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被建行骗买了保险,只有保单没有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有什么区别?)

投保单是进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对运输货物进行投保的申请书,也是保险公司据以出立保险单的凭证,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单后即缮制保险单。投保单有法律效力。投保单的法律意义...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投保单的作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被建行骗买了保险,只有保单没有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有什么区别?)

被建行骗买了保险,只有保单没有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投保单是进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对运输货物进行投保的申请书,也是保险公司据以出立保险单的凭证,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单后即缮制保险单。

投保单有法律效力。

投保单的法律意义: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可以先找保险公司方面协商,若拒绝赔偿,可以到保监会进行投诉,保监会会做出裁决。

在储蓄时需注意:

1、银保产品满期还本+多于储蓄的利息,年利率在2-7%不等。

2、保险产品应清楚了解保险责任和利益,熟知保单中的内容。

3、一般银行保险满期在10年以上,缴费期为趸交、3年、6年居多。

4、在储蓄时不要盲目接受银行工作人员的高息诱惑,有保单就是保险产品,而不是普通银行储蓄,不可以随意支取,如中途客户随意退保可能有利益损失,而缴费期内退保的本金也会亏损。

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保险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

2、保险凭证:指保险合同生效成立的证明文件,即简化的保险单。

二、内容特点不同

1、保险单: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

2、保险凭证:保险凭证上通常不列明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

三、作用不同

1、保险单: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中就上述事项的说明有几种不同的表述,虽然字词相差不大,但对保险单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继而影响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凭证: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

百度百科-保险单

百度百科-保险凭证

保险单据的主要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就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

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为什么贷款买房要买保险

因为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及稳定收益,并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结合在一起,虽然投保人并不是最大的受益者,但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赔偿,所以房贷险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的,最起码减少了投保人的后顾之忧。

贷款买房的房屋保险缴纳步骤有哪些

1、填写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的依据文件。内容包括:投保日期,投保人的名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等。

2、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查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

3、缴纳保险费:投保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向保险人如期缴纳保险费。

房贷保险是每年交还是一次性交付

不同公司对交房贷保险的时间要求有所不同,因为每个保险公司规定不同,有些房贷保险费会分摊到每年缴纳,分摊在前面年限的要高些,越往后越低,保险公司承担的还贷保险责任也是逐年减少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具体要询问银行。

购房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根据用户的贷款金额的比例来收取保险费,具体计算公式为:房贷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年限×年保险费率。保险费期限一般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

平安交强险保险投保单范本

很多投保的车主会了解,投保交强险之后,会有一个相应的保单,就是交强险保单。有人会问交强险保单有什么作用呢?平安车险的专家们为您解答:交强险保单是指购买交强险后,保险公司填写一份购买交强险的信息,以作为已经购买某车某时间段的凭证。交强险保单一式两份,保险公司和客户各保留一份,在案子出现后客户需要拿这份保单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保单上面填写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名字、车牌车辆信息、客户名字、购买金额、保单号等等。其实买东西都是要有相应的发票,所以交强险保单的作用是使交强险即时生效。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车险,采用的是即时生效的原则。据平安车险的业内人士指出,在去年,保监会就下文给各个保险公司,要求交强险改变“零时生效”的传统,正式实施“即时生效”。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交强险保单上将有两种提示方式。一是在保单的“特别约定”栏中,保险期间会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二是公司系统能够支持打印体覆盖印刷体的,出单时在保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覆盖原“保险期间自×年×月×日零时起……”字样,明确写明保险期间起止的具体时点。目前商业车险仍然是投保后次日生效。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所以广大车主们应该对这个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就会因为不了解保险业内的行情弄出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平安车险的网投项目中,就针对私家车的商业险开展了“私家车商业险多省更多”的优惠活动,只要车主们登入平安车险的网投平台,就会体验到诸多的车险资讯,为您的爱车及时在线投保,省时省心又环保,而且电子保单不易丢失,方便简捷,一目了然。在平安车险网投进行车险投保,可以为您省去不少的麻烦,足不出户就可以体验到投保的一站式服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投保单类别及适用范围

人身保险的核保是指当人寿保险公司收到投保单时,由公司的核保人员加以审核,以确定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并做出相应的承保或拒保的决定的工作。

对不同的人身保险险种,其核保工作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人寿保险的核保工作包括:

1、风险因素分析。许多因素都会增加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因此,承保人员在审核投保单时需要评估一些重要因素,如年龄和性别;体格和身体情况;个人病史和家庭病史;职业和习惯嗜好;道德风险因素等,以确定风险程度。

2、风险类别及费率厘订审定。核保人员在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有有关资料后,还必须对其评定一个风险类别。寿险公司所使用的风险类别一般有以下几种:

标准: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人有正常的预期寿命,因此,应对他们使用标准费率承保。大多数被保险人属于这类。

优惠:属于这一风险类别的人有高于正常的预期寿命,在基本条件与标准类相同的情况下,属于优惠类的人的身体是异常健康的,并有良好的家族病史,无吸烟历史,对他们可使用低于标准的费率。

弱体:属于这一类别的人在健康和其他方面存在缺陷,致使他们的预期寿命低于正常人。因此,要对他们使用高于标准的费率。根据额外的风险程度,还可以对弱体风险再划分几个类别。

