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哪些革命斗争的事情(关于台湾遗产继承的问题)
1895年5月 地方绅民丘逢甲等创议成立“台湾民主国”,抗击日寇侵占台湾。唐景崧为“总统”,刘永福为“大将军”,丘逢甲为“义勇统领”,立年号“永清”。唐景崧电奏...
欢迎大家加入这个台湾最后期限是多少年问题集合的讨论。我将充分利用我的知识和智慧,为每个问题提供深入而细致的回答,希望这能够满足大家的好奇心并促进思考。
台湾有哪些革命斗争的事情
1895年5月 地方绅民丘逢甲等创议成立“台湾民主国”,抗击日寇侵占台湾。唐景崧为“总统”,刘永福为“大将军”,丘逢甲为“义勇统领”,立年号“永清”。唐景崧电奏清政府:“今之自主,为拒倭计,免其向中国饶舌;如有转机,自仍归中国”。随后,各地义军并起,全岛人民展开了英勇的武装反割台斗争。1896年1月 抗日武装民众攻进台北,与敌激烈巷战。台北至淡水一线被民众收复,切断了南北交通电讯。日军对北部地区进行报复性“大扫荡”。1897年5月8日 《马关条约》规定台湾同胞选定中国国籍最后期限。同日,台湾同胞渡海回祖国大陆的有7000多人。当日,简大狮、詹振等率领抗日武装600余人袭击台北,冲进市区,一度占领奎府街、大龙峒等。1898年2月 简大狮、罗锦春领导的抗日武装,在竹子山倒照湖一带,与日军激战6天,罗锦春牺牲,简大狮率部退进深山。12月,林少猫率领抗日武装3000余人袭击潮州、恒春。柯铁等抗日武装占据大坪顶。1902年5月 抗日武装领袖阮振、林少猫等被日寇诱捕杀害。台湾同胞抗日武装斗争转入低潮。据日方统计,自1898年至本年林少猫牺牲为止,四年间,日寇杀害我抗日民众共11950人。1912年12月 孙中山派同盟会会员罗福星等同志秘密到台湾,宣传抗日复台,回归祖国。罗福星随后策动多次起义,1913年12月,日警在全台大搜捕,罗福星等921名革命志士被捕,其中罗等200余人被杀害。1914年6月 日总督佐久间亲自指挥万余军警进攻太鲁阁,高山族同胞奋勇迎敌,苦战90天,毙伤日军300余人,佐久间坠崖身亡。1915年5月 余清芳、江定、罗俊3人为首领,率领数千民众起义。7月,起义军队进攻噍吧哖(今台南玉井乡),全歼甲仙埔、大邱园、小张犁、阿里兰等地日警。起义被日军镇压下去,1000多人被日寇判为死刑。1921年10月 台湾文化协会在台北成立。这是民族主义重要启蒙文化团体,主要成员有林献堂、蒋渭水、蔡培火、洪元煌、林幼春等人。在该协会影响下,台湾各地青年相继组织各种文化团体。1922年1月 旅居北京的台湾学生成立“北京台湾青年会”,蔡元培、梁启超、胡适等为名誉会员。大陆各地的台籍学生也纷纷成立学生组织,广泛开展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1927年12月 台湾农民组合举行全岛第一届大会,成立了全台领导机构。农会会员迅即发展到数万人,农民运动蓬勃展开。1930年10月27日 爆发震惊中外的雾社起义。雾社高山族同胞为反抗日本殖民者的压迫奴役,经过周密计划发动起义,共毙伤日警数百名,日本殖民当局调集大量日军,并动用飞机、大炮以至使用化学武器,极其野蛮地残杀起义民众,被日军杀害的有900余人。日寇暴行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日本政府被迫撤换台湾总督及有关人员。1937年11月 宜兰等地700多名矿工集体暴动,反抗日寇迫害。1938年10月 广州沦陷前,抗日志士丘念台等组织“东区服务队”,在惠、潮、梅所属的25个县中,宣传抗日,发展组织,训练民众。1939年2月22日 台湾民众的抗日组织台湾义勇队成立,以李友邦为队长。义勇队主要从事抗日宣传,教化日军俘虏,战时医疗服务,搜集、传递情报,参与战时社会服务等活动。同日,在浙江金华成立了台湾少年抗日组织——台湾少年团,李友邦兼任团长。1941年2月 台湾革命同盟会在重庆成立,并发表宣言,号召台胞参加抗战,表示只有光复台湾,抗战才能胜利;只有协助祖国抗战,台胞才能获得自由解放。
关于台湾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爷爷的父亲是台湾人..你们称太爷 台湾称为祖父
1.台湾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是三年有效
..台湾人是3个月
但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应於继承开始起三年内以书面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之表示;逾期视为抛弃其继承权。
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我们是不是没有任何机会拿到应得的遗产?
