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公证赠予(夫妻财产可否赠予子女)
导读:房屋仍有贷款未还清,产权已抵押给银行,无法再次抵押、买卖、转让或变更所有权人姓名。未获得产权证明的房产也无法办理公证手续。需还清贷款,取得房产证并解除抵押...
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公证赠予
导读:房屋仍有贷款未还清,产权已抵押给银行,无法再次抵押、买卖、转让或变更所有权人姓名。未获得产权证明的房产也无法办理公证手续。需还清贷款,取得房产证并解除抵押,才能进行相关操作。一、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其实可以公证赠予
无法实现,由于房屋仍有未偿清的借款,其产权已被抵押给银行,无权将该房产的产权进行再次抵押、买卖或转让以及变更所有权人的姓名。
此外,公证处亦不会受理未经产权证明的房产办理公证手续。只有在归还完所有贷款后,获得房产证并解除抵押,从而取得住房的完整物权时,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没有还清贷款其实可以卖房子吗
在尚未偿清贷款之际,贷款未还清之房屋仍可进行交易,然而因未能偿还完毕贷款故无法完成过户事宜。
具体来说就是,未执行过户流程的房地产业务并不产生法律效力,依据相关法规,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皆需依法登记,方能生效;反之,未经依法登记则不应产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其实可以不登记。
在房屋仍有贷款尚未结清且产权已经抵押到银行的情况下,此类物业不能再次办理抵押及买卖等交易事项或者所有权人姓名的变更。同时,在没有获得产权证明的前提之下,也无法为该房产办理公证手续。因此,必须先偿还所有贷款,然后获取房产证并解除抵押,方能进行相应的操作和处理。
夫妻财产可否赠予子女
夫妻财产可赠予子女,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的情况之下,那么完全是其实可以的,双方是其实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做出非常明确的意思表示,但是必须是双方都同意。一、夫妻财产可否赠予子女?
夫妻财产可赠予子女,一方无权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只其实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按份共有。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也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除非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容易发生一些纠纷,主要就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已经感情破裂,所以都想要争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话,其实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一致赠予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