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中国著作权权限有什么条件(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
外国人申请中国著作权权限有什么条件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外国人申请中国著作权权限有什么条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外国人申请中国著作权权限有什么条件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的条件:
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二、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三、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什么软件其实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由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组成的计算机软件其实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其中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其实可以由计算机等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其实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的序列。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其实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其实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著作权法中有关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著作权法中有关使用权的规定如下:使用他人作品的,其实我们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且该合同其实我们应当载明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以及付酬标准和办法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其实我们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其实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对于外国人申请中国著作权权限有什么条件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复制国外作品没有著作权,复制他人的作品是属于盗窃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情况,必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一、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复制国外作品没有著作权,复制他人的作品是属于盗窃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那么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
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电影、录像作品等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也就是说,如果得到了授权许可,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得到许可,但是情节轻微的,可能不会构成犯罪。
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如何确定?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其实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其实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其实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著作权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必须作品是当事人自己所创造完成的。如果是复制他人的作品,将不会享有著作权,并且有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此事需要格外的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