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够不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导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需满足:施暴者有殴打、阻截、辱骂、夺财等行为,且破坏社会治安至“情节恶劣”或“严重”。若行为未影响社会秩序或未达到上...
什么情况够不成寻衅滋事罪
导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需满足:施暴者有殴打、阻截、辱骂、夺财等行为,且破坏社会治安至“情节恶劣”或“严重”。若行为未影响社会秩序或未达到上述程度,则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所有条件均满足,方可判定为寻衅滋事罪。一、什么情况够不成寻衅滋事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构成本罪行需满足以下几方面要求:
首先,施暴者必须有随意殴打他人、追赶阻截、以言语辱骂恐吓他人、强行夺取或任意贬损占有公私财物以及在公众场所以喧哗扰乱秩序等违法行为;
其次,这些非法活动对社会治安造成了破坏;
最后,施暴行为应达至“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地步方能判定其犯罪成立。若有个人行为未对社会秩序产生影响,亦未能触及“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程度,此时便无法认定其涉及寻衅滋事罪。例如某人仅在公共场合和友人进行轻声交谈,并无任何干扰公共秩序,甚至无随意殴打他人或追赶辱骂他人,那么这一行为便无法视为寻衅滋事罪。
另外,倘若行为人的作为仅符合上述行为之一,却无法证明其对社会秩序产生不当破坏,又或是尚未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这些行为同样不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总而言之,唯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实质性破坏,且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若不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则该行为将无法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可以并处罚金。”
二、什么情况够得上抢劫罪
关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要素:
首先,该罪行严重侵犯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以及被害人人身安全权益;
其次,在犯罪的客观层面,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方式或其它人身强制措施来夺取他人的财产,这些行为需明显带有对他人人身的强制性质;
再次,行为人在犯罪时的年龄其实我们应当超过十四岁,同时具有承担此类犯罪所应负的刑事责任的能力;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明知其行为会引发违法后果而仍然选择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作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依照我国刑事法律法规,行为人若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实施了诸如殴打、拦截、侮辱以及抢劫等暴力行为;其次,这些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破坏程度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者“严重”的标准。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未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或是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尚未达到前述标准,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只有在以上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将该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轻微伤够不够寻衅滋事罪
轻微伤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实际上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造成轻微伤害是寻衅滋事的加重处罚的情节,但是寻衅滋事罪是有其独特的犯罪构成要件的。比如说,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这种情况。一、轻微伤够不够寻衅滋事罪?
轻微伤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造成轻微伤是寻衅滋事的加重情节。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况有哪些?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首先,针对于寻衅滋事罪不一定是需要受害者进行受伤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只要是扰乱的社会公共安全和随意骚扰、挑衅他人都会使寻衅滋事罪成立,但是一旦造成他人伤害的话,将会构成加重情节,在进行量刑时进行加重处罚。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寻衅滋事这种情况下进行处罚的时候,首先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借也就是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这种情况,比如说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的。还有就是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也会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