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签本人姓名快递,有法律责任吗?(现在快递被代签了,但是我没拿到货,他不给我送?)
事实是这样的。有大致以下几点:1,根据《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
随着科技的发展,快递员没经过同意代签收犯法吗的今日更新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它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最新技术。
我代签本人姓名快递,有法律责任吗?
事实是这样的。有大致以下几点:
1,
根据《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所以说送达一定要亲自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否则就是程序违法。案例中送达中让你代为签字,明显是不对的。
2,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像本案例中你签字了,但是人家张三他妈说不同意,但是并不妨碍送达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是对方真的不同意,只要是送达的时候符合条件就是合法有效地送达行为。但是在本案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送达程序,所以说这个送达是无效的。而张三他妈怪你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去不去应诉并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如果是合法有效的送达条件就生效了。
3你代签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至于这个责任是什么,法律中没有规定。但是就凭你代签,那么张三家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表示程序违法,不去参加诉讼的。你也不用害怕,不会有很大的问题的。
现在快递被代签了,但是我没拿到货,他不给我送?
现在快递被代签了,但是当事人没拿到货,可以去代收点或菜鸟驿站。
现如今,很多快递都会放入代收点或菜鸟驿站,但是未经本人同意就放入的本就是违反规定的。快递员以种种理由不送货上门,尽管我们理解快递小哥的难处,但是我们也应该为自己维权,当我们面对快递不送上门,不经同意就随便放在快递柜或者某个地方,这已经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投诉。与快递员沟通无果后,可到相关快递公司的官网或公众号进行投诉,或者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国家邮政局投诉。
《快递暂行条例》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我的快递被别人代签了怎么办
属于快递公司的责任。快递单上写明了签收人,就该由签收人亲自签收包裹。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1、快递寄到了,客户没收到快递是谁的责任,首先要让快递公司提供签收单,确定是谁签收的。并提供送货快递员的电话。
2、如果是客户同事或是家人签收了。快递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快递公司送货了,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了。可以要求他们把货物找回,或是索赔。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快递的递送流程如下:
1、确定和预约需要快递物品的日期;
2、整理物品、做物品清单、包装包裹;
3、准备收件方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
4、致电我司接线员并告知需寄达目的地国家和城市,收听报价确认同意由我司提供服务;
5、我司安排收件人员上门收取包裹、客户提供收件方信息详细填写包裹托运单据、提交物品清单以做申报海关之用,双方确认重量、结算,收件员提供结算票据和包裹追踪号码;
6、收件员回公司,包裹交由出口部并作交接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现在快递公司是不是 允许快递员不经过本人的同意,就能自动签收了?
快递法没有这样的规定,现在快递公司物流信息出现的签收,往往是送到了代收点或快递柜,然后就会出现签收信息,其实这种做法是违规的,他人代收或放入快递柜,按照快递法的要求,都需要收货人本人同意。
快递代签收是什么意思
摘要:快递到达快递代收点后,手机上通常会收到快递已被代签收的状态,很多朋友感到不解,明明自己没有签收,为什么会显示签收呢?其实快递代收点并没有权利代替消费者签收快递,它只有代签收的权利,即代替签收,并不属于法规中提到的签收状态,快递代签收方便了快递员和上班族,不过也存在快递可能丢失、被冒领的风险,退货的话也会麻烦一些,有利也有弊。下面来了解一下快递代签收是什么意思吧。一、快递代收点有权利签收快递吗
随着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快递代收点开了起来,当地的快递网点或者快递员基本都会选择跟快递代收点合作,将快递放在快递代收点,然后由快递代收点通知前来取件。那么快递代收点能签收快递吗?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有权利签收快递的只有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因此正常情况下,快递代收点和快递员都是不能私自提前签收的,私自签收属于违规操作,会有一定的罚款金额。
二、快递代签收是什么意思
上文说到,快递代收点是没有签收快递的权利的,不过我们经常会看到,快递员将快递送入快递驿站以后,快递驿站会给快递包裹扫描入库一遍,这时候你检查运单号就会发现显示:你的快递已被XX驿站代签收,这是什么情况呢?
其实快递驿站的签收并不代表着签收,它是代签收,并不属于法规中提到的签收状态,这种签收不属于你个人签收,只要快递方面短信或者电话通知你,就代表你的快递到达了你身边或者不远的代收点即将到达你手里。这种组织签收,代办点签收并不是代表被冒领或被取走的意思。
三、快递代签收的利与弊
快递代签收有利也有弊:
1、快递代签收的优点是能节省快递员与用户的时间,方便了上班族或出差的朋友,为他们的快递提供了存放地点。
2、快递代签收的缺点在于可能存在丢失、误拿或错拿的情况;更关键的是,快递代签收不利于收件人检查物品是否合格,如果是自己签收,收到快递可以当场检查验收,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当场拒签;代签收的话需要多走流程,比较麻烦。
好了,今天关于“快递员没经过同意代签收犯法吗”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快递员没经过同意代签收犯法吗”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