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属于特别法人吗(社区和居委会是一个概念吗)
一、居委会是不是特别法人?根据《民法总则》第10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特别法人。《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
下面将有我来为大家聊一聊居委的职责是啥的问题,希望这个问题可以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关于居委的职责是啥的问题我们就开始来说说。
居委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一、居委会是不是特别法人?
根据《民法总则》第10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特别法人。《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二、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和《XX省、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是:
1、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 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 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社区居委会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的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 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 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 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的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的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居委会就是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的,这也是属于法人类型里的特别法人,对于这个团体同样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果违反了条款同样也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不同的组织所存在的法人型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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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和居委会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一个概念。
一、性质不同
1、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2、社区: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
二、职能不同
1、居民委员会: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事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当地其他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和青年教育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当地其他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2、社区:
(1)管理功能:管理社区居民的社会生活事务。
(2)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提供社会服务。
(3)保障功能:抢救和保护社区弱势群体。
(4)教育功能:提高社区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化素养。
(5)安全稳定功能: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来说,一个居民委员会由100到700户家庭组成。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五人至九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表决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户派2至3名代表根据居民的意见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百度百科-社区
百度百科-居民委员会
请问社区居委会是公务员吗?
社区单位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社区单位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之规定,选举进入居委会的社区工作者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他们只是社区群众的服务员。由于他们与政府之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而没有工资,只领取补贴。
社区的职责范围:
1、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努力办好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
3、调解好民事纠纷,促进居民内部的团结友爱、户帮互助。
4、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确保辖区的安定团结。
5、协助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敬老爱幼等工作。
6、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辖区的各项自治活动。
7、组织社区便民月服务工作,为市民排有忧解难。
8、负责向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社区的运行职能。
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法律分析:1、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3、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布置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4、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5、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6、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7、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8、做好优抚抚恤、救灾救济、殡改火化、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移风易俗活动。9、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居委会属于什么编制
居委会没有编制。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法律分析:居委会没有编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社会工作者,工作职责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各种名堂的“工作”进社区,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法”外运转、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
法律分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如下: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
2处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事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卫生、计划生育、优抚、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6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机关提出建议。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具体有哪些?
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如下: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扩展资料:
为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来源,《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至9人。
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百度百科—社区居委会
中国***新闻网—中央重视社区居委会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它向谁负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日常事务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在城区政府的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做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各项工作。
二是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利民服务;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服务;组织志 愿者服务队伍,面向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特殊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中介组织,办好“三产”,壮大社区经济;管好社区服务站,为社区成员提供优质服务。
班子组成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是什么?
社区居委会是人民政府的基层机关,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设立原则及政权关系:
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这些单位如需要居民委员会或其下属委员会协助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百度百科:社区居民委员会
百度百科:居民委员会
好了,今天关于“居委的职责是啥”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居委的职责是啥”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