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分析:性侵被害当事人的主体感受,为什么不反抗不逃跑?你怎么看?(受害者有罪论背后的心理原因)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只有冷暖自知,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部分的人在看到他人受害之后,不仅没有给予帮助、关心,还会以一种看热闹的姿态,用“为什么就他们...
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的今日更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更是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探讨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心理分析:性侵被害当事人的主体感受,为什么不反抗不逃跑?你怎么看?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只有冷暖自知,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部分的人在看到他人受害之后,不仅没有给予帮助、关心,还会以一种看热闹的姿态,用“为什么就他们遇害,其他人不会,还不是他们自己的原因”等等类似的言语,去责怪那些受害者,这种言论被称为“受害者有罪论”即认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为其自身存在问题的一种言论,大火的电视剧《二十不惑》中就有这样一个片段:电视剧中的罗艳在公交车上遭遇到了“咸猪手”,同室友的梁爽不经意间拍到了这个过程,梁爽边拍摄边为罗艳声张正义,最后将这个猥琐男送进了警察局但是罗艳并不想让自己出现在视频中,便让梁爽别拍,随后梁爽在没有经过罗艳的同意下,将这段视频公布在了网上。
按道理来讲,肯定会有很多的人去抨击这个“猥琐男”,但事实上并不是,他们不仅没有去抨击“猥琐男”,反而说罗艳的行为是“蛇与农夫”,评论里有的说梁爽帮助了她,但是她却让梁爽别拍视频了,有的说,她穿裙子坐公交车,她不被摸谁被摸等等,都在攻击这个被猥亵的受害者,罗艳的母亲是一个律师,在看到这件事情之后,更是马上买了一堆裤子给罗艳,她不仅没有为罗艳进行应有的辩护,反而认为这一切是罗艳的原因,虽然在电视剧中,很多的剧情都被夸张化了,但是这确实是我们身边发生的现象。当女孩遭到性侵的时候,他们的关注点并不是如何去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而是质问受害者:“你穿着这么暴露,能怪别人吗?”“你这么晚回家,还怪别人?”“正经的姑娘,谁天天出去玩呢?”等等,对受害者进行二次攻击,施害者伤害受害者的身体,这些言论伤害受害者的心灵,甚至有许多的受害者会因为“有罪论”始终走不出阴影。
对此我想说,不要仅看表面就去评判一个女孩子的好坏,不要因为穿着就去对一个女孩持有偏见,现在早已是二十一世纪“穿衣自由”的年代,并且决定那些“猥琐男”犯罪的并不是女孩的穿着,而是他们肮脏的内心,在美国堪萨斯大学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展览“性侵时,你穿了什么”这个展览上,展示着一些受害者被性侵时穿的衣服,展览墙上的衣服,每一件都是我们平常日常生活中穿的衣服,运动服、洋服、睡衣等等,这时有人就会说了,那为什么这些人在被性侵的时候为什么没呼救、不逃跑、更不反抗呢?如果他们进行呼救,不就能得救了吗,全力反抗不就能挣脱了嘛。
但我要说的是,不是他们不反抗,而是他们没有办法反抗,我相信大家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在面对突然袭来的“飞行物”的时候,很多的人大脑都是一片空白的,根本想不到要去躲避,最后看着自己被“飞行物”击中,这些受害者也是这样,他们在被侵犯的时候大脑会一片空白,有的甚至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办法正常的与人交流。接下来是受害者叙述的被性侵时的感受:这是一个外国小女孩被性侵之后,她诉说的感受,她只记得自己被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然后被对方强行脱掉了裤子,之后恐惧占据了身体,自己根本没有力气去逃脱,随后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盯着一个地方,不要怀疑,其实每一个人在面对恐惧的时候,大脑都会被“害怕”淹没,这时候大脑不受控制的就会做出一些条件反射,以上的说法只是感受中的其中一种,一共有四种分别是:“解离”、“强制静止”、“坍塌性静止”、“不断重复一句话”。
