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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介绍(《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其对我国银行业风险资本监管的意义何在?)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介绍(《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其对我国银行业风险资本监管的意义何在?)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介绍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其对我国银行业风险资本监管的意义何在?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

反应的主要精神就是:在当今这个十分复杂而又不断变化的金融系统里,如果希望想获得金融的安全和稳定时,只能通过结合有效的银行管理、加强市场约束和监管来实现。 而新协议旨在指出防范比弥补更加有效。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颁发,扩展了银行风险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有效的风险管理遂成为创造企业价值的重要资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原则导向的新协议为风险管理增添了“艺术”成分,这需要内部审计除了审核评价内部控制,还要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全面风险管理中扮演不可缺少的角色。另一方面,新协议在避免一刀切缺陷的同时,也加大了“人为操纵”的空间,内部审计须发挥职业判断,避免风险管理中带有过多的主观因素和个人偏好。面对各种复杂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复杂多变的银行风险状况,内部审计任重道远。在新巴塞尔协议时代,内部审计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查错纠弊功能,而应积极施展建设或咨询服务功能,了解全面风险管理流程、掌握风险管理技术,尤其要掌握新金融产品和新风险管理技术的结合应用,这不仅能为银行创造更多的价值增值,而且可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实现银行迈向国际化、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巴塞尔协议二的三大支柱是

巴塞尔协议二的三大支柱是监管当局的监管,最低资本要求,市场约束。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巴塞尔协议二是由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CBS)所促成,新巴塞尔协议二的三大支柱是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

巴塞尔协议三大核心内容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首先巴塞尔协议的发展演变有巴塞尔协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三,首先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两大支柱:银行资本资产风险内容:资本的组成风险权重目标标准比率

1、资本的组成核心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呆坏账准备、优先股、资本性金融债券等。

2、风险权重根据资产的相对风险程度,对资产负债表上各类资产以及表外项目制定用来计算资本金的风险加权比率。权数有5个:

0、10%、20%、50%、100%3,目标化比率: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比率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至少应为4%。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内容3大支柱:

1、最低资本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市场约束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标准在最低资本标准上,修订框架坚持1988年协议关于资本的定义和风险加权的计算,同时保留了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规定,但是对具体的计算方法做出了重要调整

2、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管当局不仅要保证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应对所面临的风险,而且也要促使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监管当局要有正确评估银行的风险与所需资本的能力。其它风险防范的方法包括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等。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委员会特别强调市场约束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该支柱的核心是要求银行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因为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以向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帮助市场纪律发挥作用。

三、《巴塞尔协议Ⅲ》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一级资本重新定义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过渡期安排

一、一级资本重新定义

1、新的一级资本包括权益资本和留存收益规定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具备足够的损失吸收能力的非普通股资本工具才可纳入一级资本,有效的权益资本需占一级资本的50%以上。

2、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

(1)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2)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到4.5%;

(3)银行还必须设立新的、单独的“资本防护缓冲金”,占资产的2.5%,使总的优质资本金要求达到7%。

(4)协议还要求银行在信贷市场繁荣时设立单独的“逆周期资本缓冲金”,占总资产的0%—2.5%。

3、过渡性安排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供给能力和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好了,我的说明就这么多,其他的如果不了解可以百度一下,这个我之前有做了一个PPT,纯手打,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我是小程。

法律依据

《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定:修订框架》第一条新协议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督检查,三是市场约束。

巴塞尔协议Ⅲ中有哪些方式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巴塞尔协议Ⅲ》代表了世界银行业管理发展的大方向,反映了当今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是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和指引,其中提出了对银行风险监管的三大支柱。

实施《巴塞尔协议Ⅲ》有助于商业银行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在《巴塞尔协议Ⅲ》中,有三种方式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分别是最低资本要求、监察审理程序和市场制约机能。

1.最低资本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要求最低资本不得少于8%,银行的核心资本不得少于4%。

目的是使银行对风险更敏感,能更有效地运作。

在测算银行风险资产状况时,《巴塞尔协议Ⅲ》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标准法是指银行根据外部的评级结果,以标准化处理方式计量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是银行采用自身开发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进行运作,在实施时必须通过银行监管当局的明确批准。

通过这两种方案能有效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

2.监察审理程序

监管者通过监测决定银行内部能否合理运行,并对其提出改进的方案。

其中包括如何处理银行账户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如何加强跨境交流与合作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向的指引。

这样做的目的是鼓励银行开发并使用更好的风险管理技术来检测和管理风险。

监察审理程序要求确立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维护流动性的能力。

目前我国对于银行业流动性比率的监管,已经存在一些较为明确的指标要求,如要求存贷比不能超过75%,流动性比例大于25%,核心负债依存度大于60%,流动性缺口率大于?10%,以及限制了最大十户存款占比和最大十户同业拆入占比,超额存款准备金制度等,这些指标对于监控银行业的流动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3.市场制约机能

《巴塞尔协议Ⅳ》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能更准确地了解它的财务、管理等方面。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希望通过建立一套披露要求,达到促进市场纪律的目的,披露要求应便于市场参与者评价有关适用范围、资本、风险评估程序以及银行资本充足率等重要信息。

用规范的一套披露程序,使银行经营更加透明化、规范化,纪律化。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介绍(《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其对我国银行业风险资本监管的意义何在?)

好了,今天关于“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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