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偷税漏税是如何规定的(逃税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偷税漏税,但是总有人想有心或是无意的偷税漏税。那么法律对偷税漏税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蓝箭律师网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一、违反税务管理...
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偷税漏税,但是总有人想有心或是无意的偷税漏税。那么法律对偷税漏税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蓝箭律师网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
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30%以上
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②判刑:3—7年
应用举例:
东方娱乐城成立于2002年1月1日,是某市一家专门经营歌厅舞厅、游戏游艺、保龄球台球业务的娱乐企业。2003年2月,娱乐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纳税资料。资料显示的财务收支及纳税情况如下:
(1)取得门票收入150万元,点歌费收入50万元,提供小食品收入30万元,烟酒饮料收入70万元,会员卡费收人100万元。
(2)成本支出22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71.5万元,其中营业税65万元[(150+50+100)×20%+(30+70)×5%],城市维护建设税4.55万元[65×7%],教育费附加1.95万元[65×3%].(4)发生期间费用108.5万元,其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广告费用30万元,支付给本企业雇员业余时间联系客户的佣金30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4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为25万元)。
(5)应纳税额所得额为0.[150+50+30+70+100-220-108.5-71.5]
要求:
(1)逐一找出娱乐城在税款计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正确计算应纳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
(2)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指出娱乐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1)存在问题及税费计算:
①部分收入因适用税率不正确,致使营业税计算有误。
营业税=(150+50+100+30+70)×20%=400×20%=80(万元)
②因营业税计算不正确,致使城建税计算有误。
城建税=80×7%=5.6(万元)
③因营业税计算不正确,致使教育费附加计算有误。
教育费附加=80×3%=2.4(万元)
④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因而不能在税前扣除⑤广告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标准。
不能在税前列支的金额=30-400×2%=22(万元)
⑥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佣金30万元在税前列支不正确。
⑦利息在税前全额扣除不正确,应按税法规定扣除。
不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40-25=15(万元)
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正确
应纳税所得额=150+50+30+70+100-220-(108.5-2)+22+30+15-80-5.6-2.4=52.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2.5×33%≈17.33(万元)
⑨支付佣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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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偷税漏税是如何规定的拓展阅读
逃税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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