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算抓获吗(取保候审后还会被抓回去吗?)
导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措施,确保嫌疑人、被告人在监控下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其基本权利,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它非抓捕行动,...
取保候审算抓获吗
导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措施,确保嫌疑人、被告人在监控下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其基本权利,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它非抓捕行动,而是通过保证金、担保人等确保遵守法律。一、取保候审算抓获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并非指将其抓捕归案。实际上,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必不可少的保障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规定和约束,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环境下受到监控与观察,并尽可能减少对其社会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取保候审的主要宗旨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防止他们逃避司法调查与审判,从而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推进。尽管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承担,但这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成功抓获或者逮捕,而是通过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等方式,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其实可以明确地说,取保候审并非抓捕行动,而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算刑事立案吗
关于取保候审一事,它实际上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一般情况下,在刑事诉讼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负责法律事务的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捕但需要更改强制性措施的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为了确保他们能够遵守法律规定,配合调查与审理工作,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是支付保证金,并且会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保证他们随时接受传唤,且不会逃跑。同时,这也代表着司法机构对于这些人员暂时停止监禁或者部分解除监禁状态的一种权利行使。总的来说,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其实就是立案之后的侦查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重要保障性措施。该措施的初衷在于确保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在适当的监督之下,尽可能减少其活动所可能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以期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和促进诉讼程序的高效推进。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逮捕行为,而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等方式来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抓进去几天可以取保候审
只要是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其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是行为人被拘留或者是被逮捕的,行为人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的,此时就其实可以有行为人提出申请,公安司法机关予以决定。一般情况下被抓进去之后想要取保候审是要看情况的,没有说多少天就其实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了。而且也并不是什么人都其实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只有满足了取保候审要求的人,在相关的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其实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其实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其实我们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其实我们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其实我们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其实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其实我们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其实我们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在司法实践中,解除取保和办理取保都是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必须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如果犯罪事实恶劣的,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风险的,那么就是不其实可以办理取保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立即追究法律责任的。
取保候审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在处理取保候审的申请的时候,公安司法机关一定要严格的对应取保候审的条件来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是不符合条件的,是一定不能对该行为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的,只有符合法定程序的才其实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