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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由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同志组成的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也有可能由审判员一人独自担任审理情况。如果审理是合议庭,组成的合议庭的人数法律规定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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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由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同志组成的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也有可能由审判员一人独自担任审理情况。如果审理是合议庭,组成的合议庭的人数法律规定必须是单数的,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类型案件,则由审判员独自一人担任审理工作。

案件审理是有审限的,审限是指人民法院对审结案件的有效期限。民事案件审理一审一般程序是在六个月以内审结,如经批准方可延长6个月;二审应则当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

法律分析: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笔录。评议案件笔录由合议庭全体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或者法官独任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经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签署,由人民法院发布。合议庭审理案件,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独任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违法情形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谁审判

法律分析:这个视情况而定,依据审判程序不同而不同。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法官独任制审判,做出判决。如果是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通常是由合议庭合议卷宗和审判情况(主审法官的意见很重要),拿出方案报庭长批准。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第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什么人审理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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