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新法律规定,服刑人员的服刑期限可以减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请问是真的吗?(监狱罪犯每天劳动几个小时?有双休日吗?)
不是真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于服刑期间要去除节假日的规定,服刑时间在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改造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附合减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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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新法律规定,服刑人员的服刑期限可以减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请问是真的吗?
不是真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于服刑期间要去除节假日的规定,服刑时间在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改造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附合减刑条件的,可准予减刑。
法律分析
罪犯的刑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提前羁押可以转换为刑期。拘留、逮捕一日,减一日有期徒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两日,减一日有期徒刑。不用说,如果不是被判处10年以上的暴力犯罪,并且表明监狱在减刑一半后并不认为这对社会有害,就可以准予减刑假释。换言之,一年的刑期可能是半年。监狱外处决需要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存在不适合拘留的疾病,可以释放。管制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在判决执行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应改为监禁两日。拘役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在判决执行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应改为监禁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在判决执行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应改为监禁一日。判决书送达被告人本人后,如果被告人本人不上诉,一审检察院不抗诉,法院交付执行后,家属凭亲属关系证明和原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或监狱探视。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可以继续在看守所服刑。如果剩余刑期超过一年,将被移送监狱。刑事案件的判决送达后有十天的上诉期,上诉期过后判决生效。如果判决生效,执行文件将在判决书送达被告后20天左右送到看守所,执行家属可以到看守所探视。来访者需携带亲属关系证明和判决书原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罪犯入狱后,监狱应当通知其家属。换言之,法院在对被告作出判决时,可能不会通知其家属出庭。但是,如果实际判刑并送交执行机关服刑,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家属。通知应在监禁之日起五天内发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并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应在开庭前三天内送达。罪犯被交付执行时,作出执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交付有关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监狱罪犯每天劳动几个小时?有双休日吗?
监狱是个特别讲规矩的地方,他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特别强调规矩意识、规范意识。监狱警察管理罪犯按一日八个环节的规范来要求。起床、点名、就餐、出工、收工、工余、就寝等等,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动作。
监狱罪犯执行刑期的场所
罪犯的改造由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两部分。
思想改造主要涉及日常行为规范,思想观价值观的扭转和纠正、认罪悔罪等;劳动改造则是罪犯强制劳动,也是罪犯在狱内最主要的具体改造方式,基本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动模式。
劳动改造主要作用是惩处和教育,让罪犯摈弃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明白劳动创造价值的根本道理;从另一个方面讲,罪犯劳动创造的价值也是维持监狱日常开支和罪犯日常开支的重要来源。
罪犯在狱内的劳动时间和作息时间是有严格的规定
罪犯每天六点一刻起床,七点之前完成洗漱和早餐,再由值班民警整体从生活区带至监区车间进行生产劳动,也就是一天的劳动正式开始,在上午九点一刻有十分钟放风时间(抽烟、上厕所、活动身体),中午十二点左右进行午餐,午餐时间半个小时左右(夏天有两个月是中午有一个小时午休),下午三点后有第二次十分钟放风时间,最后晚上七点之前必须全部收工,由值班民警整体带回生产区进行晚餐,一天的劳动结束。
罪犯所从事的劳动种类全部为服装加工
服装加工是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简单易学,能在短时间快速上手,而且服装加工工序细分比较多,也能按罪犯劳动力的差异各尽所能,比如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罪犯安排打包装箱、成品搬运,头脑灵活身体敏捷安排流水线缝纫作业,年老体迈身有残疾的罪犯安排小烫剪线头等杂项事务,而在生产线上表现突出、劳动能力全面、人际关系沟通能力较强的罪犯可安排为生产线的组长,配合干警对生产线的全面管理。
罪犯的作息时间也是严格规定
一般来说罪犯九点半之前必须全部进监房,干警点名报数后锁号收风就寝。罪犯每周一天半不参加劳动,其中半天为教育学习时间,主要内容为电视教育、以生产线为单位进行一周讲评,干警对个别思想有波动的罪犯进行针对性谈话。另外一天为罪犯自由活动日,可以有序组织娱乐活动,监区娱乐活动的内容很丰富,有篮球、看**、下棋(军棋、象棋、围棋等)、图书室、康乐棋(类似台球的一种),也可以在监号内看电视或者直接睡大觉。
罪犯能否休息双休日,各个监狱情况不一,不能一概而论。但星期天是有保证的。绝大部分监狱实行5+1+1管理模式,即一周5天出工1天学习1天休息。罪犯除星期天休息外,利用学习日一边学习,一边自我调整,也能缓解紧张出工带来的疲劳。
罪犯的服刑生涯是漫长而枯燥的,狱内所有的一切言行举止都是有序而严格的进行,在这个没有自由的世界里,有的人会把刑期当学期出去大有可为,有的人会把这一切当修行而赎罪,甚至有些人把这种压抑沉淀在心底(出狱后变本加厉报复社会,当然是极少数),总的一句话,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男监狱里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怎么住? 干什么活? 吃什么样的饭?
