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有没有赔偿(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
导读: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仅当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侵犯公民合法人身权益,且符合特定情形时,受害者有权请求赔偿。解除取保候审本身非赔偿事由,但期间...
解除取保候审有没有赔偿
导读: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仅当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侵犯公民合法人身权益,且符合特定情形时,受害者有权请求赔偿。解除取保候审本身非赔偿事由,但期间若存在侵犯人身权益行为,如刑讯逼供,公民或可请求赔偿,具体需结合案情分析。一、解除取保候审有没有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载明,仅当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构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与其所属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限之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人身权益,且符合此条款所规定的若干种特殊情形时,受害者才具备获取相应赔偿的法律权利。解除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案件情势发生转变或已无需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终止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触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亦未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益,则解除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视为国家赔偿的法定事由。
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不当行为,如实施刑讯逼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等,那么解除取保候审便可能成为这些侵权行为的组成部分,此时公民或许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
然而,能否实际获得赔偿,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总而言之,解除取保候审本身未必构成国家赔偿的法定事由,能否获得赔偿须视乎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不当行为。若确实存在此类行为,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或许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解除取保候审还有事吗
被取消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没事儿了,而是表示负责立案调查的公安机构或检察机关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表明嫌疑人确有犯罪行为,因此在缺乏额外证据的情况下,他们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请注意,被取消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经结束。要知道,取保候审期通常只有1年,若届满之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证据以此支持对涉案嫌疑人提起公诉,警方只得做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只有当接收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出具的撤案决定书时,这起纠纷才能视为圆满解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其实我们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解除取保候审有没有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
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解除,要根据案情,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解除大概有三种情形,1、因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2、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3、因届满而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由原决定的司法机关作出,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在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其实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规定的时间之后,要么就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取保候审措施。那在解除的情况下,一般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
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解除,要根据案情,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其实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的解除大概有三种情形,一是因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二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三是因届满而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由原决定的司法机关作出,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司法机关只作决定不管解除,主要表现为:案件由一程序进入到另一程序,受案机关对原取保候审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往往不通知原决定机关予以解除;有的原决定机关接到受理机关的通知后,不办理解除手续;也有取保候审届满后,决定机关既不办理解除手续,也不变更强制措施,听之任之,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办案机关怠于执行,执法不严;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够合理、不太科学的问题,导致司法机关执行不方便。
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在侦查或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受案机关得在7日内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继续取保候审的得重新决定。第23条又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其实我们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保证方式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因为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为12个月,因此一般最长在12个月之后就需要解除取保措施。当然,现实中,司法机关确定的取保期限不同,自然还是要以实际确定的取保期限为限来解除取保候审。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