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荣誉勋章有哪些待遇(县政府三等功有什么待遇)
1、被授予国家最高勋章可享受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一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标准”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国家最高荣誉勋章有哪些待遇
1、被授予国家最高勋章可享受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一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可以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3、第十二条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杰出事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三条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第十条 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第十一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县政府三等功有什么待遇
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个人三等功两千元,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多次获得奖励的,不累积计算,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计发。
法律依据:
《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三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全文
法律分析:1.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2017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 2.该条例的颁布旨在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法律依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授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和开展表彰奖励,中央和国家机关、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等面向社会或者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表彰奖励,适用本条例。
《中国***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待遇
法律分析:按照“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礼遇做了规定。1.设立功勋薄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功绩。2.获得者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节日集会等崇高礼遇。3.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先进事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一条 为了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和授予,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共和国勋章享受什么级别待遇
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礼遇都有所规定。主要是设立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节日集会等崇高礼遇;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先进事迹等。
共和国勋章指的是对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有着卓越的功勋,道德非常高尚,群众公认的学习标杆和榜样,特此国家为这类人颁发的荣耀勋章。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被授予共和国勋章的杰出人士,享有的待遇主要是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无论享有怎样的待遇,这些国家英雄都是应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三条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条 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一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共和国勋章以红色、金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国徽、五角星、黄河、长江、山峰、牡丹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如意、兰花等元素,整体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珐琅等工艺制作,象征勋章获得者为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礼赞国家最高荣誉,祝福祖国繁荣昌盛,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国家级荣誉享受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似乎不享受什么待遇。退休后享受。
1、已经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2、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
3、多次获得不同层次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离退休后的荣誉津贴按其获得最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第七条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第八条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 “人民教育家”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第九条 “共和国勋章”通过评授和普授两种方式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提出并按程序随时授予。评授指评选授予,按设定条件好中选优,评选确立,一般每 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普授指普遍授予,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与者、参加者均可授予。
好了,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标准”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标准”,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