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算妨害司法吗(袭警罪一般怎么处理)
导读:我国现行法律中,袭警罪被视为妨害公务罪的特殊形式,具备独特构成要件和特点。行为对象限于依法履职的警察,手段须为暴力,严重手段如持枪、管制刀具或撞击将受重罚...
袭警罪算妨害司法吗
导读:我国现行法律中,袭警罪被视为妨害公务罪的特殊形式,具备独特构成要件和特点。行为对象限于依法履职的警察,手段须为暴力,严重手段如持枪、管制刀具或撞击将受重罚。是否定袭警罪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一、袭警罪算妨害司法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袭警罪是否独立罪名问题存在一定争议。
然而,纵观各种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其实可以明确地指出,袭击警察罪实际上其实可以视为妨害公务罪的一个特殊类型,它有着自身独特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犯罪特点。相较于一般的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都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首先,其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其次,其手段行为也具有特殊性,即必须采取暴力性质的方式来妨碍公务,并且对于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将予以更加严厉的惩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并不一定都会被直接认定为袭警罪,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算是举动犯吗
袭警罪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犯罪类型,其性质属为行为犯。当涉及到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的正当程序时,若出现任何以暴力或其他危险手段攻击人民警察的行径,都将被认定为触犯袭警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通常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
然而,若对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那么量刑标准可能会上升至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程度。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国现今的法律框架下,袭击警察罪被视作是妨碍公务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构成要素以及特性。该类犯罪的实施对象严格限制于正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警察人员;而作为犯罪行为方式的手段,必须属于暴力方式,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如果实施的暴力程度极其严重,例如使用枪支、匕首等管制器具或者采用碰撞方式进行攻击,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对于是否其实我们应当认定袭击警察罪这一问题,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综合评估与深入分析。
袭警算妨害公务执行吗
袭警罪算是妨害公务执行罪中的一种他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袭警罪他特殊,就在于他一定有一个针对的对象,而这个针对的对象通常是警察,并且是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而且必须是采取了暴力的手段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造成妨害,才构成袭警罪。算。本罪其实可以说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并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按照上述规定,对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并非一律认定为本罪,而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其一,对于以威胁的方法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威胁一般是指以告知对他人人身、财产等进行侵害或不利后果为手段,让人心理产生恐惧或者畏惧感。对于以威胁手段而非暴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其二,对于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暴力、威胁之外的其他方法,主要表现为对于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中应该予以配合的而不予配合,如拒绝提供应提供的证据、查阅的资料等情形。
另外,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袭击辅警的情形。警务辅助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其实我们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因此,如果人民警察在场,辅警是配合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对辅警进行袭击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实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如果警察不在场,因辅警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也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对辅警袭击造成伤害结果的,其实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执法现场,既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又对辅警袭击的,其实可以按照吸收犯原理,作为一罪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
所以袭警罪也算是妨害公务执行中的一种,只是袭警罪现在作为一项单独的罪名存在,如果嫌疑人在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或者使用管制刀具交通工具撞击正在办案的人民警察,给人民警察造成了一定损失损害的这种情况都构成了袭警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