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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商业银行如何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一、销售循环中关注关联交易的原因:1、首先,关联方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从而可能导致坏账风险。例如,大股东提供的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

大家好,我很乐意和大家探讨关联交易风险有哪些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关联交易风险有哪些的各个方面,我会尽力回答您的疑问,并为您带来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商业银行如何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

一、销售循环中关注关联交易的原因:

1、首先,关联方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从而可能导致坏账风险。例如,大股东提供的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的资金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与大股东及相关人员的非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2、其次,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管理能力,降低公司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度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例如,一些公司主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

由于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如果关联方难以保护自己,公司可能会进入低谷。

3、最后,大量相关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减少潜在客户数量。使潜在客户不愿与公司做生意。公司的商誉将受到极大的伤害,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公司会合理地充分利用关联方交易,为企业带来利益。因此,合法的关联交易手段已成为经济、方便、有效的重要因素。贸易的积极方面:

1、 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营运资金周转率。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交易可以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纠纷也容易协调解决。

2、集团内部关联方的适当安排可以优化和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规模经济,有利于向集团化、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

3、转让价格的安排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然而,关联方交易对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从长远来看,关联方交易的后果也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这也包含了很多法律风险。

扩展资料:

为规避风险,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关联方交易是指具有真实动机、符合商业行为的交易行为。虚假关联交易不仅偏离了公司利益,而且往往还隐藏着违法、违法等因素。例如,一些公司为了转移收入和分担费用而捏造不存在的交易,或者通过互相借钱来调解利息费用。

一旦被查出,企业将面临处罚,企业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应该注意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 注意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存在已不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及时、深入、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交易信息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只有坚持披露比存在更重要的原则,公司才能更加稳定地运营。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性。大部分必要的关联方交易都是公司生存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依赖的购买或租赁协议;这种关联方交易也是公司持续的关联方交易,此时也要考虑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要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实践中,关联方交易多发生在新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没有区别,但仅在数量上,控股股东的权利优于普通股东。关联方交易经常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

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会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影响公司的声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总之,关联方交易对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必须谨慎,以免陷入困境。

商业银行如何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银行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

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

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监管套利,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侵害银行保险机构利益。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维护经营独立性,提高市场竞争力,控制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避免多层嵌套等复杂安排,重点防范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风险。

第四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管理。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办法》解读

商业银行与其关联方之间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迫切需要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从我国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其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了大量信贷资产损失,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 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是商业银行的股东利用其对商业银行的控制权或影响力从商业银行获取大量的关联贷款,从中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例:1995 年原某银行成立时,25家新股东出资10.61亿元,几天之内股东就以其所持该行股权作质押从该行贷款8.07亿元,占股东出资额的76.06%。且股东 贷款用途不明确,既没有项目可行性报告,也没有银行对项目的评估报告,实际上是股东变相抽逃了资本金。又如:某城市商业银行一控股股东通过对该行的控制,进行违规票据贴现,为其关联企业套取资金9.8亿元,占该行资本净额的78%,造成了巨大的信用风险,严重影响了该行的安全稳健经营。

二是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职位所带来的便利与商业银行的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从中谋取个人利益。例:上世纪90年代中期,原某信用社联社主任利用职权分别任命其近亲属为二家城市信用社主任,一人签字从其控制的3家信用社中贷款4亿多元,全部贷给了本人所办的企业,导致贷款不能按期偿还,3家信用社资不抵债被关闭。

随着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更多的社会资本将投资入股甚至控股商业银行。虽然银行股权的多元化有利于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大部分股东入股银行的动机是 好的,但也有少数股东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恶意控股银行,把银行当作圈钱的工具,严重影响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防范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入股银行的股东所带来的风险,是当前银行业监管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的法规尚不完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行为作出了一些规范性的规定。《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比例以及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条件有比较原则性的规定。《贷款通则》、《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也对股东贷款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这些法规虽然对商业银行部分关联交易行为做了一些规范,但都比较原则,没有对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的界定,对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应遵守的原则、关联方的认定程序、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中应控制或禁止的行为、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为了完善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有必要根据现有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一部比较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的行政规章,从制度设计上完善对关联交易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以加强对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办法》所规范的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就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做出了规定。《办法》对商业银行的部分关联交易行为做出了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并对商业银行与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其资本净额的比例做出了规定。