“解离”:指的是在记忆、自我意识或从认知的功能上崩解。就比如说“鬼压床”你有意识,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哪里,但就是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解离就类似于这种情况,不同的是,在解离结束之后,他们会记忆会出现断片,只对其中的一部分有印象。“强制静止”:当事人在遭到侵害的时候,身体就像是瘫痪了没有办法控制,甚至没有办法说话,大部分遭遇性侵的人,都会有这样的状态,他们对外在的侵害没有任何的感受,眼神呆滞,一直凝视着一个地方。在性侵结束后,他们通常都没有办法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这就像是之前提到的那个例子,当“飞行物”袭来的时候,你突然没办法躲避,只知道盯着它看,这就是“强制静止”。
“坍塌性静止”:这种状态要比“强制静止”更为严重,不仅不能动,不能说话,甚至有时会产生昏厥,整个骨头都是软的,这种状态通常是突然发生的,这都是因为受害者在面对侵害的时候,他们的心脏加速,导致胸部供血不足,这个时候的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去求救。“一直重复一句话”:当受害者遭遇危难的时候,他们会一直重复一句话,这句话就像是他们的救命稻草一样,只要一直重复地说,就会减轻他们的痛苦,这就像是当你突然遇到凶手的时候,你第一反应也许不会是报警,而是喊“救命”并且一直重复这样一句话,这极端的条件反射,导致受害者没有办法呼救,不是他们不想呼救,而是他们根本没办法去呼救。
所以我们不要再去对性侵者进行二次伤害了,要做的应该是保护他们,不要再用“受害者有罪论”再一次地伤害他们,而是要一起努力去抨击这个社会上“性侵”的行为,去保护这些弱者,让女孩可以放心的走夜路,让他们可以穿上他们心爱的裙子,让“穿衣自由”真正的自由。
受害者有罪论背后的心理原因
基于昨天的文章,进一步了解一下受害者有罪论。
很多情况下,案件发生的时候,大家最先怪罪的便是受害者。
受害者有罪论来源于人们普遍持有的一个信念——公平世界信念。
简单的说,就是人们相信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做善事应当得到福报,做恶事应当得到报应。发生怎样的事情,之前肯定做过其他事情导致的,有果必有因。
受害者有罪论给予人们心理安慰。
例如,强奸案发生,大家会责怪受害女性。“谁让她这么晚还不回家”、“谁让她穿得那么暴露”、“谁知道她是不是自愿的”......明明是受害者,得到的谴责却比犯罪者更多。
他们认为“无风不起浪”“一个巴掌拍不响”。
但是反言之就是,“我早回家一些,肯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我穿的保守一些,这肯定不会有人非礼我”、“对这样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情愿,这种事一定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说到底是因为心里的恐惧与不安。
“说到底还是因为人们心里对犯罪分子的恐惧,人人都怕不好的事情发生自己身上,如果把犯罪事件的原因归在犯罪分子身上,那人们就完全失去了对这种事情是否发生的掌控,因为人们控制不了犯罪分子,但是如果把原因归结在受害者身上,那人们就仿佛有把握这件事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 ——豆瓣,一颗大栗子
于是,有些人面对悲剧,最先开始攻击受害者,以维护自己的安全。
难道真的自己做好防备,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
犯罪者给予受害者躯体上的伤害,无知的键盘侠带来的是心灵上的创伤。
我们不该为犯罪者找理由!
无风也可以起浪。
一巴掌也可以拍的响。
不信的话......
我们不该为犯罪者找理由!
『受害者有罪论』和『弱者定律』矛盾吗?
罪的定义是主观过失。
受害者有罪,是指受害者也是行为人,请求有人来害或者互相伤害。明显只是部分特殊的受害者有罪。
弱者定律是在强权体制下,弱者就会被欺负。莫说弱者,思想强如哲学家,也会被中国法官欺凌,因为中国法官可以不依法,只要一个人不能推翻整个政权,在中国法院就是弱者。因为在中国法院,没有实权恶势,没有人会平等看你,就像黑车与一些旅游景点消费场所,把每个来客当猪宰。
所以受害者有罪论局限于受害者也是罪恶行为人,弱者定律局限于缺乏平等人权的社会环境。两者相对独立,无必然关联。或者说,因为在缺乏平等人权的环境中,形成了害人的风气,人人是受害者,于是人人都想害人,弱者都会被害,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强弱转换后,原先的弱者成为强者同样害人,原先的强者沦为弱者同样被害,一个人掉入墨缸不会被染黑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成为哲学家,人间至善者。
“谁让她晚上出门穿这么少”:支持受害者有罪论的人都是何心理?
