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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部门有哪些(关于河南省畜牧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

法律分析:省委领导: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常委十人。省委机关领导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省委下设:纪委机关:(一)办公厅(二)监察综合室(三)调查研究室(四)宣传教...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河南省委办公厅机构设置情况?”的话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交流吧。

省委部门有哪些(关于河南省畜牧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

省委部门有哪些

法律分析:省委领导: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常委十人。

省委机关领导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省委下设:

纪委机关:

(一)办公厅(二)监察综合室(三)调查研究室(四)宣传教育室(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六)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七)执法监察室(八)政策法规室(九)信访室(吉林省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十)纪检监察一室(十一)纪检监察二室(十二)纪检监察三室(十三)纪检监察四室(十四)纪检监察五室(十五)案件审理室(十六)干部管理室(十七)机关事务管理室(十八)老干部处

省委办公厅:

内设机构有:机要局(副厅级)、保密局(副厅级)、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室、常委办、行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处、接待办、信息处、机要交通处、网管处、信访办、保卫处、文印中心、车队。

组织部:

下设:老干部局(副厅级)、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处、农村组织处、综合干部处(干部一处)、地方干部处(干部二处)、党政干部处(干部三处)、企业干部处(干部四处)、科教文卫干部处(干部五处)、干部培训处、干部监督处、信息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电教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宣传部:

(一)办公室(二)理论教育处(三)新闻出版处(四)文化艺术处(五)宣传处(六)企业宣传处(七)文明单位建设指导处(八)党员教育处(九)干部处(十)机关党委

政法委(综治办):

(一)办公室(二)研究室(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室(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室(加挂省维护稳定办公室牌子)(五)执法监督室(六)政治部

统战部:

1、办公室 2、政策理论研究室3、党派处4、联络处5、干部处6、经济处7、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8、民族宗教工作处 9、机关党委10、宣传信息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

综合处、经济研究处、政治研究处、文化研究处、社会研究处、国际研究处、农村研究处。

省直机关工委: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研究室、资产管理处、总务处、信息中心。

人大和政协主要是一些专门委员会,机关下边主要是办公厅。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关于河南省畜牧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0日

 河南省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设立河南省畜牧局,为省农业厅管理的主管全省畜牧业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职责。

2.取消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或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核职责。

3.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职责下放到市、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2.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

3.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4.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三)整合的职责。将省商务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畜牧局。

(四)承接的职责。

1.草种进出口审批职责。

2.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职责。

3.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职责。

4.执业兽医资格认定职责。

5.设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职责。

6.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70公顷以上草原审批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省有关畜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牧草种子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省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畜牧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省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

(五)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行政许可。

(六)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七)负责全省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培育和推广畜禽新品种。

(九)负责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组织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全省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指导推动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畜牧业环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全省畜牧业技术服务、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畜牧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组织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提出畜牧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等政策建议;承担畜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省畜牧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有关政策建

议;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计划与监督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

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畜牧处。指导全省畜牧业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参与扶持全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组织落实;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

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拟订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登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

(五)防疫检疫处。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

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与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

(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落实;负责从畜禽养殖环节及食用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

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饲料行业标准化工

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整治规范工作;负责

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医政药政处。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

作,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兽药广告审查及新兽药临床试验等审批工作并承担相

应责任,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八)饲料处。组织制定饲料工业发展和草原保护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负责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企业及草种进出口审批,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定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负责饲料中添加

“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饲料产品和牧草种子监测抽检计划;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

(九)奶业管理办公室。拟订奶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

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

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拟订并组织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突发重

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具体组织河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

息化指挥系统建设,负责省级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省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负责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组织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伍和技术专家组建设管理;承担

省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拟订畜禽屠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十二)人事科技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实施畜牧业科技项目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畜牧业智力引进和成果转化,组

织开展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畜牧师、总兽医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8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省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食用畜禽产品、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

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

后,按食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省委办公厅具体是干什么的呢?

1、围绕省委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省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

2、围绕省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决策搞好服务。

3、负责全省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承担在宁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

4、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基建维修和财务经费的管理,以及省委大院的规划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5、负责党和国家***、党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来省的接待服务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6、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建工作。

7、负责退居二、三线领导同志的秘书工作和厅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8、管理省档案馆(局)、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和省信访局。

9、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扩展资料:

省委办公厅的其他事项:

1、管理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省委信访局(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3、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地方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

4、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百度百科-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百度百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直部门是指哪些单位

省直部门是指以下单位:

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老干局、省政府办公厅、省经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宗教局、省政府外事办、省政府信息产业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监狱管理局、省人防办、省政协机关、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团省委、省科协、省侨联、省社科联、省红十字会,、省机械行业协会、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局、省文史研究馆、省社科院。

省测绘局、省地矿局、省移民局、(省办的)报业集团、新华社驻省分社、省国家税务局、省海关、省气象局、省储备局、省烟草专卖局、审计署省特派办、中科院省分院等。

省直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省直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行政管理和政策决策职责。它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省级财政、规划、人才、教育、卫生、环保等重要领域。省直机关还负责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级领导的指示,保证政府的正常运行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省直机关的机构设置多样化,一般包括省级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这些机构和单位根据职能和任务划分具体的部门或机构,拥有相应的行政权力和行政管理职责。同时,省直机关还兼有监督、督导和评估的职能,对下级地方政府和单位进行管理和指导。

办公室与办公厅的区别

1、办公厅与办公室的行政级别不同。

办公厅属于厅级单位,省级以上政府的办公机构才可以叫办公厅。办公室的级别较低,地级市政府办公室属于县处级单位,县级政府办公室属于科级单位,乡镇政府办公室属于股级单位。

2、办公厅与办公室的功能职责不同。

办公厅是党政机关设立的负责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主管文秘和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办公室是处理一种特定事务的地方或提供服务的地方,是提供工作办公的场所。

扩展资料:

办公厅的内设机构为综合处,秘书处,督办处,信息处,档案处,保卫保密处,电子政务处,信访办公室,审计处,机要通信处。办公室的内设岗位较少,分为后勤岗位与主任岗位。

目前,部分省会城市甚至普通地级市也将办公室“升级”为办公厅,如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普通地级市政府的办公厅为县处级单位。

百度百科-办公厅

百度百科-办公室

省委部门有哪些(关于河南省畜牧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

今天关于“河南省委办公厅机构设置情况?”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河南省委办公厅机构设置情况?”,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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