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导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事故后的就业保障费用。若受伤员工选择解除或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的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导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事故后的就业保障费用。若受伤员工选择解除或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和生活成本制定。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呢,其实是由我们尊贵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至于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呢,则是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就业保障费用。
另外请了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如果经由受工伤员工个人提出申请的话,那么这位员工便其实可以选择同其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工伤保险基金会为其向公司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任务。关于这两种费用具体的标准,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将由当地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调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职其实可以拿吗
按照中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因工受伤导致残疾的情况下,不论劳动者是否依然在雇佣关系内保持劳动关系,都有权利申请并得到一次性补偿,这也就是常说的「伤残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相关情形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的,这是为了对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的福利保障提供支持;而作为雇主的企业,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责任,支付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为受伤害职工提供的就业保障费用。假如遭遇工伤的员工选择结束或者中断其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会向该员工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雇主也有义务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这些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将由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活成本等因素来进行制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