当你看到一个被欺凌的学生,会认为是他不够强大,所以才会被欺负吗?
当你看到一个被侵犯的女性,会认为是她的穿着打扮,活该被欺负吗?
如果你持有以上观点,就说明你支持“受害者有罪论”,当你看到女性穿短裙短裤时,就会认为她们是故意的,如果受到侵犯也是自找的。
因为她们明明知道男性看到腿会产生邪念,却还要穿短裙短裤。
那么,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受害者有罪论即认为受害的那一方自身存在问题,所以才会受害。
例如前些年的新闻,某女性穿短裤夜跑,遭人拉进小树林;又或是印度公交车上被强暴并杀害的女孩。
一些社会舆论认为,夜跑女孩是因为自己穿着太少,才会被拉进小树林,甚至有带侮辱性的言论出现:“谁让她晚上出门穿这么少?”“她穿的这么少,就是想让别人做些什么吧”、“谁知道她是不是乐在其中呢?”
这些丝毫不友善的言辞,让人感到窒息。对被伤害的女孩,为什么不能多一些善意呢?反而会出现受害者有罪论,拥有受害者有罪论的人存在怎样的心理?
一、 自私心理作祟
有网友说道,同情他人的痛苦,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感同身受。
这些人轻易地提出受害者有罪论,是因为他们不但不能感同身受别人的经历,还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别人,认为对方受到伤害一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不然为什么这件事情不落在别人身上,偏偏落在她的身上呢?
这样的想法当然是错误的,对于受伤的人不给予温暖还雪上加霜是恶人的表现,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那么恶报离他们也不远了。
二、 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
儒家思想中,“吾日三省吾身”让人们学会反思,有什么问题都先从自身开始反省,不要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所以当自己遇到困苦成为受害者时,首先要学会反省,是不是自身出现了问题。
例如夜跑女孩,如果不那么晚出门是否可以避免遇到坏人,如果不穿那么少能否避免自己受到伤害?虽然他们有他们的说辞,但并不证明受害者有罪论就是正确的。
三、 受到他人的影响
很多人都存在从众心理,跟随着周围人的观点,一旦周围人认为这样是对的那样是错的,他们也会持有这样的观点。
尤其是原本就毫无主见的人,更加容易被别人的思想带着走。
当别人认为受害者是因为自身原因而受害,并分析得头头是道时,这群容易受他人影响的人,就会像虔诚的教徒那样跟随。
在现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不只是物质经济在发展,思想文化也在发展着。
在古代,女性不能随意出门,更不要提个性化的衣服,短裙短裤更不能被接受,如果穿了就是不检点的。
但如今,随着西方思想的流入与人们思想的进步,女性穿短裙短裤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天气很热,穿短裙短裤很凉快;也许是因为她们认为短裙短裤很好看,很有个性。
不论是处于何种原因,在这个思想开放的社会,每个人都可以用正当方式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有自己的穿着方式。
所以,女人穿短裙短裤并不是罪犯犯罪的借口。
试想一下,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为什么有的人能够控制住,而罪犯却不能呢?最后却要将过错强加在受害者的身上,这对受害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态度,去看待女性穿短裙短裤这件事,如果因为女性穿短裙短裤就要被非礼,那么地位该有多么糟糕,离真正的男女平等非常遥远,社会也不会如期发展。
为什么我们会认为受害人有罪
你是否对这样的俗语耳熟能详: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
你是否经常在社会新闻下面看到这样的评论:他丈夫为什么会家暴她,这个女人一定做了什么错事。
上述言论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的说法。
受害者有罪论,顾名思义,就是认为受害者之所以被加害,是因为其自身有问题导致的一种言论。很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问题是,为什么很多人会产生这种想法呢?受害者有罪论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心理动机呢?