现在的监狱都是5+1+1的模式,就是五天劳动日,1天思想教育日,1天放假。当然,在法定节假日,服刑人员也是放假的。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服刑人员都不能睡懒觉,每日都是有规定要做什么的。就算是在休息日,也不是一天内想干嘛就干嘛。
在日常的劳动日,基本上六七点就要起床了,休息日有些监区会推迟一小时起床,有些则依然照旧。起床之后的服刑人员会先去洗漱和整理内务,之后就是晨练与吃早餐了。吃完早餐之后,大概是九点左右,服刑人员就要去劳动了。
在监内的劳动一般都是做简单的手工活,像是安装一些零件,或者是做一些服装手工之类的。工作到11点左右就会下班了,有些地方会工作到12点。下班之后就是吃午饭,吃完会有一个小时左右的午休时间,大概到下午一点半左右,服刑人员就要起来继续去上工劳动了。
等到六点左右才下班。下班之后先是吃饭和洗澡,这些事情都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等洗漱完之后的时间就比较自由了,监管单位会安排服刑人员做事,比如待在监房不许出去但可以做自己的事情;或者是看电视,但是不许讲话之类的。
在思想改造日,服刑人员要做的事情也差不多,只不过是把本应该劳动的时间换成了上课。服刑人员的上课内容包括:义务教育的课程、法律知识学习、主题思想教育、技能知识培训等等。
在休息日,监管单位则会安排服刑人员到广场打篮球,或者让他们到图书馆看书等。节假日的话,监区会给服刑人员发一些扑克、象棋玩。
监狱里的生活每天都干些什么?节假日是休息吗?你们有谁知道?
监狱里的生活每天主要是劳动,节假日有娱乐活动。
以山东某监狱为例,这里主要就是劳动,不同监区有不同的情况,一般都是早上六点起床整理内务,然后打饭,吃饭、打扫卫生,7点整队出工,下午四点收工,二班的下午三点出工,晚上十一点半收工,如果有夜班晚上十一点出工。
白班的收工以后,在晚上要进行学习,七点的新闻联播这是雷打不动的,然后还要学习文政治、文化、技术。二班的第二天上午进行学习。
周一到周五除了节假日是不允许娱乐的,周六周日除了看新闻联播的时间,是可以进行娱乐活动的,可以在监区打扑克、下象棋或者休息啥的都可以,在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申请到操场适当活动,不过要联号两个人或者联组统一行动,经过监区警官批准做好登记。
总而言之,监狱里面的生活是非常有规律的,几乎任何事情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就是让人守规矩,不守规矩的人有很多种办法让他后悔,所以很多服刑人员都会感觉在监狱里面好像什么都没做一样,就是因为在不断重复单调的生活。
这种生活是非常痛苦的,并不是有些人说的现在的监狱文明了,在里面好像会很舒服一样。
监狱的产生历史
监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前的原始社会时期,没有阶级,也就没有监狱。
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时期,人类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人民依靠狩猎为生,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氏族的首领掌管财产的分配。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难得以保障。由于不存在国家组织形式,人民之间的冲突以习惯、血腥复仇的方式得以解决。
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开始结成群体,使用磨制或者打制好的石器进行狩猎,产品有了剩余。氏族首领无偿地占有了剩余产品,于是社会出现了私有制,人类社会出现了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
掌握国家权利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之一,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好了,今天关于“监狱服刑人员国庆放几天假”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监狱服刑人员国庆放几天假”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