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要不要坐牢(刑事拘留要坐牢吗)
导读:依《刑事诉讼法》85条,初步调查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可实施刑事拘留,被拘人员送看守所等待潜在刑事审判。但法中未明确拘留就一定入狱,刑拘只是诉讼一环,是否入狱...
刑事拘留要不要坐牢
导读:依《刑事诉讼法》85条,初步调查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可实施刑事拘留,被拘人员送看守所等待潜在刑事审判。但法中未明确拘留就一定入狱,刑拘只是诉讼一环,是否入狱服刑看审判结果,有罪会被判刑可能监禁,无罪则无需受刑。所以刑拘不等于入狱,只是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一、刑事拘留要不要坐牢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八十五条明确指出,若初步调查表明某人存在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实施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一旦执行了拘留,涉事人员就应被立即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等待,这标志着此番被拘留的人员将面临着潜在的刑事审判。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刑事拘留必然会导致入狱服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是否会被判刑。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最终是否会入狱服刑(即是否会被判刑),则要视乎接下来的刑事审判结果而定。如果经过审判被判定为有罪,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会被处以相应的刑罚,其中包括可能的监禁;反之,如果最终被认定为无罪,那么便无需接受任何形式的刑罚。因此,我们其实可以得出结论,刑事拘留本身并非等同于入狱服刑,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其实我们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其实我们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要不要上法庭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多数情况下无需经过法庭审理。该程序通常由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并加以施行,致力于阻止潜在犯罪嫌疑人逃离调查视线或者蓄意销毁相关证物。然而,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案情将会转交至检控与审判机构进行处理,审理期间,嫌疑犯或者被告人方有可能出庭受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在进行初步调查时若发现人身涉嫌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执行刑事拘留者将被送往当地看守所等候潜在的刑事审判。然而,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拘留即意味着犯罪人必然面临牢狱之灾。实际上,刑拘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是否将罪犯处以徒刑或者无罪释放,需要根据最终的审判结果来决定。如果被判定有罪,那么罪犯将会面临相应的刑罚,包括可能的监禁;而如果被判定为无罪,那么罪犯便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因此,刑拘并不等同于入狱,它仅仅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被刑事拘留拘留后要坐牢吗
这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执法人员查找到有犯罪事实的证据,那么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证据不足够的,就会依法的释放当事人。一、被刑事拘留拘留后要坐牢吗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坐牢,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就有可能要坐牢。而法院审理后,判决的类型如下: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其实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其实我们应当依法逮捕。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其实我们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报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审批。
刑事拘留是针对于当事人有触犯刑事法条的嫌疑被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拘留不代表着会被判刑,因此,在拘留之后就会由执法人员进行侦查,确保有犯罪事实的证明材料,才能依法的批捕,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只要触犯了法律才会被依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