..可以这麼说
如果爷爷当时办理了相关手续,现在能否得到?
..当时就应该取得啦 不会等到现在
在台湾办理继承手续是不是必须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出面才可以?
..不一定 有的是放弃继承 有的是联系不到 否则如果某人失踪好些年 是否大家都不要领啦
2.听说太爷爷去世后留下了一栋很大的房子,但三爷爷现在住在里面,是不是房子不卖的话我们就永远也拿不到钱?
..这个房子应该已经继承完毕 那个房子卖不卖 只有所有权人有处份的权利
就算卖掉 也是属於所有权人的财产 跟你们无关
3.如何得知以前太爷爷究竟有多少遗产?
..当时的遗产继承人可以去国税局 地政事务所..等清查所有的遗产
4.台湾的政府机构在办理大陆人继承遗产的问题下不可避免的偏向于本地人
..不是偏向 而是大陆人较为不知 所以无形中放弃很多权利
我们如何来操作会更妥当一些?是不是一定要去台湾找台湾的律师?
..可以委情台湾的亲友代为寻觅 不一定要亲自过来 而且台湾的律师较为熟悉本地的法令 或是可以找专业的代书 在台湾除非涉及太专业的法律问题 否则一般都找代书 甚至简单的都自己去办就可以啦
在大陆是否有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代办这类业务。
..有些台湾律师在大陆有执业 但是中国的律师没有在台湾有考上执照
总结 : 时间已经过了那麼久 或许除非找台湾的律师 去找对你们有用的证据才可以在民事法庭诉请翻案重新判决 否则我认为当时是伪造你父亲的签名盖章冒领去啦
大陆地区人民依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向管辖法院表示继承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声请书
二、被继承人死亡时之全户户籍誊本及继承系统表
三、符合继承人身份之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应经行政院设立或指定之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验证)上述声请书应使用司法状纸,载明下列各款事项,并经声请人签章:
一、声请人之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职业及住、居所;其在台湾地区有送达代收人者,其姓名及住、居所
二、被继承人之姓名及最后住、居所
三、为继承表示之意旨及其原因、事实
四、供证明或释明之证据
五、附属文件及其件数
六、法院
七、年、月、日
继承限额 : 依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之遗产,由大陆地
区人民依法继承者,其所得财产总额,每人不得超过新台币二百万元;超过部份,归属台湾地区同为继承之人;台湾地区无同为继承之人者,归属台湾地区后顺序之继承人;台湾地区无继承人者,归属国库。上述遗产中,有为台湾地区继承人赖以居住之不动产者,大陆地区继承人不得继承之,其价额不计入遗产总额。大陆地区人民依规定不能取得以不动产为标的之权利者,应将该权利折算为价额。
申报遗产税 : 大陆地区人民依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者,应依台湾地区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办理遗产税申报;其有正当理由不能於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期间内申报者,应於向被继承人住所地
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准用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延长申报期限。
怎样才能在台湾办长期居留证?
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简称"入台证".
如果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且在台湾没有3带以内直系亲属,你目前就不可能去台湾居住.除了跟团旅游之外,你没有任何办法入境台湾.
