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会不会被起诉(危险驾驶不起诉的标准及理由)
导读: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者有追逐竞驶、醉酒驾车等违法行为会被追诉。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若对这些行为负直接责任,也可能依此法规受罚。若...
危险驾驶罪会不会被起诉
导读: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者有追逐竞驶、醉酒驾车等违法行为会被追诉。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若对这些行为负直接责任,也可能依此法规受罚。若同时触犯其他刑事条款,按更严厉规定定罪量刑。总之,危险驾驶罪有可能被依法追究。一、危险驾驶罪会不会被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法规,若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者实施追逐竞驶、醉酒驾车、严重超限或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任意一项违法行为,该行为人将面临被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同时,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亦将有可能依据同款法律法规受到相应惩罚。若以上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刑事条款,则应按照处罚力度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其实可以明确地说,危险驾驶罪是完全有可能被依法追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会不会开除工作
如果员工因酗酒驾车已触犯刑法规定,且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定单位应对其刑事责任予以追究,那么该雇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其与员工之间的聘用关系。若员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被认定为严重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舞弊行为、给雇佣方带来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其它严重不良后果,雇主同样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出现追逐竞技、酗酒驾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处罚。此外,如果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于此类行为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那么他们也将可能依据该项法规而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倘若在同一事件中还涉及到其他刑事条款的违反,则应按照更为严格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总而言之,危险驾驶罪行是有可能被依法追究的。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以危险驾驶罪被起诉,应该积极坦白,争取宽大处理。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多地都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醉驾行为。这些被查处的人,一般都会以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那么,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都有哪几种情形,危险驾驶罪被起诉怎么办?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情形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危险驾驶罪包括上述四种情形。
三、危险驾驶罪被起诉怎么办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则: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其实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其实我们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其实我们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其实我们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其实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醉酒。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其实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其实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予以逮捕。
上述量刑标准引的是:“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六条;“ 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所以,上述《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供审判实践参考。
从上面内容可知,以危险驾驶罪被起诉了,可能要面临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情形的,还会面临数罪并罚的处罚。所以,小编我们的建议,如果被以危险驾驶罪起诉,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尽快坦白违法犯罪的事实,争取从轻、减轻或缓刑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四种情形,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危险驾驶罪一般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有其他加重情形,或是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构成了其他犯罪,可能会赎罪并罚。如果以危险驾驶罪被起诉,应该积极坦白,争取宽大处理。如果您对危险驾驶罪被起诉怎么办还有其它疑问,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三门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