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什么样的(或者有哪些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什么样的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什么样的问题带来帮助。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什么样的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其实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其实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共有人如何行使专利权
专利共有人行使专利权的形式如下:
1、约定优先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
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
(1)专利权共有人其实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
(2)专利权共有人其实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其实我们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
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其实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其实我们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
《专利法》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其实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其实我们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其实我们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三、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样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有: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行为。即未经许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
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即未经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
3、其他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什么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一、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修订前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也未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构成,原《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12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冒他人专利”的理解,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模糊甚至错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专利侵权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清除影响等。
1、停止侵权
所谓停止侵权,是指侵权人其实我们应当停止擅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赔偿损失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当这种财产受到侵犯,并给权利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额作为损失赔偿额。3.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的倍数合理确定损失赔偿额。1-3倍专利使用费,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确定4.定额赔偿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主要是责令侵权人通过新闻媒介,如在报纸报纸、杂志上发表声明,或者在广播、电视中发表讲话、声明,承认其侵权行为,并作出不再侵权的保证。
以上几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其实可以单独适用,也其实可以合并适用。
关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常见的也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主要有上述的四种,而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假冒专利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此时侵权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比较重了。至于承担的民事责任,大致就包括了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消除影响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