美国心理学家勒那提出过一个“公正世界信念”理论,它是人格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范畴的一个概念,该理论认为人们都普遍持有一种信念,即这个世界是公正的,在这个公正的世界里,人们都应该得到其应该得到的。如果没有得到你应得的,或者你得到了你不应该得的,那一定是你做了什么导致的。
受害者有罪理论的背后有两个主要的影响因素:一个是人们出于安全感的心理需求;另一个是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普遍缺少批判性思维。
先说第一个:人们对安全感的心理需求。
人们总是会夸大了因果关系在事件归因中的影响程度,人的大脑在进化的过程中,会下意识的选择自己有利的结果,人们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行为模式,是因为这样可以给自己建立安全感。
因为人们在面临不好的事件时,比如枪杀案,抢劫案,强奸案等,大家的内心是非常恐惧和焦虑的,如果他们认为一切都是犯罪分子的过错,那么就意味着,他们也有可能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因为他们的力量无法与犯罪分子进行对抗。
相反,如果大家认为这一切后果是受害者导致的,比如,你被杀害是因为你半夜出门了,你被强奸是因为你穿的太过暴露,这样就会给自己营造一种错觉,即:如果我不半夜出门,我就不会被杀害;如果我穿的多一些,我就不会被强奸。只要我不作出和受害者相似的行为,不好的事情就一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另一方面,人们在面对一种突发的危机事件时,想要一下子厘清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很难的,而人们心理上又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自己的周围存在这样一个悬而未解的危险因素的。那该怎么办呢,人们发现在这无数个未解之谜当中,有一个因素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被害者被加害的事实。如果认为这一切都是由受害者造成的,那么他们就会给自己一个看上去莫须有的解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自己的焦虑情绪。
再说下第二个因素:即人们普遍缺少批判性思维。
先给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小故事,最近互联网公司都在疯狂裁员,很不幸一个朋友也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之下,在公司威逼利诱下,他签订了离职协议,办理了离职手续。
回到家整理离职材料时,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三年时间里,每天几乎都9点多下班,累积下来竟然有上千个小时的加班时长,另外还有十二天的年休假没有休。
这他妈可是一笔不小的数额,不讨要回来,就他妈亏大了。
于是他整理资料,收集证据,向市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经历了”申诉-->开庭通知->举证->疫情延期开庭->开庭”,在收到裁决书那天,他彻底傻眼了,仲裁庭竟然判定他不符合申诉资格,被撤销申请,理由是他和公司已经签订了离职协议,兜底条款里面写明他和公司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于是他向仲裁员提出自己的质疑,说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啊,而且也没有写清楚任何包括的范围是什么啊?仲裁员听到他的疑问,一脸嘲笑的说,你但凡有点法律常识,就不会问出这么白痴的问题。
如果非要给批判性思维下一个定义,可以这样描述:它是一种,进行深刻反思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它可以帮助我们在观察,体验,沟通,思考,推理的过程中,不断获取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积极的分析,评估,整合,从而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我们大部分人的思维方式都是有缺陷的,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思维方式哪里出了问题,当然也就无从谈起进行批判性思维了。但是有几个标准可以帮我们区分什么是好思维,什么是坏思维。一是僵化的信息,坏的思维者往往会根据大脑中存在的自己都还没有理解的知识来做为说辞说服自己,好的思维者会将他们进行加工,去伪存真,转化为有意义的东西再加以利用;二是活跃的谬论,坏思维者会不断重复使用强化错误的信息,而不自知;恰恰相反,好的思维者会积极使用有效的信息,持续产生理智的认知。
批判性思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质,就是公允性,就是我们在每个具体场景中,都能不偏不倚的对待,而我们在现实中,更倾向于用偏差的视角看待别人的观点,我们总是习惯于贬低与自己冲突的观点,哪怕这种观点是相对客观正确的。
我们的认知偏见,一直在拖我们进行批判性思维的后腿,就像我们总是想当然的认为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会是一个潜在的小偷;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人一定很富有;我们总是认为我们具有的知识结构,别人也应该具有,就像上文中提到的那位仲裁员对我同事法律知识缺乏的嘲讽。受害者有罪论是一个本不该出现的怪现象,不管是人们心理上的为了自我保护而建立起来的错误归因,还是我们普遍缺乏的批判性思维。
希望每一个有缘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能够意识到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有温度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毕竟雪山崩塌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谁又能料到自己是不是下一个别人眼中“有罪的受害者”呢?
