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占有即所有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导读:侵占罪并非简单的占有即所有。它特指无权占有他人财物,如保管物、遗失物或隐藏物,且拒绝返还或缴纳,且占有价值需达到一定程度。此罪要求占有者存在非法侵吞的主观...
侵占罪占有即所有吗
导读:侵占罪并非简单的占有即所有。它特指无权占有他人财物,如保管物、遗失物或隐藏物,且拒绝返还或缴纳,且占有价值需达到一定程度。此罪要求占有者存在非法侵吞的主观意图,并对所占财物有坚决抵赖态度。因此,侵占罪的核心特征远超于单纯的占有行为。一、侵占罪占有即所有吗
侵占罪并不是说只要占有就其实可以视作拥有所有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侵占罪特指那些无权占有而将替他人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或者将他人遗失之物、隐藏物品违法占为自有,且占有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同时又拒绝返还或缴纳的行为,这充分说明了占有者必然存在着非法侵吞的主观意图,并且对于所占有的财产有坚决抵赖的态度,这样才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占他人土地怎么判
侵占罪之全称为“侵占罪(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乃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之一。倘若行为人为攫取他人土地非法据为己有,且拒不归还原主,则极有可能触犯侵占罪这一法条。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关于土地所有权的争议往往由民法及土地管理法加以规范和调整,而侵占罪所针对的主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情形。因此,若无代管关系存在,那么所涉及的问题可能更倾向于侵犯土地使用权,而非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占有即所有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无主物占有即所有可以吗
按照民法典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其实我们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一、无主物的概念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二、无主物的权属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三、无主物占有既所有
1、“无主物”的先占取得早在罗马法中就有规定,并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承袭。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2、在民法上的原意,指的是对无主物的最先占有者其实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3、国内目前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在国际法上,一般指的是国家其实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无主地的所有权。而所谓“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一种领土的取得方式。
四、无主物占有既所有的法律规定
1、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其实我们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对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也已明确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
在拾得任何物体前,想要要做出无主物占有即所有的行为,首先要确定物品是无主物还是遗失物,遗失物按照规定就需要交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遗失物超过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就属于国家所有。如果确定拾得物是无主物且是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话,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也需要返还给物品的权利人,无法返还的,交至公安部门而后属于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