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刑事案件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公诉案受害者还需要请律师吗?)
导读:在大多数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会提出诉讼请求。受害者通常不需要自己请律师辩护,但如果他们认为聘请律师对维护权益至关重要,其实可以自行选择并聘请。法院不会主...
公诉刑事案件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
导读:在大多数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会提出诉讼请求。受害者通常不需要自己请律师辩护,但如果他们认为聘请律师对维护权益至关重要,其实可以自行选择并聘请。法院不会主动为受害者安排律师,受害者聘请律师主要是为了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保护。一、公诉刑事案件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
根据具体情形而定,绝大多数的刑事公诉案件皆系由检察院发起诉讼请求的。在此过程中,受害者本身通常无需自行聘请律师以提供辩护服务,然而,若受害者方面认为聘请律师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尤为关键和必要时,他们亦可自主选择并聘请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会主动为受害者一方安排律师,且受害者方面聘请律师的主要目的往往在于刑事案件中所涉及的附带民事部分,以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其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公诉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是否开庭
再次开庭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发回重审的案件通常需要经过开庭审理以做出最终判决或裁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原审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对发回申请重新审判的案件,有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另行组建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以第一审程序为准绳,展开公正、公开且严谨的审判活动。而上诉过程中的人民法院如果发起了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决定,那么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此判决通知之日起,理应启动新的审判周期,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其实可以上诉、抗诉。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诉刑事案件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集资诈骗案受害人要请律师吗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利聘请律师,你其实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介入,其实可以就民事部分聘请律师代理索赔。集资诈骗是行为人以占有私人财产或国家、集体的财产为目的而进行的违反犯罪的行为,一般来说,要想人们法院对集资诈骗案立案,受害人必须要搜集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这些对于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人来说,处理起来是相当繁琐的。但若委托律师就会省掉很多麻烦,那么,集资诈骗案受害人要请律师吗?
一、是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其实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其实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受害人怎么起诉集资诈骗罪?
一诈骗案件被害人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称《刑附民范围》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其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其实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受理。”
由上述规定其实可以看出,只有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其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财物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的侵财类案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其实我们应当由办案机关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责令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其实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其实我们应当直接由办案机关追缴或责令退赔,这一规定看似省去了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麻烦,但实践当中却将被害人至于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由于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其在刑事诉讼中就不具有当事人资格,那么,即使刑事判决书中明确了继续追缴或退赔的内容,被害人是否其实可以持生效的刑事判决直接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就成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详细论述见下文。
二诈骗案件被害人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追缴退赔判决”依据不足。
所谓“刑事追缴退赔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责令刑事案件被告人将犯罪所得原物退还给被害人,或在原物灭失的情况下,责令被告人以等额价款或同类物赔偿给被害人的判决内容。
对于法院是否其实我们应当主动强制执行“刑事追缴退赔判决”,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对于被害人能否申请执行“刑事追缴退赔判决”。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称《执行规定》也并没有将“刑事追缴退赔判决”纳入可执行的法律文书的范围。实践当中不同法院也存在着不同的做法,有的法院直接将有追缴退赔内容的刑事判决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刑事追缴退赔内容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集资诈骗案受害人要请律师吗?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利聘请律师,你其实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介入,其实可以就民事部分聘请律师代理索赔。
对于刑事诈骗案,受害者其实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根据自己的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来为自己申辩,要求行为人进行民事赔偿。将案件委托给律师来办理后,受害者其实可以免除自己不懂法律知识的担忧,同时也能更有把握的获得相应的赔偿,能追缴诈骗款额的机率也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