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刑事辩护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导读:评估起诉的核心在于犯罪事实的核实与证据确立。只有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准确无误,才能依法追责。然而,依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某些犯罪类型享有不追责的特权,即便...

导读:评估起诉的核心在于犯罪事实的核实与证据确立。只有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准确无误,才能依法追责。然而,依据刑法及刑事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评估起诉的核心在于犯罪事实的核实与证据确立。只有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准确无误,才能依法追责。然而,依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某些犯罪类型享有不追责的特权,即便嫌疑人涉嫌相关行为,也不必然承担刑事责任。

一、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评估起诉的关键要素包括案件中犯罪嫌疑者的犯罪事实已被完全核实清楚、相关证据得以确立并非常充足且有力,这些实质性的证据便是证实犯罪事实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当犯罪嫌疑人涉嫌实施某项犯罪行为时,并不必定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在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当中,存在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其在法律层面上被赋予不追责的特殊地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审查起诉9个月没消息是什么情况

通常情况下,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自刑事拘留之日起到法院做出最终判决,需要历经三至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然而,如果该案件所涉嫌的是流窜作案或团伙犯罪等较为严重的情况,那么审理周期有可能会进一步延长。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大致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包括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际,其聘请的辩护律师其实可以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同时,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原则上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相关期限已临近却仍不能结案的案件,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书面申请,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而当公安机关完成了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并达到了法定要求时,他们需将案件办理的结果整理成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及相关证据一起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其实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其实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的条件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查的条件,如果被告人或者自诉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其实可以终止审查,如果被告人在起诉阶段逃跑,案件在短期内无法审理,也其实可以终止审查,如果其实我们应当不可抗力事件,也其实我们应当终止审查。

一、 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查的条件是什么?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其实可以中止审理:

1. 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 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 不可抗力。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5、第1 3 4种情况都是没有办法的 你只能等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 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认为其犯罪,因此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缉拿。我国法律对于刑事案件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其实我们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三、《刑法》86条规定: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察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只要司法机关立案受理,其追诉权将永久保存。

2、不管何时,只要犯罪嫌疑人一出现,你就有权向法院提出控告。对检察机关监督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要做出中止审查决定,除了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检察长批准之外,还要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并告知侦查机关,上述人员如果认为检察机关中止审查决定存在错误,其实可以向.

3、侦查机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做出中止审查决定时,对取保候审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同时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我们的建议公安机关立即上网追逃并将是否予以上网追讨进行及时反馈。对于因患有严重疾病而不能正常进行诉讼活动的.

四、审查起诉期限

是一个月或一个半月,所以如果快的话从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起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一个半月就到法院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其实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综上所述,依据法律规定,审查起诉其实我们应当在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一个半月的时间内,移送到法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其实我们应当终止审查,起诉人藏匿,案件无法审理,其实我们应当终止审查,对于终止审查的案件,又重新审理的,终止审理时间,不能算作审理期限。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拓展阅读

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答:法律分析: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

审查起诉的条件

答:法律分析:对起诉条件的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只在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六个起诉条件,分别是原告资格、被告适格、有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受案范围和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还规定了九个条件,如起诉期限、错列被告、重复起诉、复议前置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