不可保:属于这一类别的人有极高的死亡概率,以致承保人无法按照正常的大数法则分散风险,只能拒保。

在确定被保险人所属风险类别的同时,寿险公司还必须制定与风险程度相对应的公平费率标准。

3、对特殊风险的承保方法。对弱体风险的人寿保险,除了收取以标准费率计算的保险费外,还必须收取额外保险费。被列为弱体风险者多半是有不良嗜好、各种急性或慢性病史、体质虚弱、超重等。寿险公司一般再把弱体风险分为三类:即递增型特殊风险,指额外风险因素随着时间推移和年龄增加而递增,如患有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引发肺气肿等;递减型特殊风险,该风险最初阶段作用最大,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减小,如某些疾病经手术完全治愈的,其复发的风险迅速下降;固定型特殊风险,额外风险因素保持不变一直存在,如耳聋、半瞎、危险性职业。

寿险公司在办理以上特殊风险承保业务时,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使用普通费率,但限定保单的投保年龄和终止期限。由于递增型风险在投保人晚年时较为突出,对此,保险人可以在保单上做出终止期的限制,这样就大大降低了自身承担的风险。

提高年龄加费。对具有额外风险因素的被保险人,将其年龄提高几岁,按提高后年龄的标准费率计收保费。

延期保险。当特殊风险期过去,情况有了显著改善时,保险人按普通标准费率给予承保,这种方法对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都有利,多用于递减型特殊风险。

特殊定额收费。这要求保险人对特殊风险做出准确的分析、统计和评估后,在大数法则的基础上制订出各种特殊风险的科学的附加费率。

保险金额扣除。在订立条款中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保险金额的扣除比率、扣除的有效期等。

除外责任。根据条款规定,保险人可按普通费率接受投保人的申请,但由于特殊风险引起的死亡则除外。

健康保险的核保工作包括:

1、风险因素的分析。人寿保险的风险的选择和分类的许多基本原则都适用于健康保险的核保。与人寿保险相比较,由于健康保险的保险种类多样化,所以对风险因素的评估显得更为重要。由于发病率与死亡率的估计方法存在差别,所以健康保险核保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与人寿保险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2、对弱体风险的处理。对健康保险中的弱体风险如同人寿保险,核保人可以提高费率承保或拒保。此外,核保人对健康保险中弱体风险也可以采取修改保险责任范围的方法来加以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即缩短残疾给付期;扩大免赔款和共同负担比例;限制保险金给付额度;延长等待期和观察期;使用弃权附加特约,规定某种疾病为除外责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合同都有哪些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简称“《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在对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作出规定后,第十三条明确: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可以看到,法律未对保险合同的形式进行特别规定,这也造就了实践中保险合同的多样形式。因此在保险实务中,分清保险合同的不同形式以及各自用途,可谓至关重要。

1、保险合同的一般组成

一般而言,保险合同的组成主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暂保单和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当然也有特殊组成,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规定: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将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作为保险合同的部分内容,应将保证保险合作协议视为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

而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发布的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预付款保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示范条款中(下简称“示范条款”),第一条皆明确: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从保险合同签订看,在由投保人投保和保险人承保两阶段组成的过程中会出现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等书面合同;从保险合同履行看,又涉及保险合同内容的体现——保险条款、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批单。

其中,保险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条文,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批单是保险人同意更改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三者都容易理解。而对于保险单与保险凭证,实务中却常常与保险合同混为一谈。

2、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有何不同?

《保险法》第十三条首先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这意味着保险人对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是一种法定义务。因此从签订方式看,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是由保险人单方签发的文件,保险合同则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共同订立的双方协议。

《保险法》第十三条其次规定,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这表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是证明保险合同存在及保险合同内容的法定证据。因此从具体内容看,保险单和保险凭证都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其中保险单应当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凭证则是保险单的进一步简化,一般不列明保险条款。

另外从示范条款中的“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看,保险单、保险凭证的签发以保险合同成立为前提,一方面通过载明保险合同内容起到提示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另一方面为日后可能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提供证据。

3、保险合同的解释顺序规则

由于各保险合同文件签订/签发存在时间差,保险理赔中常出现保险合同中保险凭证内部及不同保险凭证间记载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了保险合同内容不一致时的认定规则:投保单的解释顺序一般先于保险单、保险凭证,非格式条款的解释顺序先于格式条款。其中,保险凭证中形成时间在后的享受优先解释顺序、手写方式的解释顺序先于打印方式。

按照该司法解释处理后,针对现实中仍存在的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存有不同理解的情况,《保险法》还在立法上确认了保险合同的解释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另外在存在批单的情况下,当修改、补充或增减内容与原合同条款相矛盾时,一般采用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书写优于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

4、保险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投保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保险凭证则是进一步简化了保险合同,如下图中人身意外险的保险凭证仅列有保险费、保险金额等。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及明确说明,否则依据保险法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不难发现,一份完整的保险合同包含保险单,也包括投保前的要约、投保后的批注等法定内容,较为繁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保单应运而生,其出现节省了纸质印刷和投送成本,且能够降低纸质保险凭证间的不一致概率。随着后疫情时代加速数字经济,保单无纸化时代也有望加速到来。

被建行骗买了保险,只有保单没有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有什么区别?)

好了,今天关于投保单的作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投保单的作用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投保单的作用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