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属于过失犯罪吗(抢夺罪)
导读:抢夺罪并不属于过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抢夺故意,即蓄意使用暴力或类似手段非法剥夺他人财物。而过失犯罪...
抢夺罪属于过失犯罪吗
导读:抢夺罪并不属于过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抢夺故意,即蓄意使用暴力或类似手段非法剥夺他人财物。而过失犯罪则涉及因疏忽或过度自信导致未预见的危害后果。因此,抢夺罪的构成需以故意为主观要件,与过失犯罪的主观心态不符。简言之,抢夺罪是故意犯罪,非过失犯罪。一、抢夺罪属于过失犯罪吗
关于抢夺罪是否属于过失犯罪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抢夺罪乃是指蓄意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剥夺他人合法持有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倘若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并无抢夺财物的意图,也就是说,其不具备犯罪的故意心态,那么便无法构成抢夺罪。而过失犯罪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行为时,理应预见到该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后果,但由于自身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过于自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因此,抢夺罪的成立必须要以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抢夺故意为前提条件,而非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属于过失行为吗
本罪的核心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方面看,本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公开且有力地行使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使得被害人无法抵抗,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再次,本罪的实行犯主体为一般的公民个人,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其实可以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系由故意心理状态所支配,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需要注意的是,抢夺罪绝不可能是由于过失导致,而且在行为过程中通常伴随着暴力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其实我们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其实我们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其实我们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其实我们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抢夺罪并不属于过失犯罪这一范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夺罪成立之必要条件为行为人持有明确且强烈的抢夺意图,即蓄谋以暴力或者其他类似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然而,过失犯罪则主要源于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到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因此,从主观方面来看,抢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依赖于故意,这与过失犯罪所要求的主观心态存在显著差异。简单来说,抢夺罪属于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
抢夺罪属于什么案件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趁人没有防备,公开夺取他人钱财的行为的,很多人看到这种现象,不清楚抢夺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对抢夺罪属于什么案件也不了解,所以,律图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抢夺罪属于什么案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属于什么案件
抢夺罪是属于刑事案件,也是属于公诉案件。
二、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其实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其实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等。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三、抢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公开抢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这类案件也不是自诉案件了,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起诉,通过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刑罚。如有疑问,请登录律图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是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