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领土是指在一国主权下的区域,包括哪些?(人民主权的内容有哪些?急!!!)
国家领土是指在一国主权下的区域,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分为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领水附随于领陆。领空和底土又附...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主权包括哪些内容”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国家领土是指在一国主权下的区域,包括哪些?
国家领土是指在一国主权下的区域,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
分为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领水附随于领陆。领空和底土又附随于领陆和领水。因此领陆是最重要的部分,是领土的主要成分,领陆如发生变动,附随于领陆的领水、领空和底土亦随同变动。
除上述四个组成部分之外,有些海域,例如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尽管在严格意义上不被视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但沿海国可以对其及其资源行使主权权利,从而构成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
国家必须具备一定的领土,不问其大小。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在国际法上不构成国家。国家的领土并不要求绝对确定,部分边界未划定,或存在边界争端,均不妨碍其为国家。
领土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特定部分,包括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一切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由领陆、领水和领空三部分组成。领土不是平面的,而是一个立体化三维空间,上至高空,下达地底。领土是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主权行使的地理空间。
人民主权的内容有哪些?急!!!
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
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学说。根据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无论是国王还是政府,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如果不按人民的授权办事,则人民有权将其打到。
人民主权原则相对于君主专制时代的“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来说是一大进步,但由阶级本质所决定,按照人民主权原则建立起来的新的资产阶级政权,却只能是有产者一个阶级的民主专政,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劳动人民来说,绝不可能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实际上也采用人民主权原则,坚持“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公开的声明自己的阶级立场,鲜明地解释“人民”这一概念的政治内容,明确地规定全体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物地各项民主权利。国家还通过完善各种法律制度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使全体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都得以充分实现。所有这些,都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主权原则的充实内容。
主权的主权原则
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详尽阐述了主权原则的内容,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该宣言规定,主权平等包括下列要素:①各国法律地位平等;②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③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④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⑤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⑥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
在国际实践中,只有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才能使国家主权原则得到切实的保障。相反,如果各国可以互相干涉,可以恣意侵犯,可以借口主权性质不同而兵戎相见,国际关系就要混乱,国际法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将国家主权原则比作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法律盾牌,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主权原则对国家、对国际法都有重要意义。国家主权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特别是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国际文献都确认了这一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此原则列为首位,也说明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国家经济主权表现在国家对其全部财富和资源的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以及对经济活动的支配权等。在内容上,该原则包括国家对其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权,以及国家有权决定对境内的外国资产实施国有化或征收的措施等。(一)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二)各国对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三)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四)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五)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领空主权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对他的本国领空主权的内容:
1、 地面国家对本国领空的资源有完全的排他占有使用的权力,并且没有得到地面国家许可,外国的航空器不得飞经或者飞入。因此,国家基于领空主权对于非法飞入的外国航空器,有权采取措施。目的是维护国家领空安全。对军用航空器必要时可以采取武力,对民用飞机不可以。
2、 地面国家有权保留他领空内的国内运输权,即一国境内的城市之间,航空之间的运输,这种运输专门留给本国的航空运输公司。
3、 地面国家有权设立空中禁区,即使你允许了外国航空器飞入了你的领空,但是禁区是不可以飞跃的。
4、 地面国家有权制定航空法律以及涉及到领空的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的法律规章,要求外国航空器飞经或者是飞入时遵守。如果不遵守,地面国家有权执行法律。
扩展资料:
领空(英语:Airspace)是指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享有绝对主权。
领空不包括外层空间,国际上对于领空的最大高度未有一致意见。国际航空联合会以100公里高度作为地球大气层与外层空间的分界,称为卡门线,美国空军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对于外太空的定义则为海拔80公里(50英里),由于尚未产生出获得各界共识的定义,使得这些定义目前不具法律约束力。
参考资料:
人民的主权含义包括
一、 人民主权的含义