可以常住,也可以去工作,需要条件(常住):直系血亲,结婚(2年可以常住,但是要定期离境.5年拿长期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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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章 受 理
一、 受理部门
(一) 内地居民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含地区、地级市、直辖市,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 往来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由单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2、 进入香港后需办理延期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申请。进入澳门后需办理延期签注或者赴香港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申请。
3、 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二)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办理通行证及“其他”类签注的,由居住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二、 申请事由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一) 探亲。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
1、 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
在已开办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还包括:(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内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
2、 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人员的。
(二) 商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1、 在内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企业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其他单位是指:在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国(地区)驻华新闻机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处;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3、 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
(三)团队旅游。内地居民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四)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五) 短期居住。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
1、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
2、 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
3、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亲属随任的。
4、 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
(六)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1、 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确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2、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3、 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
(七) 签注延期。持短期居住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内地居民,签注有效期届满,仍具备原申请条件,需继续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三、 申请材料
(一)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格式见附件,略)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
(二)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可只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 现役军人可提交士兵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3、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中国护照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复印件。
(三) 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四)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 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通行证。
四、 关于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
(一) 意见的内容。该意见由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出具,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
(二) 意见出具单位。1、 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2、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 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 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单位按规定出具意见。
5、 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其中由劳务公司组织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也可由指定劳务经营公司出具意见。
(三)下列人员,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1、 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
2、 内地居民根据本规范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
3、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五、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 探亲。1、 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居民的,提交其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与港澳亲属的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下列证件和证明(受理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亲属的关系要求提交其中的一项或数项):
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香港登记事项证明书,澳门居民身份资料证明书。
已办理通行证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申请人,在该通行证有效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无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但因各种原因需要换发、补发通行证的,需重新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 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港澳部队人员的,提交上述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证明样式见附件,略)。
(二) 商务。1、 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可预先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备案单位,发给《企业、单位人员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略)。
(1) 已办理备案的人员,提交《备案证明》。
(2) 未办理备案的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单位委派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等活动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略)。
备案项目包括: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经营状况信息、当年拟派遣赴港澳人员信息等。《备案证明》中的人员名单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变更,但原则上1年只允许变更1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应制定本地区单位登记备案的标准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对外公布。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 属于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人员,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三)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 短期居住。1、 属于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工作、培训、劳工或者依亲类进入许可。
2、 属于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提交经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核准的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3、 属于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工作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 属于在澳门工作人员随任亲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劳务人员亲属证明。
5、 属于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提交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文件。
