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会计是从犯吗(赌场工作人员怎么判刑)
导读:在开设赌场罪中,会计若仅负责财务记录而非直接运营,可能被视为从犯,面临较轻处罚。但具体判决需结合其角色、犯罪严重性和是否有减轻情节。深入参与经营的会计可能...
开设赌场罪会计是从犯吗
导读:在开设赌场罪中,会计若仅负责财务记录而非直接运营,可能被视为从犯,面临较轻处罚。但具体判决需结合其角色、犯罪严重性和是否有减轻情节。深入参与经营的会计可能不被视为从犯,而是主犯。认定从犯与否,应全面评估案件事实和证据,以保证司法公正。一、开设赌场罪会计是从犯吗
关于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情况下,会计在其中所扮演的从犯角色,需根据法庭对相关事件的具体审议和案情细节来进行严谨的分析。若在此类犯罪行为中,该名会计仅仅发挥了协助性的次要功能,如仅限于实施财务记录以及资金管理等工作任务,而并未直接参与赌场的实际运营与管控环节,那么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严格规定,其实可以将此名会计认定为从犯。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从犯通常会接受较为轻微的法律制裁,然而,具体的刑事惩罚仍将取决于他(她)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犯罪的严重性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反之,如果这名会计深度参与了赌场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则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从犯,反而可能被视为主犯。因此,对于是否将某个人物认定为从犯,必须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司法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会不会无期
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首先,若法院认定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开设赌场的罪行已被证明确凿充分,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判被告有罪,而非予以无罪释放。
其次,倘若情况并非如此,即被告人并不满足以上所述条件,那么法院将有权判定被告人无罪释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第三百零三条明确指出,对于那些以营业为目标、参与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作为职业的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对于开设赌场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如果会计师仅仅是负责财务记录工作,并非直接参与运营管理,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从犯,并因此面临相对较轻的法律制裁。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到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其实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等因素。对于那些深度参与了赌场经营活动的会计师来说,他们可能不会被视为从犯,反而更有可能被判定为主犯。在对从犯身份进行认定时,必须要对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评估,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开设赌场罪从犯怎么判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其实可以适用缓刑。对于从犯,其实我们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赌场,收取费用等人员。一、开设赌场罪从犯怎么判?
1、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其实可以适用缓刑由此可知,如果从犯不是累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其实可以适用缓刑。
2、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刑法又规定:对于从犯,其实我们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因为赌博不仅会危害到公民的经济,同时也是滋生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源,所以在我国是严禁出现赌博以及开设赌场的行为,在处罚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时,也是会根据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确定处罚力度,一般会处以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收取罚款。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