职工加以特殊的保护。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所谓高空作业,又称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在低温和冷水中作业会对月经期的女职工的生理卫生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不得安排月经期女职工从事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月经期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746千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为保证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对于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女职工每班在40人至100人之间的单位,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水器,对流动、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放单人自用外阴冲洗器。
谁有,在高空作业下必须系安全带的情况的列表,或者相关规范文件。。谢谢!!急用!高分悬赏
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六、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八、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九、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十、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十一、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十二、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十三、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十四、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五、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广州哪里可以考高空作业证,
?高空作业是属于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的证,到当地安监局或者培训点都可以考取。
高空作业证简介:
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为:“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3.2)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空作业证简介
女职工禁忌从事多少米以上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上的高空作业。
根据《劳动法》第60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百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关于具体的禁止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1条的规定,《劳动法》第60条中的“高处作度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内的作业。“低温作业”是指在劳动生容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冷水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的作业。
从国家经济角度看,妇女是伟大的人力资源,只要安排适当,就会形成强大的生产力。要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安排妇女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凡是适合妇女从事的岗位,不得拒绝招收女工,不得提高录用标准。那么一般女职工经期禁止从事几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大家有了解过吗?不如和来一起看看相关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吧,我们一起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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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低温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冷水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为731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67%,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的重劳动强度的劳动。
佰佰安全网小结:月经是健康妇女的正常生理现象,月经来潮时,妇女正常的生理机能和肌体活动能力出现变化,身体防御能力暂时被破坏,生理波动较大,作业能力下降,工作效率低。女职工月经期间可以照常工作,但不能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不能参加高空、野外、装卸、搬运、低温、冷水等作业,避免过重劳动和冷的刺激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劳动保护中高空作业的标准是多少”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