(以上各类证明文件式样见附件,略)
(五)其他。1、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和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属于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需往来香港、澳门的,需提交与该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签注延期。1、属于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工作、培训、劳工或者依亲类延期许可。
2、属于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提交经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核准的澳门高等院校在校证明书。
3、属于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工作、投靠亲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
4、属于在澳门工作人员随任亲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劳务人员亲属证明。
5、属于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提交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文件。
六、 受理工作
(一) 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人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在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办理签注的,可委托他人或由监护人提交申请。
2、申请人年龄已满70周岁或者身患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提交申请。
3、申请人年龄未满16周岁的,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申请,或者由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
4、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可由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法定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明。劳务公司须事先将该公司的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二) 申请材料的审核。受理部门应当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查验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出具的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是否规范,其他各类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符合要求,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核查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人员、是否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
受理人员经查验合格后收取申请材料,在有关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签名;认为有疑点的,应进行必要的询问。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受理规定的,应受理申请,并出具回执。回执上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前往地、申请事由、受理申请时间和预约取证时间,并加盖受理部门公章。
对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写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依据,注明日期,并加盖受理部门公章,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需补充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的报送
经受理部门审验合格准予受理的申请材料,由受理部门出具受理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批部门。
第二章 审 批
一、 审批部门
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及经省级机关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对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
二、 审批工作
(一) 审核申请材料。审批人员应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备及符合法定形式,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属于在香港或者澳门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二) 异地核查。对根据本规范受理的非本辖区居民办理商务签注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发出核查函(证明样式见附件,略)。核查内容包括:核查申请人是否曾申领过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须在接到核查函后20日内传真答复发函部门。
1、核查结果显示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2、核查结果显示属于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应该做出不予批准决定。
3、核查结果显示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且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复函内容在该通行证有效的期限内有效,通行证过期或者因各种原因需要换、补发通行证的,受理部门需再次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核查。
(三) 审批决定。审批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确定发给申请人的签注种类、有效期和前往次数。
审批部门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四) 特殊情形。因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如其有探望危重病人、治病、奔丧、处理紧急事务、家庭特殊困难等特殊情形,确需前往港澳地区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酌情予以批准,并在签发证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持证人资料情况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
三、签注种类、有效期、有效次数、备注项规范
签注根据申请事由分为七类:探亲签注(签注字头为T)、商务签注(S)、旅游签注(L)、访问签注(F)、短期居住签注(Z)、其他签注(Q)、延期签注(Y)。
签注根据前往地分为二类:赴香港签注和赴澳门签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签发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各类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规定如下:
(一) 探亲签注(T)。
1、 签发对象:发给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1) 亲属为配偶、子女、父母的,可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或者多次有效签注。
(2) 探望其他亲属的,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
随同申请人探亲的配偶或未满16周岁子女,可签发与该申请人相同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的签注。
(二) 商务签注(S)。1、 签发对象:发给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等活动的人员和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
2、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1) 未办理备案的人员,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2) 已办理备案的人员,可签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多次有效签注或者有效期1年多次有效签注。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根据对外公布的备案标准确定签发备案单位人员的签注有效期。(3) 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签发多次有效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
(三) 旅游签注(L)。1、 签发对象:发给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两种,可按申请人需要签发。
(四) 访问签注(F)。1、 签发对象:发给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两种,可按申请人需要签发。
(五) 短期居住签注(Z)。1、 签发对象和有效次数:发给赴港澳地区短期居住的人员;签注多次有效。
2、 签注有效期:(1) 经香港入境事务处许可赴香港的,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工作、劳工、培训或者依亲类进入许可规定的最长有效期确定。(2) 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学习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
(3)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的预报名单规定的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4)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随任亲属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的劳务人员亲属证明规定的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5) 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签注有效期按照批准的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
(六) 其他签注(Q)。1、 签发对象:发给有其他特殊情形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签注有效期3个月,一次有效。
(七) 延期签注(Y)。1、 签发对象:发给申请签注延期的人员。
