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为犯罪中止(开设赌场罪判缓刑几率大吗)
导读:开设赌场罪的中止认定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自愿放弃犯罪;二是未造成明显危害或损害极小;三是有效防止了进一步损害。例如,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主关闭赌场...
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为犯罪中止
导读:开设赌场罪的中止认定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自愿放弃犯罪;二是未造成明显危害或损害极小;三是有效防止了进一步损害。例如,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主关闭赌场,未产生严重社会影响,或在被查获前停止犯罪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害,可视为犯罪中止。然而,若赌场已运作并对社会造成实际损害,即便停止,也可能不被视为中止,而是犯罪既遂。一、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为犯罪中止
对于开设赌场罪中止形态的认定,需要符合如下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自主地放弃了犯罪行为;其次,该行为未能对他人或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或是所产生的损害效果微乎其微;最后,要证明行为人及时有效地防止了更严重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倘若行为人在明知开设赌场违法的情况下,主动关闭赌场,且没有引发严重的社会影响,或者在赌场被相关部门查获之前,主动停止了所有的犯罪活动,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就有理由将此种情形视为犯罪中止。但是,若行为人虽然暂时停止了开设赌场的行为,但由于赌场已经进入正常运转状态并已经产生了切实的损害,那么这样的停止行为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犯罪中止,而应被判定为犯罪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如何救
在我国,非法开设赌场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其遵循下列原则进行: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开设赌场罪并非简单的聚众赌博行为,而是基于行为人对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将赌博作为主要经营业务三种行为的实际实现,所构成的明确刑事违法性;
其次,如果行为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可能面临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赌博犯罪中止的确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主体必须自愿地放弃实施此项犯罪活动;其次,其行为还没有给社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的显著伤害或者造成的损失极为微小;最后,他的行为还有效阻止了犯罪行为的进一步恶化。举例来说,当某犯罪人在进行赌博犯罪时自行决定关闭赌场,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同时也在被发现之前停止了犯罪行为,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降低了损害程度,那么这种情况就其实可以被视为犯罪中止。然而,如果赌场已经开始运营,并且对社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即使在停止运营之后,也有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中止,而会被判定为犯罪既遂。
什么叫开设赌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其实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什么叫开设赌场罪?这其实是属于赌博犯罪当中的一种,从字面上理解是指开设赌博场所供他人进行赌博行为。那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该如何认定?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对于“开设”的含义,其实我们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其实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三、开设赌场罪该如何认定?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1、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2、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四、开设赌场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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