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还要录口供吗(取保候审一个月一次要到派出所例行录口供么)
导读:解除取保候审通常不需要再次采集口供,因为口供已在取保候审期间采集并作为案件证据。结案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包括口供,以决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一...
解除取保候审还要录口供吗
导读:解除取保候审通常不需要再次采集口供,因为口供已在取保候审期间采集并作为案件证据。结案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包括口供,以决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不需要再次采集口供。一、解除取保候审还要录口供吗
取保候审结案过程中必要进行详细的口供录制工作。被告人的口供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约束和规范要求的法定证据类型之一,其保真性与准确性对于刑事诉讼领域而言具有极其关键性的影响作用。因此,为了确保案件得以在妥善掌握事实现状以及评估证据强度充分的基础上依法顺利结束,必须进行口供录制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解除取保候审还有事吗
被取消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没事儿了,而是表示负责立案调查的公安机构或检察机关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表明嫌疑人确有犯罪行为,因此在缺乏额外证据的情况下,他们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请注意,被取消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经结束。要知道,取保候审期通常只有1年,若届满之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证据以此支持对涉案嫌疑人提起公诉,警方只得做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只有当接收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出具的撤案决定书时,这起纠纷才能视为圆满解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其实我们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解除取保候审还要录口供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取保候审期间录口供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录口供吗的问题带来帮助。一、取保候审期间录口供吗
会。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我们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我们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实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其实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其实我们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录口供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其实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