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两次退侦会有事吗(盗窃罪到底要多长时间才能判?)
导读:盗窃案两次退侦后,结果受多方影响。退侦是检察机关在审查阶段发现事实或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再调查。若公安二次调查后仍证据不足,案件可能无法审判或被判无罪。具体...
盗窃罪两次退侦会有事吗
导读:盗窃案两次退侦后,结果受多方影响。退侦是检察机关在审查阶段发现事实或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再调查。若公安二次调查后仍证据不足,案件可能无法审判或被判无罪。具体审理和判决需由法院决定。一、盗窃罪两次退侦会有事吗
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状况下,后续发展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尚不能确定最终结果。所谓“退侦”,实际上是检察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前的审查阶段,发现涉案事实存在疑问或者证据链条不够充分充足,故已决定将案卷退回公安部门再度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假设公安部门在接收到二次退回的案件后,依然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支持其指控,那么该案件可能会面临无法进入审判程序或者即使进入审判程序后仍有可能被法庭宣判为无罪的困境。
然而,这一切都要视乎法院对该案件的具体审理以及最终判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盗窃罪两次1万多元判几年
1.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2.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涉及金额较大者,或者是曾有过多次盗窃、居住地实施的盗窃及携带有攻击性武器进行的盗窃和扒窃,将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附加罚金的处罚;
4.“数额较大”的定义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
5.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7.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8.数额巨大的定义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
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0.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1.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2.“数额特别巨大”的定义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针对盗窃等刑事案件,若是经过两度的退回补充侦查环节之后,最终的定罪量刑结果仍受到诸多因素所左右。所谓退回补充侦查,即是说,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出于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关注与考量,将案件发还给公安局进行重新调查核实。然而,若公安局在第二次进行调查取证之后依旧发现证据不足够充分,那么这起案件或许就无法进入后续的审判环节或者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释放。具体如何进行审理以及做出何种裁决,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交由法院裁决与认定。
两次退侦法院退侦后怎么办
两次退侦后,其实我们应当对当事人办理取保,或者直接释放当事人,我国法律上对退侦的次数是以两次为限的,对于两次退侦的情况其实我们应当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具体情况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实际的调查取证情况而定。一、两次退侦法院退侦后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其实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其实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回公安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二、具体情况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其实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其实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其实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诉讼案件,如果认为犯罪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具体的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如果两次退侦没有作出起诉的,则是需要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