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可以约定吗(买卖合同法院管辖是否能约定管辖)
导读: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可通过协议约定。双方若签订相关条款,应依约解决纠纷;未约定则由法院根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当事人向多个法院起诉时,由最先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可以约定吗
导读: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可通过协议约定。双方若签订相关条款,应依约解决纠纷;未约定则由法院根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当事人向多个法院起诉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审理。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其实可以约定吗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其实可以通过协议来明确界定的。一般情况下,当双方由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时,倘若双方已经事先签订了有关管辖权的相关条款,那么他们应该依据该条款所约定的司法机关来解决纷争。倘若双方并未就此问题作出过明确规定,那么法院将会依据被告的住所地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若有当事人同时向多个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将由最先接受其申请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其实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审判权限,得以双方订立的协议为准则进行指定。倘若双方在合同中预先制定了相关条款,那么发生争议以后便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的条件来处理和解决争端;若是事先并无任何约定,则其实我们应当交由法院依据被告的居住所在地或者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来确定其审判权限。当当事人向多个法院发起诉讼请求时,其实我们应当选择最先立案的法院进行审理。
买卖合同法院管辖是否能约定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其实我们应当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其实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买卖合同法院管辖是否能约定管辖?
其实可以约定法院管辖。但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约定法院。
1、根据法理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实践,其实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2、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3、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在区分上有什么标准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其实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其实我们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
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此可见,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如果提起诉讼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则不能受理此案。 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要首先明确自己的纠纷案件属于哪个法院来管辖,知道管辖哪个法院才能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