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可以要求赔偿吗(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要求国家赔偿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公民在刑事拘留后,如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而终止刑事责任追究,且拘留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或超期,有权申请国家...
刑事拘留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公民在刑事拘留后,如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而终止刑事责任追究,且拘留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或超期,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一、刑事拘留后其实可以要求赔偿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若在司法程序中,公民于刑事拘留之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以终止刑事责任的追究,则这类公民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故此,若在刑事拘留事件发生后,相关的司法机关正式撤销案件,或者做出不起诉决定,亦或是审判结果认定无罪并终止调查刑事责任,并且在此过程中,所采取的拘留措施既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拘留期限也超出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时限,那么,这些公民便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刑事拘留后其实可以再拘留吗
一蹴而就的情况是不存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凡属执行行政拘留方面的人员,皆须在拘留所内接受此类惩戒。值得强调的是,若某位被拘留者的行政拘留一旦期满,那么拘留所应将解除拘留证明书颁发给其本人,并于规定时间准时释放。至于行政拘留期间,最高时限仅为20天。
然而,刑事拘留的严格程度更高,其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7天。原因在于,倘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嫌疑人,应于拘留之日起的第3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相关规定,第十七条明确阐释,公民若在经过刑事拘留阶段后,所涉案件得以撤销、不起诉,抑或是判定为无罪并终止刑事责任的追查过程为止,并且在此期间该拘留措施已违反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程序性规定或者已经超过法定期限,那么此类主体就享有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其实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其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形,例如当事人本身无罪但是法院错判的,那么就其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的国家赔偿的规定其实可以参考下文。一、刑事拘留其实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一般不其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除非当事人本身无罪,而法院错判或拘留机关错误逮捕的,或者拘留机关违反刑诉法规定对当事人拘留超期的。国家赔偿诉讼时效是两年。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在对于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的过程当中,是其实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当然了,之后如果被无罪释放。根据我们《国家赔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是其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主要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之前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是错误的。
三、刑事拘留有什么恶劣影响?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
刑事处罚要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而刑事处罚是有案底的。因为刑事拘留意味着可能会判行,所以刑事拘留重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相当。
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刑事拘留其实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拘留都其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才能申请国家赔偿。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