《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对通过施加影响迫使商业银行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的股东,银监会可以限制其权利;对控股股东,银监会可以责令其转让股权。同时规定对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银监会有权责令商业银行进行调整。对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银监会责令改正、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银监会视情节轻重,责令商业银行给予纪律处分,取消一定年限的任职资格或禁止一定期限从事银行业工作,并可给予罚款。

与应计管理相比,关联方交易有何特点

与应计管理相比,关联方交易具备特殊性、具有特殊风险、科技和管理挑战并存的特点。

具备特殊性:

参与关联方交易的交易对象之间或者与公司之间有特殊的关系(股权、高管等),比较可能会影响财务交易的各个方面,包括价格、数量和质量等。

具有特殊风险:

因为交易的双方有亲密关联,因此关联方交易容易被利用作为隐藏账目、资金转移、避税等的途径,从而导致企业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等风险。

科技和管理挑战并存:

由于关联方交易涉及到信息对称等多元化问题,所以在技术管理方面存在许多挑战,如价格确定过程、交易标准的管理、安全数据的维护。

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

相关情况:

1、关联交易性质。

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的,并不必然对公司不利,关联人并不当然滥用权力。相反,对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具有提高交易效率、节省交易成本、扩展经营等重大价值,甚至有的公司的生存离不开关联交易。

但是,如关联人在关联交易中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的利益,会构成不公平关联交易,为法律所不能容忍。

2、不公平现象。

在股权分散的公司如英美公司中,不公平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董事自我交易领域。但我国的情形有所不同,集中的公司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公平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控制股东自我交易领域,不公平的董事自我交易虽也有存在,但不是主要问题所在。

股东关联公司有风险会影响吗

股东关联公司有风险会影响。

关联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在关联交易控制过程中,由于关联方界定不准确、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以及关联交易活动中断等原因导致的各种风险。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对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实质上是不公平的,有损于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的权益。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银行内部关联交易的风险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涉及到四个企业主体:出资者、决策者、监督者、经营者;与此对应,应该形成内部治理的四种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他们通过各自控制权的分配行使来相互制约,呈现出各种权力组织之间的“分立一制衡”特征。监督商业银行非公平关联交易行为的成本主要来自于信息的搜集、分析与识别时产生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中小股东很难霍地有关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详细信息,为了实施监督,中小股东不得不付出更大的成本来搜集相关交易信息,并加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允的交易条件或交易方式。其次,即使中小股东获知控股股东在从事非公平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多数表决权原则下,由于中小股东股份比例较少,投票权有限,也有可能无法有效阻止非公平交易行为的发生。因此,鉴于监督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等和“搭便车”心理的存在,中小股东往往会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表现出理性的冷漠,而非积极监督。

在我国,来自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制约力量,被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所削弱。就目前已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看,绝大多数是国有股占控股地位,或者大股东为国家,或者成立时有政府背景,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决定或受其影响,董事会缺乏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和激励,形同虚设的情况普遍存在。监事会的情况同样如此,监事不具备监督银行经营行为的利益驱动,也不存在对其职能行使的约束机制。因此,就内部监督而言,很难阻止银行的控股股东和经营者从事非公平关联交易的利益驱动。

