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盗窃物是侵占罪吗(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
导读:侵占罪与盗窃罪均属财产犯罪,无特殊主体要求。区别在于:盗窃罪以秘密手段非法占有,未实际控制财物;而侵占罪则涉及已掌控的财物,并拒绝归还受害者。两者各有特点...
侵占盗窃物是侵占罪吗
导读:侵占罪与盗窃罪均属财产犯罪,无特殊主体要求。区别在于:盗窃罪以秘密手段非法占有,未实际控制财物;而侵占罪则涉及已掌控的财物,并拒绝归还受害者。两者各有特点,需明确区分。一、侵占盗窃物是侵占罪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侵占罪和盗窃罪都属于财产犯罪范畴,两者在主体资格上并无特殊要求,均可由一般公民实施。
然而,这两种罪行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盗窃罪而言,它是以秘密手段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特征,即在盗窃过程中,行为人实际上并未对所盗窃的财物进行有效控制;而对于侵占罪来说,其本质在于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时,被侵占之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掌控之中。
其次,侵占罪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侵占盗窃会面临什么后果
对于强行夺取或强行占用公共及私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应处以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并且其实可以同时课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并且其实可以同时课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以及故意损毁公共及私人财产的行为,同样应处以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并且其实可以同时课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侵占是指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数额较大,但若当事人拒绝归还,则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公安机关仅负责处理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以及故意损毁公共及私人财产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其实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其实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其实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其实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盗窃物是侵占罪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非法占有或盗窃遗失物是不是侵占罪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健全制度一直保护着我们的权利不受到侵害,但是当我们遇到非法占有或盗窃遗失物是不是侵占罪?时候,应该怎么办?其实这中行为一旦出现,就代表可能涉嫌了侵占罪,年满16岁并具有一定的刑事能力的人可构成犯罪。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健全制度一直保护着我们的权利不受到侵害,但是当我们遇到非法占有或盗窃遗失物是不是侵占罪?时候,应该怎么办?其实这中行为一旦出现,就代表可能涉嫌了侵占罪,年满16岁并具有一定的刑事能力的人可构成犯罪。
非法占有或盗窃遗失物是不是侵占罪?
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区分侵占和盗窃,关键看占有。在这里有一个占有转化的问题,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这是一种法律拟制。但有条件限制,场所必须是特定封闭、空间有限、人员流动不大。飞机、出租车等都其实可以,但火车、公交车不能转化。因此,定侵占。具体来看,当行为人捡起公交车上的遗忘物时,便获得了该物的占有权,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只有拒不退还时,才构成侵占罪。
遗失物和赃物到底能不能善意取得
一、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
1、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委托他人占有的物,
为占有委托物,例如因借用、保管等将物交给他人占有,此时占有人无权处分该物的,为无权占有人,调整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6条规定之善意取得制度,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并实际取得了该物,则原始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请求返还。
2、非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
为占有脱离物,例如遗失、被盗等。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返还或上交国家,被盗的物品应经公安行政处理或刑事程序中发还给原权利人,自无疑问。如果遗失物拾得人擅自处分,将该物转让于第三人的,此时调整原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7条之规定,即遗失物占有回复请求权制度。
但如果由拾得人通过转让由受让人占有时,受让人是否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也就是是否适用善意所得,关键是看否具备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前所述,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并不能合法地占有遗失物或获得所有权,因此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即拾得人让与人对于转让标的物其实我们应当是无处分权。如果受让人无从知晓让与人对拾得物的无权处分并且支付合理的对价,遗失物为受让人依法定程序占有。显然具备了善意取得的全部构成要件。如果没有法律排除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那么受让人就应依善意取得而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其实不管是不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在我们拾到他人遗物的时候,应该主动归还,如果不及时的归还,失主时很着急的,如果报警并立案之后,就有可能会涉嫌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