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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什么条款(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包括预备、进行犯罪、被指认、发现重要证据、自杀、逃离、销毁证据、身份不明及流窜、...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包括预备、进行犯罪、被指认、发现重要证据...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刑事拘留什么条款(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

刑事拘留什么条款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包括预备、进行犯罪、被指认、发现重要证据、自杀、逃离、销毁证据、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情况。

一、刑事拘留什么条款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形之下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先行拘留。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侦查人员察觉到的情况;

其次是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认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再次是在犯罪嫌疑人的居所或者身边发现了与案件相关的重要证据的情况;

此外还包括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情况;

最后是犯罪嫌疑人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难以确定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其实可以用手机

依据现行法规条例,针对收押于拘留所内的被拘留人员而言,其个人使用的非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现金均需由拘留所进行详细记载并予以统一保管。所有物件必须交给监管部门或拘留所代为管护,在获释之后方可领取归还。

《拘留所条例》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其实我们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其实我们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其实我们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其实我们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什么条款”,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刑事拘留什么条款(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

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对侦破案件没有影响的话,工作人员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人或者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公安机关在拘留以后,审讯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如果在拘留后发现不其实我们应当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公安机关要立即释放嫌疑人,并给出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对于拘留做出了以下规定:

公安机关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那么相关工作人员要出示拘留证,没有拘留证,就算是警察也是非法拘留。

1、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对侦破案件没有影响的话,工作人员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人或者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公安机关在拘留以后,审讯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如果在拘留后发现不其实我们应当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公安机关要立即释放嫌疑人,并给出释放证明。

2、对于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但是没有充足的证据又不能实施逮捕的时候,其实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犯罪嫌疑人的住所,不能再没有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实施逮捕。而对于逮捕犯罪嫌疑人来说公安机关同样需要出示逮捕证,在逮捕以后也需要及时同时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当然这也是在不影响案件的侦破的前提下。

3、不管是人民法院还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都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审讯。而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人,公安机关在经过审核以后发现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抓捕措施,在实施抓捕之前要向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批准之后才能实施逮捕,一般情况下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实施逮捕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的逮捕书,如果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而公安机关对此有异议,其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的申请。但是公安机关要立即释放嫌疑人。

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其实可以适当的延长审批期限,一般其实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如果申请对象是重大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多次或者多地区作案,或者是团伙犯罪,申请时间其实可以做相应的延长,最多可延长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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