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保外就医的法律规定)
导读:保外就医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如重症传染病、频繁复发的精神类疾病、严重心血管器质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哪些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导读:保外就医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如重症传染病、频繁复发的精神类疾病、严重心血管器质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伴重要器官功能障碍等,且经规范治疗病情未改善,影响正常服刑的囚犯或刑拘人员。一、哪些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持有下列病症的囚犯或是刑拘人员可申请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患有威胁生命安全的重症传染病或者是在连续的服刑期间频繁复发的精神类疾病(这些疾病可能会使其无法正常履行审判机关判决的服刑义务);如果患者伴随有严重的心血管器质性疾病而且这类疾病还反复发作;或者患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或者是患有严重的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患有由各种类型的急性和慢性肾脏病症引发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阶段;又或者患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还包括患有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并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这种情况,经过了规范治疗但病情始终没有得到改善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其实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哪些疾病其实可以办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患重大疾病,可能会对庭审程序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在押期间可能对其生命构成威胁时,他们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出获得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法律对于何种类型的疾病属于上述范畴并未作出详细的列举,这通常需要由专业医师进行评估和判断。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体内存在无法治愈的重症、需要长期接受治疗的慢性疾病或者精神类疾病等情况,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身患诸如重症传染疾病、频繁发作的精神疾病、严重的心血管器质性病变、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以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并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等严重疾病的罪犯或被拘留者,如果经过规范化治疗后其病情仍无明显改善,以至于对其正常服刑产生了不利影响,那么他们便有资格申请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疾病是哪些病
1、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III期。等等。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保外就医的疾病是哪些病。一、保外就医的疾病是哪些病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1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
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
3高血压病III期。
4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
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
6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
7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颅内器质疾病,如颅内肿瘤、脑脓肿、森林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严重颅脑外伤等。
8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治疗无效、生活不能自理者。
9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
10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
11胶原性疾病造成脏器功能障碍,治疗无效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
12内分泌腺疾病,难以治愈者,达到丧失劳动能力者,如脑垂体瘤、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
13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
14寄生虫病侵犯肺、脑、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继发性损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虫病包括囊虫病、肺吸虫病、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丝虫病、血吸虫病等。
15心、肝等重要脏器损伤或遗有严重功能障碍,各种重要脏器手术治疗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丧失劳动能力者。
16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如重度粘连性肠梗阻,反复发作,不宜治愈者。
17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者。
18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后在骨关节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
19脑、脊髓外伤治疗后遗有痴呆、失语包括严重语言不清,截瘫或一个肢体功能丧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难以恢复者。
20双上肢、双下肢、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因伤、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者。截肢指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失去功能指肢体强直、畸型、肌肉萎缩、上肢必须达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须达到足不能持重。
21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双手手指缺损六个以上者。且六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指掌关节处离断,必须包括双拇指全失。
22两个以上主要关节指肩、膝、肘髋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治疗不见好转、相当于双下肢或双上肢或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丧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丧失者。
23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
24其他各类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症。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性肿瘤或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严重的后遗症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
25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两眼视力均为一米内指数。内耳伤、病所致的平衡失调,经治疗不能恢复者。
26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严重咀嚼障碍,两者同时存在者。
27经专科防治机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确定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种职业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职业病治疗后,遗有肢体瘫痪、癫痫、失语、痴呆、失明、精神病等,职业性放射线病所致主要脏器有严重损伤者。职业性中毒,系指在生产条?件下,接触工农业毒物而引起的一种职业性疾病。
28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各项疾病程度。
29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
30其他需保外就医的疾病。
二、申请保外就医审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罪犯,由监所提出申请
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服刑的监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
2、初审后进行病情鉴定
病情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内容,毕竟保外就医的必要条件就是需要治疗才行,要注意病情鉴定要到省级医院开证明
3、开会评审做决定
由监所的分管领导申请监狱长召开评审会,然后对上述的病情鉴定结果进行审核,最后做出是否准许保外就医的决定。
三、哪些情况不能保外就医
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保外就医顾名思义就是因为罪犯患病了,因此其实可以暂时离开服刑场所外出治病。要知道,保外就医期间也是需要计算刑期的。但要是采取一些违法手段获得保外就医批准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保外就医期间是不能计算刑期。关于保外就医的疾病是哪些病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