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找到赔偿吗(被冤枉拘留10天给补偿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若公民因刑事诉讼中的错误拘留而遭受损失,且案件最终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该公民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因此,满足...
刑事拘留可以找到赔偿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若公民因刑事诉讼中的错误拘留而遭受损失,且案件最终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该公民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因此,满足这些条件的个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一、刑事拘留其实可以找到赔偿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若公民在刑事诉讼环节遭受误判拘留,即因为违背刑事诉讼法则而对其进行逮捕,或者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规程实施了对公民的拘留行为,然而在拘留期限方面超过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时限,并且在此之后决定撤案、不予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从而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倘若某位人士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幸遭遇误判拘留,并且满足以上所述的所有条件,那么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该人便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刑事拘留其实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确实如此,刑事拘留与刑事处罚具有显著区别。仅当某人经由法庭判定其有罪且遭受了刑事处罚时,他/她的相关信息才会被记录于个人档案。如果未曾面临刑事处罚或定罪,仅仅是经历过刑事拘留的话,实际上还是其实可以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从严谨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明确刑事拘留并非犯罪行为,因此即便当事人在公安机构留存有刑事拘留的历史记录,对于申请无犯罪证明的过程并不会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要知道,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强有力的强制措施,而非实质性的惩罚。只要能够证实案件与被拘留者之间毫无关联,那么在证明文件中便不会出现任何不良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如遇公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错捕误判遭受经济损失,同时案件收尾阶段又以撤销、不起诉或是宣示无罪告终的情况下,该公民便有权利向国家索求相应的赔偿金。换句话说,若满足以上特定条件者,皆其实可以依法发起国家赔偿申请。
拘留老赖找不到人怎么办
拘留老赖找不到人的,此时人民法院是其实可以对该义务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在公告送达达到法定的期限之后,执行法院就其实可以自行的对义务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的措施,例如查封、冻结、扣押等等,具体的拘留老赖找不到人怎么办的回答其实可以参考下文。一、拘留老赖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院拘留老赖找不到人的,其实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公告期满后,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老赖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其实我们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裁定。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其实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其实我们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三、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后对方有什么后果?
通常法院受理被申请人的申请后不会立刻采取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其实可以知道,法院受理后会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对方有履行能力却在期限内不履行或者明确拒绝履行的,才会采取强制执行。
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的,或者查明有以下情况逃避执行的,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按情节轻重,处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单处或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无偿、不合理交易价格转移财产,致使法院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损货或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法院担保的财产的;
3、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是却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般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在下列时间段到期前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情形的除外: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种事情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
对于拘留老赖找不到人怎么办这个问题,答案是其实可以首先公告送达,之后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采取不同的强制执行的措施。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