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3年没到期(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导读:经济压力下,租房成为许多人的选择。但遇到提前解约或房东要求搬迁的情况,租客有权通过友好协商解除合同,要求退还租金和赔偿损失。如协商无果,可依法提起诉讼。此...
房屋租赁合同3年没到期
导读:经济压力下,租房成为许多人的选择。但遇到提前解约或房东要求搬迁的情况,租客有权通过友好协商解除合同,要求退还租金和赔偿损失。如协商无果,可依法提起诉讼。此外,房东卖房不影响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租客权益,租客还有优先购回权。一、房屋租赁合同3年没到期,让我搬家怎么办
如今经济压力不断加大,许多人不得不选择在外租房以谋求栖身之所。
然而,即便合约尚未届满,有些房东却可能要求提前搬离。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完全有权利通过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未享受到服务部分的租金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若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那么理智而合法地提出诉讼,以保障自身应有的权益无疑将成为我们最后的救济途径。
又或者,许多房东会以自身已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为由,向现有租户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迅速搬迁。然而,值得指出的是,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即便房东已经将其所持房产转售他人,也必须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这意味着,房东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包括出售房屋,但这并不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不仅如此,作为租客,我们同样具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回该房屋的权力。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知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损之日开始计算;但在特殊情形下,倘若涉案事项涉及“延期支付或拒不支付租金”的问题,则相应的诉讼时效调整为一年,由受损权益开始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此类特别案件,超过二十年的维权期限内,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尤其是居高不下的生活成本,越来越多的人都选择了租房作为首选。然而,当面临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或者房东勒令搬离的困境时,租户有权利通过与房东进行适时而真诚的沟通来合理解除租赁合同,并索取返还已缴纳的租金及相应的赔偿损失。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租客其实可以依据法律手段向有关部门提交起诉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房东决定出售房屋,这并不意味着租赁合同会自动失效,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已经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旨在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租户还享有优先购买权,以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其实我们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租客不续约,房东是有权要求租客马上搬家,租客如果已经打算不继续续约或是不能够续约,记得要能够提前找好下一个落脚点。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都会约定一个租赁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约定的租房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在现实中,租赁期满之后一般房东就会要求租客马上搬走,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是否可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其实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其实我们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其实我们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论是收回自用还是准备租给其他人,都有一定的时间安排。因而,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提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并向出租人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时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个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再将该房出租给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其实可以及时安排,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对于私有出租的房屋,适用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其实我们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另一种情况,就是尚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其实我们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其实我们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二、期满租客不搬出怎么办
1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如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况,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
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对续租条件达不成一致意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搬迁;
3如合同期满,承租人拒绝搬迁,出租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承租人搬迁、支付超期的房屋使用费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这样的案件一审一般需要3-6个月,准确的依法院而定;
5我们的建议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律师当面咨询。
如果当事人充分协商,就续租房屋达成一致的话,此时就不会出现要求搬走的情况。但如果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而要求租客搬走的话,通常也是需要给予租客一定的腾房时间的,而不能马上要求对方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