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其实我们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其实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有: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其实我们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其实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其实我们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专用权包括的权利有什么
商标专用权包括下列权利:
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处分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
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其实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其实可以是有偿也其实可以是无偿。
2、投资权。商标所有人其实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其实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抛弃商标权。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其实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其实我们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其实我们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其实我们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盗版商品是否是侵犯了商标权
如果盗版商品模仿的商品有商标,且盗版商品的生产销售过程符合法定情形,那么盗版商品就侵犯了商标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相似或相同商标,在相似商品商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侵犯商标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期满前的一年内提续展申请。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但是宽展期需要收取费用。注册商标人对于自己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是不是永久的?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有不有限制规定?下面律图小编为你解答。
一、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其实我们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其实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但是商标权其实可以连续的续展,所以实际上商标权只要当事人选择续展就会没有期限的限制。
二、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三、商标权继承的规定
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
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其实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其实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四、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权人对于商标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商标权的期限为10年,但是却其实可以连续续展,所以只要续展就相当于无期限限制。以上是有关商标权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其实可以致电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