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标准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主张)
导读: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规定:五级工伤支付18个月工资,六级支付15个月,七级也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9个月,九级支付6个月,十级支付7个月。按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计...
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标准吗
导读: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规定:五级工伤支付18个月工资,六级支付15个月,七级也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9个月,九级支付6个月,十级支付7个月。按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计算补助金。一、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标准吗
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规定如下:在确定第五级工伤等级的情况下,应支付等同于员工18个月薪资水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在确认第六级工伤等级时,同样需支付等同于员工15个月薪资水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第七级工伤等级的职工,则需支付与员工15个月薪资水平相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此外,当认定为第八级工伤时,需向受伤员工支付等同于其9个月薪资水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被判定为第九级工伤,则需支付等同于员工6个月薪资水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最后,如果被鉴定为第十级工伤,则需向受伤员工支付等同于员工7个月薪资水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怎么撰写
用人机构: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此本人代表用人机构与您坦诚相待并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关于工伤事故方面的赔偿事宜,我方与您协商一致,特此立下以下条款,双方需严格遵守并坚决执行。
第一项:xx年xx月xx日,职工因在xx工作岗位上遭遇了xx事故,此次事故导引至职工xx的产生。
第二项:经过我们双方深入地进行交涉和沟通,您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权益,我方可依据相关准则,对您提供适当的一次性赔偿。
第三项:通过我方与您的深度商议,您同意我方按照以下方式向您提供工伤待遇:
(1)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为人民币:xx元(之前的医疗费用已由我司垫支);护理费:xx元;包含住院伙食补贴:xx元;以及交通补贴:xx元;
(2)此外费用包括(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总计:xx元;
(3)以上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对于上述的赔偿款项,我方会于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全额支付给您;
第四项:自本协议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我方与您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将立即宣告结束,同样,各类社会保险关系也将随之终止。双方之间也无需再承担其他任何债权或债务责任。
第五项:在本协议正式生效之后,您同意不再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我方提出任何的赔偿要求。
第六项:已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前述赔偿,是一次性的全面赔偿,当您收到这笔赔偿款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向我方索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者补偿,并且不得因为这些事项,而干扰我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您有义务赔偿由此给我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七项: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我方保留两份,您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署公章之日起,本协议正式生效。
用人单位(盖章):您的签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此次雇佣提供的一次性就业援助款,经过明确规定后,我们发现针对符合五级工伤标准的劳动者,公司需向他们支付18个月的在职期间的应得工资;对于符合六级工伤标准的劳动者,公司则需要支付15个月的工资作为援助款项;而对于那些符合七级工伤标准的劳动者,同样其实可以获得15个月的工资援助。至于八级工伤的劳动者,他们将得到9个月的工资援助;九级工伤的劳动者,他们将得到6个月的工资援助;最后,对于符合十级工伤标准的劳动者,他们将得到7个月的工资援助。所有这些援助款项都将按照每位劳动者在受雇期间的实际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和发放。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主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主张,其实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进行处理,其实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社保部门的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认定后,进行裁定处理。一、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主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实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处理,在工伤赔偿标准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1、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有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确定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收到裁决书后不服的,其实可以在15日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其实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费用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赔偿标准支付。
职工因为工伤而得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样其实可以保障受工伤的职工的利益,不会承担多余的税务。
对于符合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都是其实可以申诉到社保部门进行合法的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