2、 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参照短期居住签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章 签 发
一、 签发部门
通行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发。
签注由省级、地(市)级或者有审批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签发。
二、 签发工作
(一)未持有有效通行证的,发给通行证并附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签注。持有有效通行证的,签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签注。
(二)申请人凭受理部门出具的回执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通行证和签注。凡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的,通过邮政速递部门将证件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签注项目及填写方法
往来港澳签注共设置9个填写项目,分别是:签注字头、姓名、前往地、证件号码、有效期、前往次数、签发日期、签发地点、备注。
(一) 签注字头:填写代表签注种类的拼音代码。签注种类与代码的对应关系是:探亲-T,商务-S,旅游-L,访问-F,短期居住-Z,其它-Q,延期-Y。
(二) 姓名:填写持证人姓名汉字和汉语拼音。
(三) 前往地:填写“香港”或者“澳门”。
(四) 证件号码:填写通行证号码。
(五) 有效期:准许持证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最后截止期限。
(六)前往次数:在有效期内准许持证人前往香港或澳门的次数。分为:“壹次”、“贰次”、“多次”。
(七)签发日期:填写签注的制作日期。
(八)签发地点:签发部门所在省、自治区汉字名称加上地级市汉字名称或者直辖市汉字名称或者规范简称。在深圳、珠海签证办办理换发、补发和签注延期手续的,填写:“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
(九)备注:填写需提示持证人并供香港、澳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参考的事项。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1、 赴香港签注
有效期 次数签注种类 3个月 6个月 1年
1次 2次 多次 多次 多次
探亲 逗留不超过14天 自首次进入日起90天
商务 逗留不超过7天或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旅游 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访问 逗留不超过7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其它 逗留不超过14天
短期居住 本签注适用于持证人持有有效的香港进入许可或者持证人已进入香港并获准短期居住。
延期 本签注适用于持证人持有有效的香港进入许可或者持证人已进入香港并获准短期居住。
2、赴澳门签注。
有效期 次数签注种类 3个月 6个月 1年
1次 2次 多次 多次 多次
探亲 逗留不超过14天 无
商务 逗留不超过7天或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旅游 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需随团出境
访问 逗留不超过7天 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其它 逗留不超过14天
短期居住 无
延期 无
第四章 其 他
一、 换发通行证
通行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本规范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
1、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的;
2、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3、被涂毁、损坏的;
4、制作错误或者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5、其他经原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进入港澳地区后需换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核查原通行证的发证记录,并将原通行证打孔或者剪角作废。
申请人原通行证所附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原签注有效期内,原通行证可与新签发的通行证同时使用。
二、补发通行证
(一)通行证持有人遗失通行证的,可以按本规范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后需补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
(二)申请时除按本规范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之外,需提交遗失声明;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需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
(三)受理补发通行证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核实遗失通行证的发证记录和通行证持有人的出入境记录,并将遗失证件的有关资料通报原发证部门,由原发证部门宣布作废。
(四)通行证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的,可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办理一次性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三、工作期限
(一)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二)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三)属于赴澳门从事劳务的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四)属于特殊情况急需去香港或者澳门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进行核查的,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期限内。
四、通行证和签注的吊销和宣布作废
(一)通行证持有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或者第二十八条情形的,其通行证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持短期居住签注的内地居民,被取消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资格的,其所持短期居住签注应予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二)通行证吊销的形式有两种:收缴通行证;裁去通行证封面的右上角或者在通行证封面打孔。吊销签注的,可在签注上加盖“注销章”。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通行证后,应向申请人出具通行证收缴证明。
(三)通行证遗失,或者通行证、签注确需吊销但无法采取上述吊销形式的,通行证或签注的签发部门应宣布证件或签注作废,并将通行证、签注的基本资料报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五、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 每证20元
二次有效签注 每证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签注 每证300元
去台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去台湾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台湾宝岛是个很多人向往的地方,身为中国的一分子,虽然没有像在大陆里面来回那么方便,但是手续办完之后你会感觉真的不枉此行,台湾真的是一个去了不会后悔的地方,所以朋友们不要怕麻烦,小编这就给大家带来去台湾需要办理的手续攻略。
去台湾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去台湾需要两证一签,大陆居民来台自由行必须办理“两证一签注”。
大通证样本(新版示例图)
大通证样本(旧版示例图)
入台证样本(示例图)
去台湾需要两证一签,台湾通行证(大通证)+G签注+入台证。
要参与赴台个人游的游客,需要持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入台证”。
(1)两证:大通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2)一签注: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贴在大通证第二页)
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
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15元,有效期6个月。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费用:30元,有效期5年。
办理《大通证》所需材料
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城市只需提供身份证)
同时申请相应的签注,如果自由行就是台湾个人旅游G签注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往来通行证》(简称入台证)。
这是入、出境台湾以及登机、上船时主要需要的证件。
申请入台证,则需要符合开放城市、拥有户籍、年龄等条件外,除了学生,都需要提供财力证明。
已经开放自由行的城市朋友,先要自己办理大通证和签注,然后透过旅行社办理入台证,入台证是一张A4纸彩色打印的,上面有申请人资料,以及二维码。入台证的有效期是签发后三个月,只要是入台证有效期之内,都可以入境,即使是剩下最后一天,依旧可以入境并停留15天(从入境的第二天算起,第十五天一定要离境,所以,可以简称为停留16天15夜)。
入台证是不能自己去公安局办理的,目前必须经有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但不限制办理的地点,也就是任何城市与合法的网络旅行社商店都可以办理,没有规定一定要在直接的城市办理,所以哪里便宜就在哪里办吧。
台湾地区旅游签证是几天去台湾地区签证需要多久
1.去台湾签证要多久
普通护照最短10天,加急护照最短5个工作日。到时候可以拿到最短时间的签证申请,比如落地签证。有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贯彻国务院s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方便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要求,按需办理出入境证件地区公民所需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服务要求,以及公安部、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监督电话公布如下: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前往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签注将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
2.台湾旅游签证怎样办理?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商务签证和自由行可以停留15天,另一种是探亲签证,一般来说台湾地区内亲属可以停留2个月,还有一种是亲属停留,不是签证,是居留。每年需要在台湾地区居住183天。获得签证的条件通常是依靠台湾地区直系亲属或与台湾地区人结婚,更高级的是长期居留。
