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可以判拘役吗(猥亵犯法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对他人进行强制猥亵或有侮辱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因此,我们必须...
猥亵罪可以判拘役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对他人进行强制猥亵或有侮辱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因此,我们必须明确,猥亵罪是完全其实可以被判处拘役刑罚的。一、猥亵罪其实可以判拘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对他人进行强制猥亵或有侮辱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因此,我们必须明确,猥亵罪是完全其实可以被判处拘役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罪其实可以判返刑吗
关于猥亵罪的量刑,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以缓刑判决:
首先是,犯罪分子应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其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轻微;接下来,犯罪分子要有明显的忏悔之情,即自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愿意接受惩罚;
此外,还需要确认该罪犯不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则可考虑宣告缓刑,特别是针对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更应该给予缓刑的机会:
第一,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第二,犯罪分子应有明显的忏悔之情;
第三,确认该罪犯不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第四,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实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其实我们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其实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所列明之条款,凡触犯强制猥亵他人或实施侮辱妇女之法律红线者,均将遭受为期五年以下有期徒或者拘役等严重刑事制裁。因此,我们务必深刻认识到,猥亵罪行完全可能被判处拘役刑罚。
强制猥亵罪判四个月拘役可以吗
强制猥亵罪判四个月拘役是否其实可以是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来确定的。强制猥亵罪的认定需要从主、客观的犯罪特性来进行认定,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没有其他特殊主体规定,犯该罪的处罚刑期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在公众场合犯此罪的则是五年以上刑期。一、强制猥亵罪判四个月拘役其实可以吗?
根据行为人强制猥亵的行为程度来确定相应的刑罚,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方法,使妇女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能反抗。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
所谓猥亵,是指以满足性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其实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其实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
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
所谓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例如,偷剪妇女发辫、衣服:追逐、堵截妇女: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等,侮辱妇女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本条虽未规定情节恶劣,但是对于侮辱妇女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例如,偶尔追逐、堵截妇女,经教育后悔改,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2、主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主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强制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其实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
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
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简单地说,强制猥亵罪司法解释是未经本人的同意,对其进行强制猥亵和侮辱的行为,违背了妇女的隐私、自由、名誉等权利,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应该对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施以惩罚并阻止这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