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ienty)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来源于和最终属于人民,即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的“民有”,并且这种来源是政府或国家权力的合法化依据或前提。人民主权即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国家主权,也可以理解为人民掌握主权的政治制度,人民主权是指主权归属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人民能自主、平等地参与国家权力的运转和公共政策的形成,人民能够共享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人民能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依照人民意思行使,接受人民的监督。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学说。根据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无论是国王还是政府,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如果不按人民的授权办事,则人民有权将其打到。 二、 人民主权的特点:
1.将“主权”视为客观存在的实体性权力,具有绝对、永恒、至高无上的特性,并由一个人格话的主体(整体意义上的“人民”)集中掌有。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写到,“人民”与“主权”结合后的人民主权原则,具有五个层面的内涵,即: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不可能为非;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不受制约;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不受反对;人民拥有的主权不可转让;人民拥有的主权不可分割。由于绝对主权获得了“公意”的支撑,因而具有无可争辩的合理性。
2.认为由人民亲自直接地参与和决定国家事务是人民主权原则最完善的实现方式。 既然主权被视为一项实体性权力,那么,仅仅宣布其归属于人民还只是解决了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也是更关键的方面便是这项权力应当如何行使,才能保证原则不至于形同虚设。在卢梭看来,主权本质上由全体人民的“公意”构成,不可能由单一的个体或群体代表,唯有由全体人民直接行使才不至流失或僭越,依此逻辑,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度,就必须由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并决定公共事务。 3(认为“人民立法——政府执行”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最佳制度途径。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一方面将直接民主制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以罕见的现实主义态度论及“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为弥合理想与现实的鸿沟,他设计出了介于纯粹直接民主制与英国式代议民主制之间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有三,一是将行政权赋予政府行使;二是将政府定位为主权者意志的执行机构;三是主张政府行为须受到主权者的严密监控,主权者不仅是政府权力的来源,而且可以直接干预具体的政府行为。
4.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质。
人民这个概念,最初指的是居民,通常指的是某一领土上的居民的全体。卢梭提出人民主权概念时,他所指的人民实际上是公民,即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的集合。自阶级社会以来,各国内部都是存在着不同的阶级。国家权力系统实际上掌握在人民中的统治阶级手里,执行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实际主权者与人民的关系在不同的国家中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就呈现出不同的情况。在古代的城邦民主共和国,除了奴隶以外,整个城市公社的成员都是人民即公民,人民的范围与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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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主权的内容包括
网络空间主权包括在网络空间的管辖权、独立权、自卫权和平等权等权利。
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社会,网络信息技术已渗透到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从这个角度说,网络空间主权无疑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和维护各国网络空间主权,就是尊重和维护各国的国家安全、国家主权以及国家核心利益。
正因如此,以窃取他国公民甚至国家***通讯信息为主要目的的“棱镜计划”,不仅被视为对他国网络通讯自由的侵犯,而且被视为对他国国家主权的侵犯。因此,认为网络空间不应该存在主权,并不利于全球互联网治理。
扩展资料:
网民承担着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责任和义务。互联网的发展虽然是无国界、无边界的,但网民都生活在一定的主权国家中,都是一国的国民。各国网民作为主权国家的国民,都承担着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核心利益的义务,因而也承担着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义务。
这就要求网民在网络空间要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核心利益,不能一味强调自身的网络通讯自由。实践中,网民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能任意发布涉密信息或通过网络渠道泄露国家机密。
从现实情况看,一些网民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触犯了国家法律,教训十分深刻。广大网民应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国家意识,切实维护网络空间主权。
人民网——人民日报热点辨析:尊重各国网络空间主权
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主权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独立权: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上的体现,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事务而不受其他国家的控制和干涉的权力。独立权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二是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处理本国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的排他性。如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的丙政,中国政府不允许他国干涉中国的内政,这是独立权的体现。国家的独立,既是政治上的独立,也是经济上的独立。如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按照实际作出的确保中国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的决策。
平等权:平等权指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的权利。平等权表现在每一个国家在国际会议上享有一票投票权,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自卫权:自卫权指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自卫权包括的内容:一是防御,即国家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如建立军队、建筑要塞等,以防外来的侵犯;二是自卫,即当国家受到外国武力攻击时,有权进行武力自卫。
管辖权:管辖权是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主要包括领域管辖权和国籍管辖权。
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都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
主权国家的基本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主权国家在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外交以及和平解决国家争端的义务。若不承担义务,必然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
好了,关于“主权包括哪些内容”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主权包括哪些内容”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