3.到台湾要签证吗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1992年开始启用本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2016年12月开始试行续展智能卡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自2019年4月1日起,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美国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已经实施全国各地,即大陆居民可在全国任何一个出入境管理窗口申领出入境证件,申领程序与居留登记一致。
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分财产、办理婚丧嫁娶等私事。
2.邀请大陆居民来台湾地区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业务洽谈和采访、执行两岸直航任务。
折叠背书类型1。d.背书:结算
2.j.签注:居留
3.t代言:探亲
4.l签注:旅游(团队)
5.q签注:探亲访友、请客、收受和处理财物、操办婚丧嫁娶、诉讼等个人事务。
6.y签注: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赴台湾地区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见见面、进行两岸业务洽谈、面谈等。
7.f.签注:与国务院台办经济局赴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关于应邀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复函
8.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任务的人员。
9.g签注:个人旅行
赴台自由行已开放47个城市(北京、上海、厦门、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安、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长沙、石家庄、昆明、南宁、合肥、泉州、哈尔滨、大连。
第五批赴台个人游城市(11个城市):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龙岩。
10.x代言:去台湾读书。
编辑这段申请材料。
1.提交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尺寸为3348mm。
3.提交身份证件以供检查。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地区,由其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本人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在国外居住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4.提交有效的入境许可及复印件。
5.如果您有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提交原始证书。
6.单位意见。
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提交其工作单位的意见。
那些持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文件申请去台湾地区,不需要提交其工作单位的意见。
7.提交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1)如果被邀请到台湾地区,应提交原件赴台批文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居民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提交暂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该单位的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湾事务经济局批准赴台湾地区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原件关于邀请台湾地区的复函国务院台湾事务经济局。
8.申请换证或者换证,应当提交下列相关证明:
(一)补发的,提交挂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书的,提交原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如果证书损坏,提交证书损坏说明。
4.去台湾签证要多久能办下来
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受理单独赴台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在其非永久居住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往来台湾地区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签发。大陆居民因参加丧事、治疗危重疾病、探望危重病人、处理突发事件或者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原因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按照紧急原则优先审批。
延伸信息《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二)人民美国法院通知有未解决的诉讼事项不能离开该国;(三)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的;(四)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6)存在编造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等欺骗行为。参考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服务平台-户籍居民办理大陆居民业务指南赴台通行证及签注服务
来源:中央政府网-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5.去台湾签证要多久时间
去金门需要台湾通行证(淡紫色皮肤)和有效签注。
因为金门属于台湾地区地区,你需要申请通行证。外省游客只需携带身份证,提前2天抵达厦门,即可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前往金门。
6.去台湾签证要多久才能下来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一般15个工作日,网上申请和电话申请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探亲,从事经商、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香港、澳门。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通行证前往香港、澳门。持证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须在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持证人如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必须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定居、探亲或者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等活动,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与内地居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有效签注。
16周岁以下人员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至10年。签注包括探亲签注(T)、商务签注(S)、团体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其他签注(Q)和逗留签注(D)。
7.台湾签证最长期限多久
E-Pass有效期可为1天、2天、10天;目前一天内可以多次申请、多次改线、多次取消。
先打开手机支付宝,点击上面的搜索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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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搜一下移民,打开这个小程序。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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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需要登录,点击授权登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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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请拉左下方的ID点击《查看》的台湾通行证。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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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要完成支付宝刷脸认证。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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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你会看到你自己的往来台湾通行证,上面有我们证件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8.去台湾签证要多久才能办下来
台湾地区旅游签证是去台湾地区的必备证件。有效期5年。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体旅游签注。严禁持护照等证件赴台湾地区旅游。
9.去台湾办签证要多久
首先优先准备入场证+通行证。有证件才能出入境。其次,根据你想去玩的地方做个选择,然后决定旅行天数。一般建议安排至少10天的环岛自由行。市面上跟团游看到的7-8天环岛,就是路的节奏,适合各地类型。如果你真的想玩好,你应该多花几天时间。如果时间有限,只能安排在一周内。建议选择2-3个城市或者主要目的地游玩,会比较合适。至于其他住宿、交通、上网、换汇、穿.很多相关的问题,建议你可以看看携程或者各大平台的攻略社区,或者咨询携程的本地指南,你会得到实用的信息。
二。今年6月份刚结束旅行,只能根据自己的花费给大家一个参考:1。机票:广州——台北往返机票约2000元/人;2.酒店:台湾地区酒店不是很贵,五星级酒店大概1000-3000元/晚。我生活在中产阶级,嘉义和台中有500多人,九份有800人左右s民宿。条件都还可以。台北的何仪酒店(民生厅)看起来要800多一晚,4星级,但是装修够新,服务很好。还有大酒店,确实需要特别推荐。这样的历史建筑,原国宾馆,硬件极好,只需1200元左右(含早餐)。这样我们人均住宿2000左右(6晚7天);3.交通:租了3天的车自己开,油费一共4000元左右。它4天前台北的一辆地铁出租车。合计:人均1300元左右;4.其他吃喝玩乐:台湾地区的消费跟国内比真的不贵,阿里山和猫空缆车还是很便宜的。靠人省吃俭用,50~500元/人均就丰衣足食了,7天保障不一样!5.反正我们4大1小7天。总共花了3万左右,而且it’还是挺悠闲的。年轻人可以存更多的钱,有更多的时间。希望能帮到你。
好了,今天关于“台湾最后期限是多少年”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台湾最后期限是多少年”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