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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未遂怎么判刑(杀人未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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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未遂怎么判刑(杀人未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杀人未遂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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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未遂怎么判刑拓展阅读

杀人未遂怎么判刑(杀人未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杀人未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杀人未遂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导致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实践中比较多的有:受害人反抗、因他人见义勇为制止、经医院抢救成功等。故意杀人未遂的量刑较于既遂可减轻或者从轻。

网友咨询:

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店××行政村××庄村民王来义因邻里琐事对王某家心存怨恨。3月23日18时许,王来义酒后从家中持菜刀跑至王某家前院,趁王某不备用菜刀对王某头部砍击,王某用簸箕阻挡后向后院逃跑,王来义追至后院继续用菜刀对王某头部等部位多次砍击,王某的女儿朱某为保护王某,头部、手部亦被王来义砍伤。后王来义又欲继续砍击王某时被他人制止。案发后,王某及王某亲属相继打电话报警。次日凌晨,王来义在医院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当日侦查人员在医院将王来义控制。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朱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王来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杀人未遂怎么判刑(杀人未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于晓仲律师解答:

王来义持菜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来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王来义主动电话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王来义亲属代为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确有认罪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

因王来义的犯罪行为给王某、朱某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于晓仲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职业13年,现任无锡市律师协会滨湖分会副会长;无锡市优秀律师;擅长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长期担任多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拆迁行政事务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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