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在外租房吗(取保候审租的房子怎么办)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明确规定,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即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
取保候审期间可在外租房吗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明确规定,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即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这就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须坚守在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之内进行活动,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特别批准。因此,未经批准而擅自在外租赁房屋并居住,无疑是对上述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一、取保候审期间可在外租房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明确规定,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即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这就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须坚守在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之内进行活动,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特别批准。因此,未经批准而擅自在外租赁房屋并居住,无疑是对上述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我们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实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其实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还会判缓刑吗?
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再次触犯法律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决有期徒刑,并且考虑到行为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可能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否要没收一部分乃至全部的保证金,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命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交悔过书以示诚意和决心。在必要时,甚至有权对罪犯进行拘留,以便对其进行逮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我们应当遵守以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实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其实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文规定,一旦某个已获得法院准许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疑犯或被告,应该严守以下几项规定,如未经执法机构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市、县等管辖范围。换句话说,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这段期间,犯罪疑犯和被告人必须始终留在他们所居住的市、县内活动,除非得到执法机构特别授权的批准。所以,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就擅自在其他地方租住与生活,无疑是对上述法规的严重违反。
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外出吗
其实可以外出,但需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有正当的必须要暂时离开居住地的情况。此时,其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批准,批准通过,才其实可以暂时离开所居住的县市。若擅自离开则属于违反取保期间的规定,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一、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外出吗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在取保候审之后必须要保证随传随到,不能妨碍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有正当的必须要暂时离开居住地的情况的话,其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批准,批准通过,才其实可以暂时离开所居住的县市。
被取保候审人其实我们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事由、目的地、路线、交通方式、往返日期、联系方式等。被取保候审人有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出书面申请的,其实可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其实我们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事由、目的地、路线、交通方式、往返日期、联系方式等。被取保候审人有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出书面申请的,其实可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经审查,具有工作、学习、就医等正当合理事由的,由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批准后,其实我们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下列要求:
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路线、往返日期出行;
三不得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
四返回居住地后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其实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
二、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向执行机关主动报到吗?
需要。被取保候审人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到。执行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被取保候审人报到后三日以内向决定机关反馈。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报到,且无正当事由的,执行机关其实我们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将依法传讯被取保候审人。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采取保证金方式保证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