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什么叫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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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一类为居住区及其以上的、经济、文化、、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一类为居住区及其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什么叫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以下就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基本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建筑专业术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建筑业的建筑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本概况: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一类为居住区及其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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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属于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与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教育和科研设计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区别
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它们的定义、用途、规划要求以及审批流程等方面。
一、定义与用途
设施用地,顾名思义,主要用于建设各类公共设施,以满足社会公共生活的需求。这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道路、桥梁、隧道、停车场、公共交通设施等。设施用地的设置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用地则主要用于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配套设施。这些建筑物、构筑物可以是住宅、商业设施、工业厂房、学校、医院等。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利用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经济发展、人口分布和社会结构。
二、规划要求
设施用地的规划通常更加注重其公共性和社会效益,需要充分考虑城市整体布局、交通状况、环境保护等因素。在规划过程中,需要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确保设施用地的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
建设用地的规划则更加注重其经济效益和实用性。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市场需求以及城市规划的要求。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美观和实用性。
三、审批流程
设施用地的审批流程通常较为严格,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联合审查。这是因为设施用地涉及到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对于城市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则相对灵活一些,但仍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在申请建设用地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规划方案和申请材料,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综上所述:
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在定义、用途、规划要求以及审批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公共设施以满足社会公共生活的需求,而建设用地则主要用于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配套设施。在规划和利用这两种土地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特点和要求,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规定: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规定: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公共事业用地包括哪些
公共事业用地包括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环境保护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事务设施用地等。他们的规划和建设都与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益事业有着密切的关系。
公共事业用地是指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具体包括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环境保护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事务设施用地等。其中,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社区公共设施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则主要包括公路、铁路、水运、机场、轨道交通等;环境保护设施用地包括城市绿地、公园、广场、游憩设施等;教育科研用地则包括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医疗卫生用地则主要包括医院、诊所、保健中心等社会事务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济贫院、救济站、孤儿院等。公共事业用地的规划和建设都与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益事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完善公共事业用地规划建设,可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社会福利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公共事业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有什么注意事项?对于公共事业用地的使用和管理,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一般来说,公共事业用地应当充分利用,并保持良好的维护管理。具体注意事项包括:严格遵守用地性质,严禁将公共事业用地变更为其他用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保证公共事业设施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做好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强设施保养和日常管理;加强用地监管,防止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同时,还需要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提高公共事业用地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公共事业用地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环境保护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事务设施用地等。在使用和管理公共事业用地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做好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强用地监管,提高公共事业用地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法律依据: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公用设施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的区别
用途、服务对象不同。
1、公用设施用地是指为满足城市、乡村发展需要而预留的一类土地,主要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例如道路、桥梁、交通设施、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等。这些设施都是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因此被称为“公用”设施,其用地性质也是公用的。
2、公共设施用地则是指为满足城市居民、集体和个人基本生活需要而划拨的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学校、医院、社区中心、公园、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这些设施是公众普遍享有,但其使用是有限制的,因此其用地性质也是公用的。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
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可以分为居住的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比如说一些垃圾站和配电房等一些公共设施,还可以分为居住小区内的的公共设施,比如说一些小区游乐场,便民服务站等设施。
法律客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简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而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并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好了,今天关于“什么是公共设施用地”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什么是公共设施用地”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