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有前科可以取保候审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前科,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附加刑;2...
有前科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前科,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附加刑;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无社会危害性;3)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期妇女,无社会危害性;4)羁押期满而案件未结。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有前科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凡涉及具有前科记录之犯罪嫌疑者或被告,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皆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之请求: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之情形;其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同时在预备采用取保候审之际并未产生不良社会危害性之状况;其三,个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妇女,同样在预备采用取保候审之际并未产生不良社会危害性之状况;其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亦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即便涉案人员具备前科记录,但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前科取保候审其实可以调解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若满足缓刑条件者,便可被判为缓刑。
然而,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犯罪人员之前已经有过犯罪行为,法院在判定是否应给予其缓刑时会进行细致入微的考虑与评估,尤其是要通过分析来确认犯罪人员在得到缓刑之后是否依然具有潜在的再次犯罪风险。如果经过深入分析,法院认为犯罪人员在获得缓刑之后不太可能再次犯罪,那么他们就会做出给予缓刑的决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只要他们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就其实可以被宣告缓刑,而对于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更应该被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3)不再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宣告缓刑的过程中,法院还其实可以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限制他们进入某些特定的区域、场所,以及限制他们与某些特定的人群接触。需要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员,即使他们被判处了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必须要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实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其实我们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其实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先前的不良记录,只要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仍然其实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若其可能会被判处管束、拘役或是有附加刑,则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其次,如果其足以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处罚,并且个人行为并没有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同样也是具备申办取保候审的条件;再次,假如犯罪嫌疑人本身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正常生活自理,或者在怀孕、哺乳期间,且对社会不会造成危险,也可考虑为他们申办取保候审;最后,在案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已经超过羁押期限,但案件尚未了结的情况下,如若不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同样其实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符合上述条件的涉罪者,都有权向有关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和理由。
有前科能取保候审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可能的,公安司法机关是其实可以考虑对其适用取保候审的。前科是一种犯罪记录,当事人是需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前科记录的。有前科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限制主体之一是累犯。如果仅仅只是有前科,不构成累犯的情形下,依然其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是否会被批准取保候审,关健是要看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与当事人是否有前科无关。如果当事人虽有前科,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案机关仍可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反之,如果虽没有前科,但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另外,当事人是否有前科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当事人有前科的,法院在量刑时应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应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上的罪的,属于累犯,依法其实我们应当从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其实我们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其实我们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