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怎么防范

杨 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业务范围跨行业、跨地区的集团企业越来越多,企业间的关联关系日趋错综复杂。关联交易有其好的一面,它可促进公司规模经营、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但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可能会侵害交易对方、债权人、股东的合法利益,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在信贷实践中,一些集团公司盲目扩张、管理混乱、缺乏诚信,利用关联企业多头套取银行资金,往往某一环节出现资金链条断裂,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并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贷款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甚至关联企业利用关联交易骗取银行贷款,逃废金融债务,给商业银行贷款带来严重风险。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信贷风险  首先是信用膨胀风险。关联企业集团通过设立多个关联企业分别获取银行信用,放大了单一企业所能获得的银行信用,实际上虚增了企业的承债能力。通常采取的手法是:注册关联公司获取银行信用,再通过关联交易占用该关联公司资金,用占用的资金再设立关联公司获取银行信用,如此反复。如果将集团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关联企业的银行信用量往往大大超过其授信额度,形成该关联企业整体的信用膨胀。  其次是信贷集中性风险。关联企业集团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建立关联企业,其形式各异,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单凭表面很难确定其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企业贷款。客户信息系统不健全,很容易发生分支机构对同一企业集团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一旦某一关联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链条出现问题,就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关联企业集团的贷款风险集中爆发。  再次是贷款被挪用风险。由于关联企业是一个共同利益集团,当某个关联企业需要资金而又无法直接从银行融资时,往往在集团内部调配资金,当集团整体自有资金调配出现困难时,往往又由集团内具备融资能力的企业出面向银行融资,然后将融到的资金通过关联交易挪用到实际需要资金的关联企业。这样做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最后是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关联企业制度之所以能给银行经营带来风险,原因之一是银行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方面。由于关联企业集团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得商业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关联企业集团真实的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的信贷决策潜伏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原因之二是由于关联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数量众多,内部财务往来关系混乱而且频繁,集团母公司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关联交易来调整、控制自己及其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达到虚增资本、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的目的,当一方发生风险时,这种风险会迅速波及到另一方,使风险变化呈现联动效应,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的难度;原因之三是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加剧,使各银行都争相抢夺集团企业客户,忽略了对集团企业客户的信贷风险管理,并且形成了银行间信息交流的障碍。  控制和防范企业关联交易信贷风险的对策  对策之一:对关联企业实行统一授信。将关联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债务人进行管理,实施统一授信。根据关联企业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确定包括贷款、担保、承兑、信用证开证等所有表内外信贷业务的授信方案。统一授信可以从整体上考察关联企业集团授信承受能力,消除集团内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为影响,防止分散授信情况下的集团授信总量高估,降低集团整体信用风险,从而避免集团信用膨胀风险。统一授信时要注意集团成员企业授信额度的合理分割,做到整体风险和个体风险的双线控制。  对策之二:做好贷前调查,理清借款企业的关联关系,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贷前调查是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第一关。为此,客户经理要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了解收集关联方信息,掌握集团客户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客户关系,尤其要弄明白财务管理是否合理规范、企业的重大资产状况及其产权归属是否明确。同时,要对借款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总体的调查了解,分析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风险、关联企业的担保能力等。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其他关联企业对借款企业还贷能力的影响。  对策之三:完善授信管理制度,防范信贷集中风险。对企业集团客户的授信要严格按照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操作,由商业银行总行核定该企业集团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各种形式的授信业务,如贷款、担保、承兑、开证等表内外业务,从总体上控制企业集团客户的风险敞口。为有效实施对关联企业的统一授信,应从人员、组织机构和业务运作上构建与关联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特点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制定关联企业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  对策之四:选择关联企业集团中从事核心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一般借款主体应选择关联企业集团中实际产生还款来源的企业,即还款现金流的产生者。通常情况下,银行可以选择关联企业集团中从事核心业务或拥有获利水平较高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  对策之五:规范关联企业担保业务,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增加抵押或质押担保比重,应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即使选择第三方保证,也要避免循环保证、超额保证。如果母公司拥有较多投资股权且该股权易于变现,也可要求母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从而将母公司与借款人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实行统一的风险控制。  对策之六:加强贷后监控,采用多种手段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在对关联企业的贷后管理中,不仅要严密监控借款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而且要关注整个企业集团尤其是控股企业以及还款来源所涉及的集团成员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密监控关联交易行为,关注集团内部或与借款人有密切关系的集团成员间各项大额资金的往来,防止资产、利润的非正常转移;要做好关联企业客户贷款后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整个关联企业集团客户的联合调查,根据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潜伏的风险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

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商业银行如何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好了,关于“关联交易风险有哪些”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关联交易风险有哪些”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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