南京女生遇害引发讨论,你如何看待受害者有害论?
受害者有罪论是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人的二次伤害。自南京女大学生失联21天被媒体报道后,就受到了广泛关注,后罪犯被抓获,大家的关注点聚焦在男女朋友间的情感纠纷,以及受害者的空乘专业。而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受害者一直以实名报道,私人照片也不打码就登上各大平台,而罪犯却以化名出现,更有甚者,批评受害者?交友随便?刚毕业就同居,不检点?等等,不去指责犯罪分子,反而来苛责受害者。我认为犯罪没有借口,更不应该拿受害者的行为为罪犯开脱。
人们爱看的永远是茶余饭后的八卦谈资,而不是这些案子本身的问题所在,一桩桩严重的刑事犯罪往往被云淡风轻地归为女生错在哪里,如何避免不被男人杀害这种毁三观的想法,性别和穿着从来不是犯罪的理由,怎么穿是个人的自由,是人的选择,选择犯罪也是人的一种选择,要理性看待哪一个选择是错的,没有谁活该被害,也没有人犯罪可以有理由,大家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不要拿女性当噱头,不要对罪犯的龌龊和肮脏视而不见,甚至成为和罪犯一样的人,不要觉得只有杀人才是犯罪,这种行为比犯罪更可怕。
现在的女性不仅要面临某些男性的恶意,还要面临某些同性的恶意。有些女性不知道从这件事情哪里来的优越感,?我之所以不是受害者,是因为我比你聪明?,?我穿得多,所以我没有受到伤害?,就好比明星遭遇网络暴力,很多人会想,谁让明星赚的多,那么有人气,如果过普通日子就不会有网暴,这种人总觉得别人难过自己就高兴,缺少共情能力,的确有一些受害者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但大部分的受害者是无辜的,不推行死者为大,也至少不要成为罪犯的帮凶。
受害者有罪论,是如何将受害者推向深渊的?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现象,就是当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有些人不去谴责犯罪者和施暴者,反而站在各种角度去谴责受害者。
最常见的就是在强迫发生性关系的案件中,很多人会谴责受害者穿着暴露或者蓄意勾引。当这种案件发生后,一目了然的犯罪人就是强迫受害者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但是总会有一些人提出一种说法?他怎么不强迫别人?。于是在受害者身上找各种理由,因为受害者穿着暴露,因为受害者自身不检点,因为受害者太晚还出现在外面。一些不好的词汇强加在受害者身上,最让人作呕的是持有这种说法的看客往往同样是女性。受害者在这种说法中会受到极大的心理创伤,最终出现轻生或者自尽的念头。
另外还有一种受害者有罪论就是家庭暴力。很多家暴事件发生,有受害者寻求家人或者居委会、公安机关的帮助。而面对这种暴行,很多人反过来劝说受害者?你要是听话不就不挨打了?,认为是受害者言行不端导致了施暴者的愤怒,很多人会劝说受害者家和万事兴,把责任都推给受害者。这样的结果就会造成受害者不再信任他人,经常受到家暴直至施暴者将其打死。这样的案件不在少数,坑害了很多深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女人。
现在很多看客要么是想故意的标新立异以达到自己受到关注的目的,要么就是三观有问题,才会把责任和罪名推到受害者身上,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这些人恶毒的言论把受害者二次推向绝望的深渊,这些人却不以为然,继续吃着人血馒头,认为别人的生死与自己的言论毫无关联,其实他们也是另外一种犯罪者。
好了,关于“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