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人可以取保候审吗(辱骂办案民警,取保候审后,将会如何处理?)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轻刑或重刑但不会造成重大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辱骂他人行为若构成犯罪且满足取保候审条件,...
辱骂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轻刑或重刑但不会造成重大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辱骂他人行为若构成犯罪且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轻刑且无社会危害,可申请取保候审。否则,若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不满足条件,则申请不予批准。是否能获批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一、辱骂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制度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类特殊情形:一是在案件性质上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中的刑罚;二是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罚并且若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安全风险。在这个大前提下,辱骂他人的行为能否申请并通过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必须依据每一个特定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判定。如果经过充分评估后确定该辱骂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同时也满足我们刚才提到的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那么这样的情况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然而,如果辱骂他人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者不符合取保候审的任何一项条件,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批准。因此,对于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取保候审,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辱骂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吗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专门适用于有判处拘役、管制,甚至可能被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为对象实施,同时,具备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其他情况下,也其实可以考虑采用这一措施。
然而,仅仅是言语上的侮辱或诽谤,若未达到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程度,通常并不能直接导致取保候审的结果。但是,如果这种言语攻击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反响和冲突,并且符合上述所提到的条件,那么从理论上讲,仍然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即“第六十七条”,对那些被指控可能犯下较轻或者较重刑法罪状的犯罪嫌犯,在判断其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威胁的前提下,其实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然而,对于那些有挑衅性言语侮辱他人的行为,如果这些行为招致了相关法律后果而符合了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其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轻微并且并未产生会对社会稳定产生危机的潜在影响,此时他们便有资格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机会。反之,如果这些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尽管符合其他取保候审标准却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那么向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请求将得不到充足支持。评估相关申请能否获得通过,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要求进行全面、细致地考量。
辱骂侮辱罪怎么取证是合法的
辱骂侮辱罪合法的取证方式,是通过收集相关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来取证的。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他人对自己实施辱骂行为的,此时一定要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此时也是其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采取合法的方式来处理。一、辱骂侮辱罪怎么取证是合法的?
当遭遇他人辱骂的时候,最好取证的方式就是及时进行录音,如果没有录音,其实可以采取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他人对自己辱骂的行为。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被行政处罚。
侮辱罪和诽谤罪取证其实可以通过私底下搜集存在侮辱或者是诽谤的相关证据材料来进行处理。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院当中所规定的诽谤罪和侮辱罪都是属于刑事自诉罪名的案件,也就是不能够由公安机关对此进行立案侦查的案件,所以需要自己同意。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受理,只能自己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不能立案侦查。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诽谤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诽谤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诽谤罪
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其实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诽谤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诽谤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侮辱诽谤这样的一种行为都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不允许的行为,一旦存在这样的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这两种犯罪行为实际上都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刑事自诉的案件,通过搜集其他证据都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自诉。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公民的人格权等权益的,如果是他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如果是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的,此时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就会被认定为侮辱罪的,此时在认定的时候,也是是需要对侮辱罪进行取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