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购房防骗(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办法及保障措施)
导读:在房地产中,定金是债权担保。债务清偿后,定金可抵付或退还。债务未履行时,双方均失去定金所有权。交付方违约无法索回,接受方违约需支付双倍赔偿金。谨慎交易,规...
交定金购房防骗
导读:在房地产中,定金是债权担保。债务清偿后,定金可抵付或退还。债务未履行时,双方均失去定金所有权。交付方违约无法索回,接受方违约需支付双倍赔偿金。谨慎交易,规避定金陷阱。一、交定金购房防骗,有哪些法律保障措施
在房地产领域,如何规避定金所可能带来的陷阱呢?所谓定金,本质上其实就是作为债权人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债务得到清偿之后,这部分定金就理应被用以抵付应付的款项或直接予以退还。而在债务未按约履行的情况下,则无论定金交付方还是接受方都将失去对该笔定金的所有权。
具体来说,如果定金交付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那么他将无法再向对方索回定金;反之,若定金接受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那么他就必须向对方支付两倍于定金数额的赔偿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交定金后,低开购车发票,其实可以反悔么
在购车过程中,若已交付定金,能否取回定金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1)倘若签署的购车协议属无效性质,那么收取定金者应将定金悉数返还给缴纳方;
(2)如果买卖双方达成共识自愿解除购车合约,收取定金之人亦当将定金退还;
(3)倘若由于非双方责任导致购车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收取定金者也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对方;
(4)然而,若为缴纳定金之人违背约定,则收取定金之方可拒绝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之人违约,则需向申请人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凡民事法律行为失效、被宣布撤销或确定不会生效之后,行为人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财产,均须归还;对于已经无法取得或没有必要再行折回的那部分财产,应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对于存在过失的一方,理应对因其过错而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如相关责任人皆存有过错,必须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关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其实我们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实我们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办法及保障措施
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措施,有效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健康水平和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人体健康。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其实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三对依法其实我们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四对依法其实我们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实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第六十条 官方兽医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其实我们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十一条 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
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将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六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其实可以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兽医机构。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储备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
第六十六条 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七条 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有关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措施,有效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健康水平和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